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22:02:46 268 人看过

关于劳动合同制度的具体注意事项: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仅适用于约定了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形中;其他。

一、如何签劳务合同才合法?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5、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6、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临时工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

临时工没签合同不会一告一个准。

当劳动者起诉单位时,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法明确。劳动者需要主动收集证据,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口头的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如果只是口头约定,无法保证双方能够按照约定的履行,同时如果出现纠纷,很难举证。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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