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情节与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9:43:00 357 人看过

量刑情节与犯罪构成要件在刑罚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完全不同。犯罪构成要件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客观要件情况;而量刑情节是指法院在裁量被告人刑罚时应当加以考虑的、犯罪构成要件以外决定刑罚轻重或是否免除刑罚的各种情况。犯罪构成要件的作用主要是决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而量刑情节的作用是决定某一行为是否适用刑罚以及处罚的轻重。

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成是犯罪成立的要件,在决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必须发挥作用,但刑法不能对某一犯罪要件重复评价,因此,作为认定犯罪构成是否成立的要件,在量刑时就不能再作为量刑情节加以考虑,从而再对处刑轻重产生影响。禁止重复评价是量刑活动中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否则,就能造成被告人不应有的加重处罚或减轻处罚后果。那么在量刑时就不能再将作为客观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用来重复对犯罪行为进行评价,不能再以此对严重危害结果从严处罚,以及对一般危害结果从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一、量刑情节与犯罪情节的区别

所谓犯罪情节,主要是指证明行为人构成某一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轻重程度的事实。量刑情节与犯罪情节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联系表现在都由一系列的犯罪事实所组成,双方之间具有重合与交叉的地方,犯罪情节中包括了部分量刑情节,量刑情节也存在于犯罪行为过程中,与犯罪情节直接相关,犯罪情节中至少有一部分是量刑情节。它们之间的区别是,量刑情节不仅仅是犯罪情节,犯罪情节只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量刑情节则包括犯罪行为实施前和实施后影响裁量刑罚的其他事实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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