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免费耕种3年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7 02:43:36 333 人看过

一、开荒地免费耕种3年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开荒地补偿政策标准需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征收土地所带来的实际损失来综合判定。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农村开荒地享有长期使用权,但是否存在补偿则具体情况因地而异,因此关于相关事宜,您可向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咨询以获取准确信息。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二、开荒地归属问题怎么解决

关于开荒地,必须明确的是开荒者并不具有绝对的使用权,更遑论长期使用权。对于此种情况,开荒者应与土地所有人(诸如村民小组集体或村集体)签署相应的合同来确认土地使用权

2、倘若关于开荒地使用权出现争议,理应由村民(代表)会议承担决策职责,若要回收开荒者的土地使用权,应给予其合理的经济补偿。

3、当事人可选择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4、自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满三十天内,当事人均享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在此期间内,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具体办法和耕地保护补偿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当优先使用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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