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机关加重行政处罚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00:50:28 299 人看过

复议机关不能加重原行政。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复议决定。

一、行政诉讼怎样确定管辖

行政诉讼管辖确定方式如下:

1.一般经过复议,无论复议机关维持决定或者做出改变决定或者不作为,都可以选择原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4.经复议的选择管辖,可以按一般标准由原行为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原告的选择来确定。

二、遇到交警违法执法该怎么办

遇到交警违法执法的,此时交警代表国家公权力,你可以投诉协商解决或者走国家赔偿程序。如果对交通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交通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被告是

复议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时,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而不能是作出维持决定的复议机关。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时,行政诉讼法“单一性被告”的设置原则,从根本上否定了原告人选择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对复议决定提起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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