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号权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5:51:09 144 人看过

一、侵犯商号权如何认定

所有的企业名称都有一定的显著性,只是显著性强弱的问题。显著性越强,企业名称得到保护的力度就越大。比如“星巴克”商标及企业名称,属于臆造词汇,本身没有任何特殊的含义,只是在经过长期使用后,使消费者所熟知,于是使“星巴克”商标及企业名称取得了较强的显著性。所以,外国企业在使用企业名称的时候,除了在核准注册时要取一个显著性强的“中文名称”外,还要对企业名称进行市场推广,从而使企业名称的显著性得到进一步强化。

企业名称的在先性因素也是应当考虑的,包括在先登记注册和在先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企业使用名称,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的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与企业名称的知名度直接相关,由于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只要求登记的企业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并不涉及辖区外的企业名称。但是当某一企业名称字号的知名度超出登记注册机关的辖区时,对其名称的反不正当竞争保护就应超出登记注册的辖区范围j在其知名度的区域内给予保护,以制止擅自登记使用他人具有知名度的企业名称字号,造成市场混淆和利用他人声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换言之,知名度超出登记机关辖区的,在其知名地域内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从某种意义上说,对构成权利冲突且都有知名度的企业名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是知名度高的企业名称,因为知名度高的企业名称体现了权利人更多的商业投入和产出。所以,企业为提高企业名称的知名度付出的宣传工作越多,得到保护的力度就越强。

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程度,是认定足以产生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必要条件。在原告霍尼韦尔国际公司与被告沈阳霍尼威尔散热器有限公司侵犯企业名称权等纠纷一案中,被告登记“霍尼威尔”企业名称并在其产品包装上进行使用,其使用的“霍尼威尔”标识与原告享有企业名称权的“霍尼韦尔”标识相比较,其中“霍、尼、尔”三个字完全相同,只有“威”与“韦”不同,但二者读音相同,足以使普通消费者产生被告生产的产品是原告公司的混淆误认,所以法院认定被告登记“霍尼威尔”企业名称并在产品上进行使用的行为构成对原告霍尼韦尔国际公司企业名称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比较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断时,应当对该企业名称标示的企业名称的整体和主要显著部分加以观察比对。所谓主要部分,就是企业名称中的最醒目、最容易引起相关公众注意力的部分。在比对时除了考虑读音、含义、字形、排列顺序等以外,还要在异时异地的隔离状态下进行比对。

是否足以造成混淆误认是认定企业名称侵权行为的必要要件,因为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就会时权利人的企业名称产生实质性的损害,使相关公众在购买产品时产生模糊认识,从而混淆商品的来源。换句话说,在企业名称相同、知名度相当等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相关公众完全可以区分被控侵权企业名称和权利人企业名称所代表的市场主体、商品或服务,不足以造成混淆误认的,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7: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号相关文章
  • 商标类似如何确认侵犯商标权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对比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近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商标
    2023-06-13
    376人看过
  • 评析:如何认定侵犯商标专用权?(下)
    三、迎驾公司使用“老糟坊”文字,主观上是否存在侵犯双轮公司“老槽房”商标的故意或过失使用商标与产品名称,应当遵循商标的使用规则。“老槽房”商标于2000年8月21日经商标局在第31期《商标公告》上初审公告,于同年11月21日在第43期《商标公告》上注册公告,于2001年2月14日在第18期《商标公告》上作了核准转让公告。据此可以认定,迎驾公司应当知道“老槽房”商标已经注册,并为双轮公司专用。特别是当迎驾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老糟坊”商标,因与双轮公司的“老槽房”注册商标近似,而被商标局核驳后,仍继续使用“老糟坊”商标,其行为显然具有过错。四、迎驾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能否对抗双轮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分别受《专利法》和《商标法》的保护。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冲突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对于以外观设计专利权对抗他人
    2023-06-08
    281人看过
  • 商标侵权认定注意“字号”与“商标”
    【案件】1997年某市皇城老妈酒店有限公司依法成立,主要从事餐饮业服务。皇城老妈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之后又依法注册了皇城老妈(图文组合)、皇城老妈(美术字体)、老妈红(美术字体)等多个商标,并在其营业的店内使用或发放的宣传手册、手提袋、介绍卡等宣传品上使用了上述注册商标和岁岁年年,滋味如一、川人川味,蜀地蜀风、有空来皇城老妈坐坐,是缘分等广告用语。而北方某市的皇蓉老妈火锅店成立于2001年。成立之后,皇蓉老妈火锅店在其店面外悬挂的大型广告灯箱上突出使用与皇城老妈(美术字体)注册商标字体相同的皇蓉老妈字号,并在其店内使用与皇城老妈酒店有限公司风格相似的宣传手册、手提袋、介绍卡等宣传品上,使用岁岁年年,滋味如一、川人川味,蜀地蜀风、有空来皇蓉老妈坐坐,是缘分等广告用语。皇城老妈酒店有限公司发现皇蓉老妈火锅店的上述行为后,认为其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广告语作品的著作权和商标权,并于2002年6月向市中级人
    2023-04-23
    341人看过
  • 怎么算侵犯商号权?
    怎么算侵犯商号权?1、企业名称(商号)的显著性和在先性所有的企业名称都有一定的显著性,只是显著性强弱的问题。显著性越强,企业名称得到保护的力度就越大。比如“星巴克”商标及企业名称,属于臆造词汇,本身没有任何特殊的含义,只是在经过长期使用后,使消费者所熟知,于是使“星巴克”商标及企业名称取得了较强的显著性。所以,外国企业在使用企业名称的时候,除了在核准注册时要取一个显著性强的“中文名称”外,还要对企业名称进行市场推广,从而使企业名称的显著性得到进一步强化。企业名称的在先性因素也是应当考虑的,包括在先登记注册和在先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企业使用名称,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2、企业名称的知名度企业名称的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与企业名称的知名度直接相关,由于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只要求登记的企业名称在登记
    2023-04-17
    492人看过
  • 工商局如何认定商标侵权,商标侵权行为如何处理
    一、工商局如何认定商标侵权根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已经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或者销售、伪造上述产品的商标的,均属于商标局认定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二、商标侵权行为如何
    2023-06-17
    182人看过
  •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如何判定侵权?
    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2023-04-23
    197人看过
  • 商标侵权赔多少钱,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一、商标侵权赔多少钱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二、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认定商标侵权的标准从以下几方面:1.必须存在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客观上使用注册商标,既没有取得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其行为具有违法性。2.必须有损害结果的发生。商标权是一种无形的知识产权,对其造成的损害结果既可能是有形的物质损害,也可能是无形的经济损失,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3.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的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三、商标侵权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商标侵权起诉流
    2023-06-22
    432人看过
  • 近似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如何认定近似商标侵权
    一、近似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近似商标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近似商标的判断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标准:1、人的标准。即以大多数消费者的注意程度作为标准。2、地的标准。在近似商标的判断中应根据地区的各种差异而异。3、物的标准。在根据商品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而相应的标准也有所不同。4、时的标近似商标的判断时准。在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要考虑
    2023-03-30
    470人看过
  • 网络商标侵权数额如何认定,如何判定商标侵权行为
    一、网络商标侵权数额如何认定网络侵犯商标权的,侵权数额依据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获得利益难以确定的,按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
    2023-06-17
    206人看过
  • 商标权侵犯侵权商号怎么处理
    遵循下列原则处理:一、诚实信用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是认定行使商标权与商号权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需要,是指导案件处理的依据和灵魂。二、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贯彻在先权利原则要求在后形成的权利的设立和行使不得侵害他人在此之前已经形成的合法民事权利。三、禁止混淆原则。一、如何认定商标归属著作权著作权不同于商标权、专利权,它是自动产生的,版权登记与著作权取得没有关系,不能说谁进行版权登记,谁就拥有作品著作权。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商标谁先申请就先给予谁,但如果已经有了一个在先权利,那么即使过了商标异议期,他人商标获得了注册并取得了商标所有权的话;仍然可以到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在先权利原则要求撤销恶意抢注的商标,或者通过法院判决解决。保护在先权利是解决其争议的基本原则之一。无论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还是申请商标,都会先有一个作品,其作品完成后即形成权利。因而从保护在先权利原则来讲,如果著作权人提出异议,被
    2023-02-19
    394人看过
  • 商标侵权如何认定侵权人,发生商标侵权怎么办
    一、商标侵权如何认定侵权人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
    2023-06-17
    157人看过
  • 侵犯隐私权怎么判,如何认定侵犯隐私权
    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一般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不构成刑事责任。不过也不能说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就一律不构成犯罪,不需要对行为人判刑。根据《刑法》当中的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怎么构成侵犯隐私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如下:(一)主观具有过错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二)违法行为的存在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抑或违反社会公德受
    2023-08-04
    411人看过
  • 如何认定侵犯商标权,多次侵犯商标权的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律师补充:在民事侵权领域,一般主张损失多少、赔偿多少,即损失赔偿的“填平原则”。惩罚性赔偿是对侵权行为性质严重的恶意侵权者处以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具有填补损害、惩罚和阻却不法
    2023-05-07
    174人看过
  • 什么构成侵犯商号权
    如果该商标是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则贵公司的商标与其相同或相似,将构成侵权br/>2。如果商标不是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但贵公司的商标与其相同或相似,且商品相似,则构成侵权。这家公司的名字和其他公司的名字有相同的两个词。这取决于你公司的宣传。如果在宣传中突出使用,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也将构成侵权。即使你公司的商标现在没有被侵犯,如果将来有人抢先注册,你公司的商标将来也会构成侵权,如何计算侵犯商号权呢。企业名称(商号)的重要性和优先性所有企业名称都有一定的重要性,但只有重要性的强弱。意义越强,企业名称的保护就越强。例如,“兴科”的商标和企业名称都是捏造的,没有特别的含义。它们只有在长期使用后才为消费者所熟知,从而使“兴科”的商标和企业名称更具意义。因此,外国企业在使用企业名称时,不仅要在核准注册时取一个显著的“中文名称”,还要在市场上推广企业名称,以进一步增强企业名称的重要意义,包括在先注册和在
    2023-05-02
    204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号
    词条

    商号即厂商字号,或商业名称。商号作为企业特定化的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 商号经核准登记后,可以在牌匾,合同及商品包装等方面使用,其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时间性的特点,只在所依附的厂商消亡时才随之终止。在一些生产厂家中,某种文字、图形,既... 更多>

    #商号
    相关咨询
    • 商标侵权怎么认定, 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商标侵权如何认定,怎么认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7
      商标被侵权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商标侵权的认定: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
    • 如何认定商标侵犯侵权,侵犯不正当竞争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02
      侵犯商标权属于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行为包括:(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饰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二)擅自使用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3)擅自使用受他人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 商号侵权商标赔偿如何界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
    • 商号侵权如何能评定赔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23
      商号侵权的赔偿数额如下: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 2、实际损失如果难以确定,则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3、如果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都难以确定,参照该商号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法律依据】
    • 商标企业字号侵权如何认定,有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9
      商标企业字号侵权的认定标准是,被告应当是出于主观恶意,即试图损害商标权人利益的角度将原告的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使用,使用的对象应当是与原告所生产或者是销售的类似商品或者是产品之上,要使消费者能够将两者混同,在这多个条件下作用,被告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