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0:50:47 143 人看过

目前国家及部分省市已做出规定,赔偿标准的具体算法如下: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概念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格权利益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法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各省市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规定

(一)安徽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

1、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2、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3、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4、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

(二)山东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五条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的,具体赔偿标准规定如下:

(1)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

(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

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

(三)福建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五条根据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手段、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严重侵权行为、特别严重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1000元—1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严重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10000元—5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特别严重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50000元—10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

(四)江苏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江苏省高院、公安厅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八条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主持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一般不宜超过5万元。

(五)北京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关于印发《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25、侵权行为致人身体伤残,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可以根据受害人承受的肉体与精神痛苦情况给予一定金钱慰抚,给付数额可以根据伤残程度及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予以裁量。因侵害行为致受害人残疾的,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体受到一般伤害,造成严重后果,确有必要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参照致人残疾的情况酌减。

26、死者的近亲属以受害人死亡给自己造成精神痛苦为由请求死亡赔偿金的,应予支持。赔偿金数额可根据致害行为的性质、致害人的过错程度、请求权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及其与死者的关系等酌定,但一般不得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10倍。死者的近亲属限于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缺位的,形成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其他近亲属有权请求死亡赔偿金。

27、对于损害事故的发生,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应根据其过错的比例酌情减轻致害人的赔偿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六)四川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

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性、补偿性的特点,并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现状综合考虑。同时,由于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本身存在一定区别,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时还应当区别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两种不同情况而定。

l、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受理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所在的县(区、市),平均生活费标准,应以政府有关部门统计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早均生活水平为准,不应区分城市和农村。

2、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0000元。其具体赔偿救额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100000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

伤残等级系数,1级伤残为1;2级伤残为0.9;依此类推,10级伤残为0.1。

责任系数按照当事人过错责任的大小确定。如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责任系数为1;承担一半责任的,责任系数为0.5。

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与残疾赔偿金系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侵权人因侵权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严重后果的,除应当承担残疾赔偿金外,还应当依法支付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3、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掌握在500元至50000元的幅度内。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法院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由审判人员按照《解释》第十条规定的六种因素综合确定侵权人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

4、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上一条的规定。

5、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上述最高限额50000元规定的限制,其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利的多少而定。

6、同一侵权行为分别侵害二个或二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分别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7、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8、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的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七)陕西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审判委员会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一、致人死亡的,精神赔偿数额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过20000元;

二、致人残疾的,精神赔偿数额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过20000元;

三、因民事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抚慰金可分为四个等级:一级15000至20000元,二级10000至15000元,三级5000至10000元,四级1000至5000元;若在以上规定的最高限额内仍不足以给当事人精神抚慰的,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在20000元至50000元范围内决定赔偿数额。

(八)云南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14、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一般不得超过5万元,情况特殊的不得超过10万元。

(九)河南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条侵害自然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称为死亡抚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权致残的,称为残疾抚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权但末致残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权利或法益有必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统称为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依侵权人的过错、侵权行为的情节、影响和后果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特定社会状况及加害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酌定。

侵害自然人生命权,死亡抚慰金参照在5000元一10万元之间酌定。

END

注意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如何计算只是在第十条中做了指导性和概括性的阐述

在各省市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规定中没有列出的省市,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由各地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原则、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受害人的情况予以灵活确定。

我国各省市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一、安徽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五条

(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

二、山东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85.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的,具体赔偿标准规定如下:

(1)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

(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

三、福建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5、根据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手段、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严重侵权行为、特别严重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1000元—1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严重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10000元—5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特别严重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50000元—10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

四、江苏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江苏省高院、公安厅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28、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主持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一般不宜超过5万元。

五、北京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关于印发《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25、侵权行为致人身体伤残,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可以根据受害人承受的肉体与精神痛苦情况给予一定金钱慰抚,给付数额可以根据伤残程度及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予以裁量。因侵害行为致受害人残疾的,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体受到一般伤害,造成严重后果,确有必要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参照致人残疾的情况酌减。

26、死者的近亲属以受害人死亡给自己造成精神痛苦为由请求死亡赔偿金的,应予支持。赔偿金数额可根据致害行为的性质、致害人的过错程度、请求权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及其与死者的关系等酌定,但一般不得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10倍。死者的近亲属限于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缺位的,形成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其他近亲属有权请求死亡赔偿金。

27、对于损害事故的发生,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应根据其过错的比例酌情减轻致害人的赔偿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六、四川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意见》

三、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具体标准

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性、补偿性的特点,并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现状综合考虑。同时,由于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本身存在一定区别,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时还应当区别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两种不同情况而定。

l、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受理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所在的县(区、市),平均生活费标准,应以政府有关部门统计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早均生活水平为准,不应区分城市和农村。

2、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0000元。其具体赔偿救额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100000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伤残等级系数,1级伤残为1;2级伤残为0.9;依此类推,10级伤残为0.1。责任系数按照当事人过错责任的大小确定。如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责任系数为1;承担一半责任的,责任系数为0.5。

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与残疾赔偿金系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侵权人因侵权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严重后果的,除应当承担残疾赔偿金外,还应当依法支付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3、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掌握在500元至50000元的幅度内。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法院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由审判人员按照《解释》第十条规定的六种因素综合确定侵权人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

4、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上一条的规定。

5、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上述最高限额50000元规定的限制,其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利的多少而定。

6、同一侵权行为分别侵害二个或二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分别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7、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8、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的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七、陕西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审判委员会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一、致人死亡的,精神赔偿数额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过20000元;

二、致人残疾的,精神赔偿数额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过20000元;

三、因民事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抚慰金可分为四个等级:一级15000至20000元,二级10000至15000元,三级5000至10000元,四级1000至5000元;若在以上规定的最高限额内仍不足以给当事人精神抚慰的,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在20000元至50000元范围内决定赔偿数额。

八、重庆市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下列案件,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侵犯自然人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案件;

(2)侵犯自然人的著作邻接权中的表演者人身权,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权、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权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以决定是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1)权利人的意愿是否被严重违背;

(2)权利人体现在作品中的精神是否被严重歪曲;

(3)是否给权利人的声誉和社会评价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4)侵权人是否因此获得较大的名誉或经济利益。

(5)其他严重损害权利人精神利益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知名度和价值、当地的社会经济情况、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情节、影响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第二十三条权利人可以单独就精神损害赔偿提起诉讼,也可以与财产权利损害赔偿一并提起诉讼。在后一种情形下,权利人如果将精神损害赔偿列为独立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该就该诉讼请求单独确定赔偿额。

九、广东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广东省高院关于在国家赔偿工作中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五、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

9.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应当以丧失人身自由的时间长短为主要依据,结合其他损害或者损失的情况综合确定:

(1)二十日以下的,一千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二千元以下。

(2)二十日以上,二个月以下的,三千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五千元以下。

(3)二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一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三万元以下。

(4)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二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五万元以下;

(5)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五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十万元以下;

(6)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十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十五万元以下;

(7)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十五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二十万元以下;

(8)十年以上的,二十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三十万元以下;

10.致受损害人重伤、残疾或者死亡的,可不受受损害人丧失人身自由时间长短限制,在三十万元以下确定。

十、云南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四、关于损害赔偿的范围问题

14、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一般不得超过5万元,情况特殊的不得超过10万元。

十一、河南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三十条侵害自然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称为死亡抚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权致残的,称为残疾抚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权但末致残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权利或法益有必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统称为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依侵权人的过错、侵权行为的情节、影响和后果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特定社会状况及加害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酌定。

侵害自然人生命权,死亡抚慰金参照在5000元一10万元之间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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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通事故中精神抚慰金不赔怎么办交通事故中精神抚慰金不赔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如果说已经起诉判决书都下来了,对方还是不执行的话,依然可以申请法院来进行强制执行的,毕竟在交通事故发生一些损害的话,对方肯定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必不可少的一种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怎么认定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根据以下因素认定:肇事者的过错程度;肇事者的肇事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事故造成的后果;肇事者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三、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谁来出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一般由交强险的表现公司有限赔偿,如果有购买商业保险的,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补足,若
    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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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应当在兼顾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同时,参考下列因素合理确定:(一)精神受到损害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原因力比例;(四)原错判罪名、刑罚轻重、羁押时间;(五)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六)纠错的事由以及过程;(七)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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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有哪些条件
    2007年1月2日清晨,方某正在马路边跑步。突然一男子骑着摩托车从后面驶来,不慎将他撞倒,方某当即动弹不得。经医院诊断,方某的左小腿骨折。交警部门认定摩托车司机丰某负全责。经过多次协调,自知理亏的丰某主动赔偿了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而经过治疗,方某已经可以下地行走。但因为手术,他的一条腿短了3厘米多,虽然只是9级伤残,但瘸着走路让方某备感伤心。“我原先爱好体育锻炼,每天清晨都要出门跑步,现在再也不能跑步了。”方某说,以前他晚上都要到舞厅跳舞,现在再也不能与舞伴跳舞了,这起交通事故对他的精神打击是巨大的。于是,他起诉至法院,向丰某索要精神损害赔偿10,000元。法院认为,方某受伤并导致两下肢长短不一,给生活造成不便,心理上也必将遭受痛苦,其精神损害索赔合法有据。于是,法院判决丰某赔偿方某精神损害抚慰金l0,000元。【关键证据】事故前的正常生活、爱好照片本案中,受害人方某系跑步爱好者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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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损害抚慰金交强险赔付吗,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定的基本原则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交强险赔付吗精神损害抚慰金交强险赔付。根据精神损害的一般原理,因交通事故导致公民人身权受到侵害,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丧失、减损的,责任人理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交强险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主要是根据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所针对客体的不同而区分的,其分别指由于人身伤亡所造成的的损失和由于人身之外的财产毁损所造成的损失。在实践中,应当将其解读为及包括财产损失,也包括精神损失(即人身伤亡所造成的的精神损害)。现有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交强险应当赔付。二、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定的基本原则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定的基本原则大致包含如下几项原则: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所受到的精神损害,从而起到抚慰作用。2.公平合理原则公平合理原则就是平衡原则,既要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
    20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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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张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下列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向致害人主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行为侵害了他人的精神利益,而精神利益作为权利主体生存必备条件之一,已成为法律上的完整人格的一部分,是受法律所保护的。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责任的构成有三个要件:1、损害事实。在民法上,损害作为一种事实状态,就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某人受侵权法保护的权利和利益遭受某种不利益的影响。要构成损害事实,首先这种损害应具有可补救性。一方面,从量上看,虽然损害已产生,但须到一定程度,在法律上才是可补救的。另一方面,从质上看,损害在本质上应是对权利的侵害所产生的后果,同时也包括了对利益的侵害,但所请求保护的利益,必须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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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怎么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达到伤残标准作为构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主要依据。可出具精神损害鉴定书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只有在造成人身损害的有责任的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还需满足一个必要条件,即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仅造成一般精神痛苦的不在此列,司法实践中主要以达到伤残标准作为构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主要依据。未构成伤残的,一般不予支持。在诉讼中,应注意在诉请中明确提出在交强险中优先支付,商业险中没有精神损失的赔偿项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财产损失该如何主张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
    202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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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州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慰抚金如何赔偿?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数额,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个十分复杂而且是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既然如此,精神损害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二)精神损害慰抚金确定的基本原则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不含直接物质损失内容的相应价值,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理,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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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事故损害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5年10月23日,某家具制造厂(以下简称家具制造厂)采购员甘先生受单位委派,到广东顺德市洽谈生意业务。甘先生谈完生意后,在返回广西途中因意外事故死亡。甘先生死亡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其为工伤,其所在单位家具制造厂同意按照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给付甘先生家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补助9万元,但甘先生的妻子胡女士认为甘先生中年死亡,遗留下未成年的孩子,给他们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要求家具制造厂再给付50000元的精神损失费,家具制造厂予以拒绝。胡女士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家具制造厂一次性支付给甘女士及其子女93000多元,对精神损失费的要求,不予支持。本案涉及到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能否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工伤保险赔偿是指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则由保险机构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工伤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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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属于交通事故赔偿范畴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属于交通事故赔偿范畴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交通事故赔偿范畴。交通事故如果确实给受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则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则应当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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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 更多>

    • 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怎么规定的,如何计算交通事故抚慰金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9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人身损害发生后,受害人或是死亡案件中亲属基于精神严重痛苦产生的赔偿,是对赔偿权利人的一种金钱抚慰,无法用具体的数据衡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精神解释》)予以确定。 根据《精神解释》第10条,在计算人身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时,是由法官酌情确定的,对于交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精神抚慰费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7
      1、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000元×00年×40%=000元; 2、护理费 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或(60元---100元)×陪护时间 3、医疗费 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4、住院伙食补助费 30元/天×住院天数 5、营养费 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6、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计算标准,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 如何计算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如何支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4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中有的按伤残等级赔偿,按每一级5000元计算。精神损失费由保险公司在理赔范围内支付。
    •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可以让对方提出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5
      从理论上讲,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请求权是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的、密切相关的一种权利,是自然人人身权受到侵害时的一种补救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是自然人人身权的延伸。离开了自然人人身,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就无从谈起。自然人的人身权,原则上由自然人本人行使,以保护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 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的精神抚慰金分哪些范围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17
      精神抚慰金适用于交通事故: 1、赔偿抚慰金是侵犯身体权利的主要救济方式; 2、侵犯健康权的,侵犯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应当赔偿是否残疾; 3、侵犯生命权的,请求权人的范围限于死者的死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