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司法管辖后的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44:43 220 人看过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管辖权变更的民商事案件,应当自收到立案材料之日起三日内立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具体说明被移交的法院是否应当对被移交的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在审判实践中,立案审查员对移送管辖的民商事案件是否需要立案审查有两种看法:

第一种观点是原受理法院在受理案件前已经进行了立案审查,移送法院不需要进行立案审查,但应在收到立案材料后,在登记后,办理立案登记手续,第二种观点认为,移交管辖的案件也应进行必要的备案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内容:(1)法院是否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2)是否符合立案的基本条件;(3)移交法院的文件、资料是否齐全,作出移交裁定的原始法律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4)诉讼费用是否随案件一起转移。经审查基本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受理

第二种观点更为完善。主要原因是:在审判实践中,法院移交的一些案件存在重大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不符合立案的基本要求。有些档案材料没有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因此我们看不出它们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资格;有些法院仅根据请愿书提起诉讼,不允许原告提供相应的证据和其他材料。(2)不要转移原始文件中的所有材料。有的法院将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原件保存在法院备查,只将案卷材料的复印件移交被移交的法院,或者只移交部分案卷材料。笔者认为,原案卷的所有材料均应移送,以便移送的法院能够查明事实,做出正确的判决。(3)诉讼费用不会随案件一起转移。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原受理案件的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转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有些法院只转移部分诉讼费用;有的法院在移送案件前将收取的律师费退还当事人;一些法院不转移或退还预先收取的法律费用。案件档案中没有提前收取或退还律师费的程序,因此无法确定原告是否已向原受理法院支付了律师费。因此,被移送的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必要的立案审查,并根据不同的审查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但是,只要基本符合立案条件,立案审查就应当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立案审查不同。根据案卷中存在的不同问题,原受理法院或当事人可以在立案前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如何规范案件移送立案

首先,原受理法院要严格控制案件的立案,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在立案前由检察官补充完善。不符合基本立案条件,下班后仍不符合法院立案条件的,以及法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不予立案受理。同时,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诉讼指导和解释。第二,尽快制定案件移送、立案规范,使原受理法院移送案件和移送法院立案工作进入规范化管理,及时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移送案件应当包括的内容及其立案规范:(一)移送案件的期限。(2)转移原始文件的所有材料。同时,将原箱卷材料装订成册,然后转移。(3)诉讼费用应当随案件一并转移。这不仅方便了诉讼当事人,也有利于公众监督。(4)移交案件的移交程序。如填写移交案件移交登记表等。(5)可以受理的移交案件,应当在收到案件档案材料后三日内立案。收到案卷材料的时间,自原受理法院完整移交案卷材料和诉讼费用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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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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