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程序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21:16:28 474 人看过

1、公益诉讼管辖: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侵害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益诉讼原告: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

3、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两类案件。

4、公益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在民事公益诉讼中,则主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行政公益诉讼中,被告仍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应遵循行政诉讼的一般规则,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一、行政公益诉讼被告是个人还是单位

行政公益诉讼的被告一般来说是单位,以行政机关或其他公权机关为被告。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公民及社会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

二、民事纠纷罪案件可以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吗

检察院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公益诉讼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益诉讼起诉人;(2)被告的基本信息;(3)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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