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发生冲突的原因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0:04:02 437 人看过

建设项目业主为了融资,往往将尚未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建筑物抵押给银行,以获得银行贷款,这就是在建工程的抵押。工程款优先和抵押贷款抵押是这一新法律制度对银行资金运作的最大影响。一旦发包人不能及时偿还贷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发包人也拖欠承包人的建设工程款。此时,银行的抵押权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并存、冲突。首先,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客体是同一客体。如上所述,在建工程抵押权是我行以在建工程及其附属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为取得贷款而享有的权利。权利的客体是在建工程。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客体也是工程。发包人不偿还承包人的工程款时,承包人可以通过协商、向法院申请拍卖工程款等方式取得工程款;其次,在建工程抵押权的主体不同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导致主体利益冲突。在建工程抵押权保护的主体是贷款人的利益和贷款人的管理权;建设工程资金优先受偿权的主体是承包人及其劳动者的生存权。在同一标的物中,有两种性质不同的权利:经营权和生存权,在建工程抵押权和建设资金优先受偿权不能并存,导致了经营权与生存权的冲突。第三,两种权利的时间不一致。在建工程抵押属于一般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权利。锻炼时间没有太多限制。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通过折价、拍卖等方式随时变更在建工程价款。承包人要求优先受偿的时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二是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三是发包人未在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不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得立即折价或者拍卖,但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逾期不付款的,可以折价或者拍卖。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处分在建工程时,在建工程的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承包人对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可能因其权利标的消灭而不能行使。

由于工程价款优先权制度的建立和正式实施,我行在建工程抵押权排名第二。债务人只有优先清偿承包人的工程价款,才能先于一般债权等到清偿完毕,这给抵押权人尤其是银行带来了巨大的风险,这也是人民法院需要平衡银行与承包人之间利益冲突的两难境地利益相关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8: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在建工程抵押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和担保债权冲突怎么解决
    实践经常出现一个建筑物竣工验收后产生优先权和担保债权的同时存在如何适用,那个更优先。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债权基本按规定履行一定程序,具有社会公信力,比其他债权有优先受偿权。而优先权仅是以法律授权而存在,仅比一般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他特权无法律明文规定,决不能超越法律而自封具有高于其他债权的地位。解决优先权与担保债权冲突的办法主要有:1.优先权的法律效力低于担保债权。这是个法律常识问题,不能更改,否则担保债权的公信力降低,要牢固树立担保债权优先的意识。2.优先权的法律效力高于普通债权。3.应当设定优先权的成立程序,通过法律解释,行政规章对工程建设的优先权作出规范。明确其设立程序,履行的手续,出现问题的对策等。4.提倡工程立项招标说明优先权的范围。将优先权条款订在合同里,对全社会具有公信力。5.明确规定优先权首先不允许设定担保债权。避免两者冲突。或者规定已设定担保债权,优先权在担保债权
    2023-04-17
    472人看过
  • 建筑工程建设发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依法直接取得的权利。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发包人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该项目。建设项目价格优先支付项目折价或拍卖价格。其法律要件包括: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2、限于建设工程合同产生的工程价款。3、优先对象必须是承包商承包的建设项目,但不需要以建设项目竣工为条件。优先对象必须不属于不适合折价、拍卖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能对抗房屋买受人吗?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不能对抗房屋买受人。法律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因此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不能对抗房屋买受人。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并不一定能对抗房屋买受人,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
    2023-08-09
    224人看过
  • 在建工程能否行使优先受偿权
    一、在建工程能否行使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以建设工程是否竣工为限。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是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为前提的,所以即使工程未竣工,只要发包人有欠付工程款的事实,承包人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样理解,有利于保护农民工的利益,也符合立法本意。但是如果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进度未按约定完成的,就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相应地,其也不能行使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二、什么是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三、优先受偿权的分类优先权分为物权的优先权(如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债权优先权(如台湾及大陆破产法规定的优先权)物权与债权两种性质的优先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
    2023-06-08
    245人看过
  • 物权冲突与物权优先效力原则
    1、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在同一物之上既存在物权又存在债权时,无沦其成立次序先后,物权优先于债权。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法理根据主要在于《民法典》的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经过登记或动产经过交付转移了占有,就发生物权转移,产生对抗第三人的债权的效力。如未经过登记或交付,就还停留在债权阶段,债权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彼此不发生某一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的问题。《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2、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物权之间是否存在优先效力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对此前面已有提及。立足于物权效力的广义理解,物权的优先效力应当包含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亦称作物权的对内效力或物权的对内优先性,意指同一物之上多个他物权并存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物权设立的先后确立物权实现的顺序,先实现的物权相对后实现的物权而言具有
    2023-08-12
    266人看过
  • 工程款优先权和抵押权孰先孰后哪个优先
    工程款优先权和抵押权相比,工程款优先权优先。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当发包人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就可以依法行使其工程款的优先权。一、转包合同无效后怎样结算工程款转包合同无效后结算工程款的方法:1、当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因工程分包发生纠纷,认定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时,承包人不得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也不得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人工费、管理费等费用;2、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依照规定,分包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应当相互返还各自的财产;3、当承包人信用状况恶化、破产、法人主体资格消失时,实际施工人可以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但发包人只在欠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二、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应该怎样处理发包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首先可以写一个书面催告单,要求发包人在合理的期限支付工程款。如果发包人依旧不支付工程
    2023-06-20
    424人看过
  •  留置权与抵押权、质权发生冲突时的处理原则
    在同一动产上,留置权与抵押权或质权发生冲突时,留置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当同一动产上已经存在抵押权或质权,且该动产又被留置时,留置权人享有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人的受偿权利。由此可见,留置权的效力高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在同一动产上,留置权与抵押权或质权发生冲突时,留置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当同一动产上已经存在抵押权或质权,且该动产又被留置时,留置权人享有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人的受偿权利。由此可见,留置权的效力高于抵押权和质押权。 同 一 动 产 上 , 留 置 权 与 抵 押 权 、 质 权 如 何 区 分 ?同一动产上可以同时存在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作为抵押,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
    2023-09-08
    470人看过
  •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怎样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怎样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是怎样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1、建设工程能顺利完工正常情况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2、工程无法完工情况下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是怎样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优先受偿权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不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必要。只要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成立要件,即自动产生。其法律
    2024-01-19
    445人看过
  •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实现程序
    一、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实现程序优先受偿权实现得依法经人民法院诉讼程序审理予以确认,未经确认不得由执行程序直接实现。故公正的程序于当事人更为重要,而关于程序公正的具体内容,则应最起码包括如下方面:(一)程序能确保所有利害关系人参加;(二)裁判者应当是中立的;(三)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且能充分地陈述主张;(四)程序能为当事人所理解;(五)当事人不受突袭裁判,对裁判不服有相应的救济程序。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起止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该条款明确了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从而保证了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需要。但笔者认为,该期限起算日的设定标准既与相关法律冲突,又不利于保证承包人实现优先权。三、工程优先权起算日具体设定的设想(一)约定付款期限的。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建
    2023-06-16
    262人看过
  • 建工程在资产优先受偿权中的地位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优先权的范围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三条规定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分析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在报表上的表现形式只能是以下几种:1.不同时期在建工程的金额不变,说明纳税人的在建工程处于停工状态;或者在建工程已经完工而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纳税人可能来逃税缴纳房产税等;2.在建工程的金额逐月增
    2023-07-03
    312人看过
  • 工程款优先于银行抵押权吗?
    一、工程款优先于银行抵押权吗工程款优先于银行抵押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的财产优先受偿。因此在开发商无法偿还借款时,贷款机构作为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而在建设工程上除存在抵押权人外,还存在其他权利主体如银行。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十)04年银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要求银行密切关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带来的潜在法律风险,但面对优先受偿权可能对于银行贷款抵押权行使的限制,银行在提供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时往往要求开发商出具承包人放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书面承诺。开发商便利用其优势谈判地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便要求承包人签署放弃优先受偿权协议书。在这一情况下,银
    2022-03-12
    120人看过
  • 抵押权在什么时候无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在其它担保物权登记在先时无优先受偿权。同一动产上存在两个可以并存担保物权:一是抵押权,二是留置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即便是《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的购置款抵押权,也不得优先于留置权。另外,我国一些单行法律也明确规定了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如《海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抵押权优先受偿权条件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4、债务未受清偿
    2023-08-10
    340人看过
  • 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吗
    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抵押权设定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一、担保物权的取得方式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
    2023-03-20
    439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与因继承产生的股权分割权之冲突
    因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具有人合与资合的双重属性,故股东的选择和合作显得尤为重要。当因继承、赠与等事由出现而致使股权零对价转移,股东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能否以优先购买权为由对抗而限制相关股权的转移,是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我国现行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此条的规定,因继承致使股权转移,股东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不能以优先购买权来进行救济,但可以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对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做出限制。
    2023-06-05
    169人看过
  • 工程款优先于抵押权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于抵押权。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权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2024-05-06
    33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更多>

    #在建工程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物优先受偿权与执行权冲突解决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2
      在诉讼实务中,出现的抵押物优先受偿权与法院执行权的冲突问题仍然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8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在抵押人负债较多的情况下,确实容易出现抵押物被多家法院查封的情况。一旦抵押物被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当事人诉请法院先查封后,就引发了抵押物优先受偿权和法院执行权的冲突问题
    • 哪个是工程款优先权与抵押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11
      1、对于工程款优先权和抵押权,工程款优先权在先,抵押权在后。 2、如果经合理催告后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价款的,承包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可以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 工程款优先权优先权抵押权谁最抵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在工程款优先权和抵押权中,一般工程款优先权在先。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当发包人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就可以依法行使其工程款的优先权。
    • 当税收优先受偿权和抵押优先受偿权冲突时,是何者优先受偿,为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我国担保法并没有对在建工程抵押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者其它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该司法解释对在建工程抵
    • 2022年租赁权与抵押权发生冲突谁具有优先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14
      1、租赁权与抵押权发生冲突时设立在先的具有优先权。房屋抵押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房屋抵押后签订的租赁合同可以履行,但在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不具有约束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