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机关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0:01:00 399 人看过

一、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机关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根据上述规定,工伤认定应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直辖市实行工伤保险基金全市统筹,但工伤认定应由区级(相当于地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单位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依据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关于工伤,如果认定为是工伤之后,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的,首先该赔偿肯定是由单位来支付的,但是如果单位有帮助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那么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如果没有缴纳就由单位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1日 2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申请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受理条件是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工伤认定的受理条件如下:1.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2.属于劳动保障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一、工伤认定流程有哪些内容工伤认定流程内容如下:1、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保险部门出具收件回执;3、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应当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并出具受理通知书;4、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面决定,并在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和职工所在单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
    2023-03-24
    267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一、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伤保险的申请主体有两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
    2023-03-26
    495人看过
  •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一、工伤认定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
    2023-02-08
    253人看过
  •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对用人单位而言,申请时限一般为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一、劳动关系确认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关系确认后申请工伤认定的方法:1、本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确诊为职业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二、工伤报名流程有哪些?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
    2023-04-02
    442人看过
  • 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一、公司不给工伤认定书该怎么办公司不给工伤认定书处理如下:1、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办法:1、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2、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3、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
    2023-03-29
    485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申请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不需要费用,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都不收费。按照规定提供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一、工伤认定的对象有哪些?工伤认定的的对象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以及劳动保障部第17号令《工伤认定办法》(2003年9月发布)的规定,工伤认定的
    2023-02-24
    141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机关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2
      《》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根据上述规定,应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实行工伤保险基金全市统筹,但认定应由区级(相当于地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 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机关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3
      《》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根据上述规定,应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实行工伤保险基金全市统筹,但认定应由区级(相当于地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 工伤认定申请一定会受理吗,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时限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5
      工伤认定申请一定会受理吗,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自补正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
    •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怎样办?是怎样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30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社会保
    •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工伤认定申请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7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工伤职工不提出工伤认定,就相当于放弃权益。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