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9:53:16 493 人看过

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有限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否则需补足出资,并对其它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但有限合伙人以下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不是绝对的,当出现法定情形时,有限合伙人也对合伙企业承担法律责任。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为普通合伙人并与之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合伙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即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在法律规定上可以作如下的区分: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3)在竞业禁止方面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5)在财产份额转让方面

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可以看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转让时,仅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通知”。

(6)在出资方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7: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合伙人相关文章
  • 合伙人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呢
    合伙人享有哪些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民法典》第二章第五节有关个人合伙的规定,个人合伙一经依法成立,即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个人合伙中,各合伙人必须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有:1、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经营合伙人享有哪些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民法典》第二章第五节有关个人合伙的规定,个人合伙一经依法成立,即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个人合伙中,各合伙人必须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有:1、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经营积累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如:合伙人提供的厂房、机械设备等,各合伙人在共同经营、共同劳动中有使用的权利;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抽出、处分共同所有的财产。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3、根据合伙经营的需要,合伙人
    2023-06-15
    362人看过
  • 有限合伙入伙时,原合伙人所负义务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八十一条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第六十条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
    2023-06-14
    173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指什么,普通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普通合伙人指什么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企业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1)经营控制权。普通合伙人对基金事务拥有充分的管理和控制权,有权代表合伙基金签订对外的法律文件,在有限合伙中处于核心地位。依照美国有限合伙法第405节的规定,合伙协议可以授予全部或指定的普通合伙人在指定的问题上,按人或其他方法,分别或全部地与任何类别的有限合伙人共同地行使投票表决权。(2)获得年度管理费。普通合伙人通常可获得其所管理的合伙基金总额1.5%~3%的管理费,此管理费主要用于普通合伙人为管理基金而支出的日常开销,如房租、办公费、通讯费等。(3)获得基金投资利润分成的权利。协议通常约定,普通合伙人投入基金资本总额1%左右的资金,但享有
    2023-06-15
    493人看过
  •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有哪些,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利
    一、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有哪些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有:1.忠实处理合伙事务的义务。合伙人对于合伙事务应亲自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人借执行合伙事务谋取私利,结合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和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报告义务。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精英和财产状况。3.遵守竞业禁止义务与交易禁止义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伙经营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利合伙事务执行人享有的权利:1.报酬请求权。执行合伙事务,如约定报酬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2023-06-22
    203人看过
  • 合伙人相互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的权利有:一、执行合伙事务或委托他人执行的权利;二、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三、分红权。合伙人的义务有:一、按约定缴纳出资的义务;二、对合伙企业的亏损进行承担的义务。合伙人的义务有哪些1、出资义务。出资是合伙人承担的首要义务。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出资,并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方式、数额和期限出资。否则,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合同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并且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不负有增加出资的义务。当然,依照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可以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2、承担合伙事务的义务。这既是合伙人的义务,实际上也是合伙人的权利。设立合伙业务执行人的,业务执行人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有关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一般合伙人查阅账簿,对合伙事务进行监督、检查,共同决定合伙重
    2023-07-31
    102人看过
  • 合伙人有查账的权利吗
    一、合伙人有查账的权利吗合伙人有查账的权利,如果企业不配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二、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有限合伙人并不参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对外交易行为,有限合伙人并无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权,有限合伙人与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时,一般不会损害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有限合伙协议可以对有限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之间的交易进行限定,如果有限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则必须按照约定的要求进行。普通合伙人如果禁止有限合伙人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应当在合伙协议中作出约定。(2)有限合伙人可以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与普通合伙人不同,有限合伙人一般不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普通合伙人
    2023-06-06
    276人看过
  • 合伙协约定有合伙期限的退伙有哪些理由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d)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2023-06-14
    31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有限合伙人会退伙
    一、哪些情况下有限合伙人会退伙《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八条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根据有关条文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法定退伙情形:(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死亡的,就丧失了民事权利能力,不再具有法律人格,当然也就同时丧失了合伙人资格,退出合伙企业。(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现上述情形,即意味着该合伙人被注销而丧失法律人格,相当于自然人合伙人死亡,自然也应当丧失合伙人资格。(3)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三、有限合伙人退伙的条件与普通合伙人退伙的条件区别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
    2023-06-01
    450人看过
  • 为什么有限合伙人二项具有弹性权利
    有限合伙人二项具有弹性权利的原因1、有限合伙人知情权,即有限合伙人获取合伙企业信息、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权利。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掌握着有限合伙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各种权利,而有限合伙仅仅以协议的形式去规范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经营管理决策大权通常都由普通合伙人行使,企业管理形式比较简单,这种权利义务的安排虽然有利于普通合伙人不受外界的干扰和制约而果断地做出决策,但是对于有限合伙人来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情况,而有限合伙协议对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行为无法作出完备的约束性规定。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来确定有限合伙人的知情权。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8条规定:“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可见我国立法上确认了有限合伙人财务信息知情权,主要包括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权、账簿查阅权等其它权利。对保障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利
    2023-06-14
    289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1、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一、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换的条件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普通合伙人的权利1、平等执行权普通合伙人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即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不论投
    2023-03-25
    445人看过
  • 合伙企业聘任人员有哪些权利义务?
    合伙企业的经营规模有大有小,除极少数特小型企业可完全由合伙人自行经营,自己从事所有活动外,绝大多数的合伙企业都要聘请部分职员承担某些工作,有的甚至聘请合伙人以外的人从事某些管理工作。对于招用普通工人的劳动工资、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权利义务内容一般是依据国家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来执行;同时依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和企业劳动纪律来约束。对于聘用的管理人员,由于他们在企业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企业要赋予他们相应的权力和职责,故应有不同于一般职工的权利义务。至于他们在企业享有的职权和应承担的责任则应在聘用合同中加以规定。从目前合伙企业发展情况来看,对聘用管理人员的管理与使用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对聘用人员的职责范围没划清楚,往往是让其做这做那,没有明确工作的范围,也没有相应的职权和约束。二是一些聘用人员认为合伙企业不正规,授权没有硬约束,因而越权行事比较普遍。对于前一种情况,我们的合伙企业应加强管理,进
    2023-06-09
    472人看过
  • 合伙企业清算人有哪些权利和职责
    合伙企业破产清算时,清算人享有哪些权利,应该承担哪些职责。清算人执行清算事务,不得牟取非法收入,不得隐匿、转移合伙企业财产,严格执行合伙清算期间的合伙事务。合伙企业清算人有哪些权利和职责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资产)(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处理事务)(三)清缴所欠税款;(清缴税款)(四)清理债权、债务;(清理债务)(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处理财产)(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参与诉讼)清算人执行清算事务,牟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收入和侵占的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清算人隐匿、转移合伙企业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3-05-03
    132人看过
  • 加盟店铺的说合伙人有那些权利?
    1、共有财产权。所谓共有财产权是指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而非合伙人个人所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2、合伙经营权。共同经营是合伙企业的重要特点,因此,合伙经营权是合伙人最重要的权利;3、优先购买权。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一、不是法人能转让店面吗需要协商。若股东不是法人代表,那就无权售卖门店。合伙人私自转让店铺侵权,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承担法律责任。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和投资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和投资份额时,则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二、非普通合伙人可以转让普通合伙人的股权吗普通合伙人可以转让份额,普通合伙人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
    2023-04-03
    106人看过
  • 合伙事务中有限合伙人是否有处理权限?
    不参与。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也不代表合伙企业。但是《合伙企业法》列举了8项事务,有限合伙人可以参与,这8项事务不属于“执行合伙事务”。比如: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有限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否则需补足出资,并对其它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但有限合伙人以下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不是绝对的,当出现法定情形时,有限合伙人也对合伙企业承担法律责任。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
    2023-07-01
    376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的人。有限合伙人原则上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例外情况下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更多>

    #有限合伙人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合伙人有哪些权利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1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有哪些, 合伙人的执行权利主要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有:(1)同等执行权,这是针对共同执行方式下的每个合伙人而言的;(2)对外代表权,该权利属于任何执行方式下的有权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3)监督权,这是对委托执行方式下的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而言的,他们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4)查阅账簿权,任何执行方式下的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均有权查阅企业的账簿;(5)异议权
    • 股东的权利有限合伙人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5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1)有限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的价格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出资劳务。(2)有限合伙人应按合伙协议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3)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不得代表有限合伙企业。(4)有限合伙人可以与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5)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
    • 有限合伙人有哪些权利有没有法律依据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8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 1、有限合伙人知情权,即有限合伙人获取合伙企业信息、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权利; 2、有限合伙人的监督权,即不执行合伙事务的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普通合伙人经营合伙事务的情况。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十五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
    • 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具备哪些权利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18
      有限合伙人权利:用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作价出资;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