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金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视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金额较大;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视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金额巨大;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视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金额特别巨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
哪些行为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主要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如何认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中的诈骗数额?
94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数额限制
256人看过
-
累计数额超限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150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钱数多大能立案
283人看过
-
多大数额的信用卡被骗
481人看过
-
信用卡大额逾期就是信用卡诈骗吗
353人看过
-
透支多大数额构成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31如果恶意透支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该罪的起刑点没有制定,但依据参考诈骗罪的起刑点应当为5000元。《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
-
涉嫌诈骗罪构成信用卡诈骗多少额度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11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诈骗罪的法律标准是: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
如何认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中的诈骗数额?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3在信用卡诈骗罪中,诈骗数额的认定直接影响到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轻重。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
-
多少数额算信用卡诈骗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11、你说的应该是刑法196条吗。 2、刑法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按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由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
信用卡诈骗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是指多少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221、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2、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