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新损害赔偿法的亮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12:03 159 人看过

继2001年德国租赁法和债法改革后,2002年,德国立法者又对损害赔偿法进行了重大的变革。

德国损害赔偿法的改革是通过《德国第二次损害赔偿法修订法》(以下简称德国新

损害赔偿法)完成的,使《德国民法典》及其关系法规中的合同外责任法发生了重大变动:不仅涉及损害赔偿法和侵权行为法的基本规范,而且还涉及道路交通法等一系列责任法规中的基本规范。该部法律已经于2002年8月1日在德国全联邦领域正式生效。至此,德国债法在整体上基本步入现代化轨道,《德国民法典》也再次向世人凸显耀眼的光芒。

物的损害计算发生变动

德国新损害赔偿法在物的损害计算方面的修正遵循全部赔偿、经济性和禁止给予过度补偿的原则,在尊重受害人处分自由的同时,重新又将具体损害计算原则放到了损害赔偿法的核心位置,发挥其统帅作用。

根据德国最高法院的判例,对于纯粹的物之损害,采取拟制损害计算或者称抽象损害计算的原则,而对于人身损害,其采取的则是具体损害计算的原则。然而实行抽象的损害计算将有可能引发过度补偿的问题,这是因为德国判例在对物的损害进行拟制计算时以为消除损害通常所必要的修理费用为基本考量。在这种费用中,有显著一部分属于各种捐税。在受害人自行修理或者不除去物之损害的情形下,根本不需要支付这种形式的费用。这也就是说,在采用此种计算方法时,对于自己根本没有发生的费用,受害人仍然能够得到赔偿。这显然是极不妥当的。为解决这一问题,德国新损害赔偿法规定,法定流转税只有在为消除损害而实际发生时,才能够得到赔偿。

慰抚金的一般请求权

德国新损害赔偿法对慰抚金请求权进行了重新调整。根据旧法的规定,只有在合同外过错责任的范围之内,才可以请求慰抚金,危险责任的情形,通常并不能够请求慰抚金;在合同责任的框架之下,同样也不存在法定的慰抚金赔偿。德国新损害赔偿法彻底消除了这种差异,为侵害身体、健康、自由创设了一个统一并且是一般性的慰抚金请求权。从法律技术的角度看,慰抚金适用范围的扩展是通过将《德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七条从侵权行为法的位置转移到债法总则来实现的。这一体系安排清楚地表明,其适用于一切因侵害绝对法益而发生的债法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道路交通方面儿童法律地位的改善

改善儿童在道路交通中的法律境况基于两点理由:一是儿童在今天的道路交通中所面临的危险与100年前《德国民法典》生效之时所面临的危险根本不能够同日而语;二是就儿童的精神能力和心理能力而言,儿童通常在满10周岁之后才能够认识到道路交通的特别危险、并据此采取相应的行为。

德国新损害赔偿法规定,不满10周岁的儿童原则上被免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但如果损害是由儿童故意引发的,儿童应当承担相应的道路交通责任。作为补充,德国新损害赔偿法删除了《德国道路交通法》第七条中规定的不可避免事件的免责证明,取而代之的是不可抗力的抗辩。

法庭鉴定人的责任

德国新损害赔偿法创设了一个新的责任构成事实,这就是法庭鉴定人应当对不正确的鉴定负责任:法院依据鉴定人的鉴定作出了裁判;后来的情况表明,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是错误的;裁判不再能够以诉讼途径消除;因法院裁判而遭受不利的当事人可以向鉴定人请求损害赔偿。德国新损害赔偿法还规定,法庭鉴定人的责任以故意和重大过失为限。

责任最高限额的变动

在德国法上,与过错无关的责任体系(危险责任)原则上都有责任最高限额。其一般按平均的大型损害金额确定。德国联邦统计局发布的生活费用指数和零售价格指数等统计数据表明,德国当前的责任最高金额已经不再能够为受害人提供充分的保障。由于德国新损害赔偿法也为危险责任创设了一般性的慰抚金请求权,从而使危险责任发生了显著的扩展,故此责任最高限额也必须能够抵偿这种责任扩展。

药物责任

为改善药物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德国新损害赔偿法在下述几个方面作出了重大变动:一是药物使用人对药物企业主和政府机关享有知情权;二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三是方便了因果关系的证明。

德国新损害赔偿法不仅反映了科学与技术的进步,也反映了经济与社会的变迁。作为损害赔偿法和侵权行为法发展的百年结晶,德国新损害赔偿法对于我国的民事研究和民事立法具有极大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新安全生产法的亮点
    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明确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新法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
    2023-03-19
    269人看过
  • 聚焦新版国家赔偿法:赔偿程序渐趋完善成亮点-郝爽律师
    12月1日,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开始施行,这是该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的第一次修改。来自最高法院的数据显示,从法律实施到今年10月,全国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97725件,审结89123件,结案率91.20%。有关专家评价此法“在国家的法制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国家赔偿法在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赔偿程序的规定比较原则,对赔偿义务机关约束不够,有的机关对应予赔偿的案件拖延不予赔偿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阻碍了赔偿请求人及时有效地获得国家赔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改就是针对法律实施中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进行,主要以完善赔偿程序、畅通赔偿渠道为重点,兼顾其他问题。赔偿义务机关两个月得给申请人“回话”“如果公民申请国家赔偿,连国家赔偿的程序都进入不了,就难以谈到对他权利的保障。”完善国家赔偿的程序被认为是此次《国家赔偿法》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3-06-06
    50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升级版:赔偿程序逐渐完善成亮点
    12月1日,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开始施行,这是该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的第一次修改。来自最高法院的数据显示,从法律实施到今年10月,全国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97725件,审结89123件,结案率91.20%。有关专家评价此法“在国家的法制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国家赔偿法在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赔偿程序的规定比较原则,对赔偿义务机关约束不够,有的机关对应予赔偿的案件拖延不予赔偿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阻碍了赔偿请求人及时有效地获得国家赔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改就是针对法律实施中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进行,主要以完善赔偿程序、畅通赔偿渠道为重点,兼顾其他问题。赔偿义务机关两个月得给申请人“回话”“如果公民申请国家赔偿,连国家赔偿的程序都进入不了,就难以谈到对他权利的保障。”完善国家赔偿的程序被认为是此次《国家赔偿法》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3-07-07
    450人看过
  • 新公司法的亮点与解读
    新公司法的亮点与解读,希望大家在会计网学习愉快!一、2014最新公司法修改的四个亮点(一)2014最新公司法修改亮点一:取消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修改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这意味着,公司设立向所有的市场主体放开,注册资本不因公司形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公司股东(发起人)可以不受注册比本多少的影响自主决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1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可能。(二)2014最新公司法修改亮点二:取消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限制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修改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
    2023-06-09
    424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和一般损害赔偿的异同点探讨
    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损害赔偿的区别是:1、一般侵权主体即加害人范围广,包括所有自然人和法人。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婚姻期间的配偶。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不得作为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2、婚姻关系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一方在同居期间对另一方造成损害的,按一般侵权损害赔偿处理。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造成的损害,不能作为离婚损害赔偿。如果恋爱期间发生侵权损害,婚后离婚时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侵权造成损害需要赔偿的,按一般侵权损害赔偿处理。离婚损害赔偿的原则有什么(一)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也称为全面赔偿原则,是指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加害人违法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标准承担全部责任。即夫妻一方的特定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全部赔偿,赔偿应以该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限。(二)法定标准赔偿原则所谓法定标准赔偿原则,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夫妻一方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应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或数
    2023-07-04
    205人看过
  • 新广告法的亮点是什么
    我们现在使用的新广告法是1994年制定的,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一些条款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现在的版本。新广告法可以说是非常光明的,那么新广告法与旧广告法比较有哪些亮点呢,如完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投资、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广告标准,原来《广告法》对商品和服务的广告标准只有七种。这次有19种[释义]没有新内容时,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来规范这些新类型,很难对其进行管理。以前只有一些规章制度,但没有相关的法律。现在新法包括了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这是因为医疗、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后果非常严重,加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突出强调二是明确界定虚假广告,这些都是虚假广告,根据新法对虚假广告的定义,查处的虚假广告数量将会增加,对违法行为会有很大的震慑作用。业内也有声音表示担忧,违法广告查处力度的急剧加大,是对广告业的一次考验,突出强调3、限制广告代言人[变更]现行《广告法》对代言人没
    2023-05-07
    313人看过
  • 解读《新消法》新增7亮点
    随着3·15的到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已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法新增亮点值得关注。亮点1:消费者享有7日“退货权”,但易消易腐品、数字化商品及刊物等除外。新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付律师解读:该条款针对现实中网购无法退货而设计的法律条款,据权威统计,在网购人群,曾经有33.7%的人想退货,16.7%的人试图退货而未成功(该数据来自人民日报),而现实网购中顾客面对自己的不满意的产品而无法退货,损害了消费者得自主选购商品的权利,而为了体现法律本身的公正,兼顾卖方的权益,但书对该条款进行限制使用,对
    2023-05-01
    341人看过
  • 新合伙企业法的两大亮点
    1、明确承认了有限合伙制度有限合伙其实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企业的形式。欧洲早在中世纪就已得到承认。世界各国几乎都承认这种企业形式。我国1997年制定合伙企业法时就曾经考虑把它纳入,但由于对该企业形式的种种误解或疑虑,最终被删除了。有限合伙的优势在于它将公司的有限责任与合伙制度优势,即设立简便、经营灵活、运作成本低、免予缴纳企业层次的所得税等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因而得到了社会广泛的接受。有限合伙最初适用于小型的家族式的企业。但在上世纪60年代后的美国,由于高额的所得税迫使人们寻找各种避税的工具,有限合伙成了一种比较理想的选择,从而使有限合伙大量出现,也使这种历史悠久的企业形式获得了新的活力。有限合伙特别为风险投资家所青睐,被广泛应用于石油、房地产等大规模投资开发项目。有限合伙的规模也由原来的小型企业的形式演变成拥有成千上万的合伙人的大型企业所采用的法律形式。有限合伙甚至还可以公开上市交易,被称
    2023-06-06
    138人看过
  • 对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几点思考/刘磊
    对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几点思考刘磊刘锋(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新疆石河子832003)[摘要]我国多年以来,经过学术界不懈的探讨以及司法实践,虽然在精神损害赔偿理论研究方面有所进展,审判实践中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我国目前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还不够成熟完备,尚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本文尝试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人文内涵和价值追求的角度出发,对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基本概念的理解、原则方面做一些有益的探讨。[关键词]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赔偿原则[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ThinkOverCompensationforSpiritalDamagesinChinali-leili-feng(InstitteofPoliticalScienceandLaw,ShiheziUniversity,Shihezi,Xinjiang832003,China)Abstract:Formanyyea
    2023-06-08
    158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损害赔偿的特点有哪些?
    一、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有:1、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对受害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具体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积极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见,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现有财产的减少和可得利益的损失。2、合理预见规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当违约所造成的损害是违约方在订约时可以预见的情况下,才能认为损害结果与违约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违约方才应当对这些损害进行赔偿。3、减轻损失规则。所谓减轻损失规则是指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减轻损失规则规定在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
    2023-06-27
    420人看过
  • 损害赔偿有以下几点
    (一)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二)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三)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四)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五)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六)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一、哪些情况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一)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
    2023-03-22
    435人看过
  • 新拆迁条例的亮点
    律师事务所
    新拆迁条例有哪些亮点呢?补偿条款人性化、行政强拆被取消、拆迁许可证被废等亮点。近日,记者经多方打听获悉,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自今年1月2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其后的立法节奏一直紧锣密鼓,高速运转。因所涉问题复杂、专业、敏感,相关立法部门召开的论证会、咨询会、座谈会等不下几十场,仅参与的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就广泛涉及法律、经济、规划、土地、评估等领域以及律师界近千人之多,征集的书面意见前后更是高达近万份。据悉,新版草案经反复酝酿修改多次已较成熟。其抢眼亮点不仅有补偿市场化人性化、房屋征收实施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等体现,更爆行政强拆被取消。有专家透露,与今年初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在拆迁补偿、公共利益界定、征收程序以及强制搬迁等方面均有突破性进展。补偿条款人性化多年致力于房屋拆迁补偿研究的,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柴强这一年感到特别忙:相关立
    2023-06-05
    258人看过
  • 婚姻损害赔偿的注意要点
    婚姻损害赔偿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过错种类;2.时间限制;3.责任主体;4.赔偿范围;5.特别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等婚姻损害赔偿认定标准有哪些离婚赔偿条件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
    2023-07-07
    61人看过
  • 中国环境损害赔偿立法难
    环境污染受害者在申请赔偿的时候却无法可依,这使得他们的申赔过程更加困难。原国家环保局副局长张坤民接受中外对话孟斯的采访时说,立法之路可能需要10年的时间。在罚款有限、赔偿偏低的情况下,必然普遍出现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正常现象,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更会胆大妄为。近年中国屡现特大环境事故,而污染者的赔偿远低于公众预期,凸显当前中国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无力。环境保护部不久前公开发布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欲逐步推动立法,孟斯就此采访了关注此议题的原国家环保局副局长张坤民教授。孟斯:您最初为什么关注到环境损害赔偿问题?为什么觉得它重要?张坤民:1985年,我从清华大学被调到环保系统,担任过10年环保局副局长,分管过法规和政策。当时条件很艰苦,虽然国家明确了保护环境是基本国策,但实际权限和资金保障同环保重任并不相符。尽管如此,我们的热情很高,从内心里希望通过努力,让中国不
    2023-06-06
    26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新旅游法有哪些新亮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下称《旅游法》)成为时下的热门话题。与旧版《旅游法》相比,在收费上,新版《旅游法》有四大特点:1、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旅游者购物;2、小费包含在团费中;3、自费项目全部取消;4、因不可抗力因素增加的费用,由双方买单。新法在旅行消费结构上有着明确的导向,大幅挤压购物支出的比例,将消费引导到门票、酒店、餐饮、民俗文化活动等项目上来。新法实施
    • 税收三大新亮点有哪些税收热点三大新亮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1、新热点一:家庭计征个税能否实现?关于家庭计征个税的讨论在近几年一直持续。有观点认为,家庭计征个税无疑更能体现税负公平,也更能体现现代社会以家庭为单位的特征,应该是今后个税改革的方向。也有观点认为,家庭计征个税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权衡多方因素,操作起来极其复杂细致,以目前的个税征管条件短期内无法实现。 2、新热点二:农民缴纳个税合理么?根据我国个税法规定,只要个人取得收入属于个税应税项目,且收入达到
    • 新公司法修订的亮点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2
      最新公司法修改亮点一:取消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亮点二:取消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限制;亮点三:取消对公司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亮点四:取消公司登记提交验资证明的要求,公司营业执照不再记载实收资本事项。
    • 新广告法的亮点具体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16
      新广告法具体有以下亮点: 1、完善广告准则; 2、明确定义虚假广告;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3、约束广告代言人; 4、禁止烟草变相广告; 5、十岁以下不能代言; 6、规范互联网广告; 7、加强对媒体监督; 8、公益广告成责任; 9、监管不到位将追责; 10、可让广告业主自证清白。
    • 那些新公司法有哪些亮点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9-29
      新公司法有以下亮点:   一、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财产形式。 1、下调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2、增加了一人有限公司的规定。 3、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财产形式。   二、强化了对股东权益的保护。 1、明确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账簿的权利。 2、强调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3、增加了股东代表诉讼和“打破公司僵局”的规定。 4、规范了关联交易。   三、公司的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