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设立阶段货币出资比例的理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6:53:01 85 人看过

公司法第二章关于公司设立一节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从本条规定所处的章节及运用体系解释的方法可以推断出:货币出资比例要求仅适用于公司设立阶段,而不适用于公司成立后的增资阶段。因此,公司成立之后的增资行为均可采用非货币财产的出资形式。这也符合公司设立阶段货币出资主要是满足公司设立阶段以及成立之初阶段对现金的需求。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后,其货币出资比例能否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公司法第17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依据此条规定,增资后货币出资仍然不得低于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3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货币相关文章
  • 公司设立能全部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所以公司设立能全部以非货币出资的。2、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出资和出力的分红法是否每月都要领工资股东在公司作为职工提供了劳动的,除了股东应当享有的分红之外,还需要按照劳动法每月支付工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
    2023-06-19
    366人看过
  • 货币出资的比例有没有具体规定?
    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比例没有规定。注册公司不再要求货币出资的比例,也不再限制投资的最低金额,特殊行业也需要执行相应的规定,由全体股东认购,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投资。根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进行价格出资以依法转让;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价格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的规定有哪些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
    2023-07-07
    77人看过
  •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中的股东货币出资的规定
    货币出资较为简便,有助于防止高估或低估非货币资产的出资,但需要股东立即动用其流动资金。根据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对此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由于公司法并没有限定货币出资的时间,因此在分期缴纳资本金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自由选择货币出资的期限,即可以先非货币出资然后货币出资,或者相反。其二,货币出资必须最低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相当于认可非货币出资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70%,这对公司法修订前规定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不得高于注册资本金20%(高新技术不得高于35%)是一较大突破。总之,股东尽早的把自己认缴的出资额全部出资到位的话,这才能节省公司注册的时间的。现在对出资时间不作统一的要求,但是需要股东们自己协商约定出具体的出资时间,然后就需要各位股东按照当初约定的时间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了,如果超过了约定的时间就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一、公司法等额出
    2023-03-18
    114人看过
  • 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比例还有规定吗
    公司法原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但在2014年公司法做了修订,配合资本认缴制度的实施,上述规定已经取消了,即注册公司不再要求货币出资的比例,也不再限制出资的最低金额(特殊行业,还需执行相应的规定),由全体股东认缴并按照约定期限交纳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髙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2023-04-15
    90人看过
  • 律师在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服务
    1、就公司的设立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2、参与投资方案设计,参加公司组建谈判;3、协助制作公司组建合同、发起人协议、章程等公司设立的有关文本;4、就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进行合法性审查;5、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审查发起人的合法性;6、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设立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其设立的规范化;7、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见证创立大会的议程及决议的合法性;8、根据公司的委托,协助代为办理工商、税务等注册登记手续;9、根据当事人委托,就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股东争议、出资不实、虚假出资代为进行调解、仲裁、诉讼。
    2023-06-09
    52人看过
  • 司法解释关于伪造货币立案怎么规定的
    一、司法解释关于伪造货币立案怎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二)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三)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假境外货币犯罪的数额,按照案发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境外货币,按照案发当日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假普通纪念币犯罪的数额,以面额计算;假贵金属纪念币犯罪的数额,以贵金属纪念币的初始发售价格计算。二、伪造假币罪量
    2023-04-13
    428人看过
  • 在公司设立阶段,对于发起人的行为由谁来买单?
    建立起一个公司不容易,公司成立前,发起人为公司的成立而实施的一些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该由谁来买单?是发起人自己,还是后来成立起来的公司?如果失败了即公司没成立,那又由谁承担这个后果?公司的发起人是指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即公司发起人是依法筹办创立公司事务的人。他们在公司设立阶段进行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分两个情况:一、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发起人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由发起人承担责任。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但公司成立后能证明,发起人为谋私利,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且合同相对人知情的。(特殊)公司由于一些原因未成立,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部分发起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属于他们自己的责任。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
    2023-06-05
    131人看过
  • 外资企业设立验资(非货币出资)需提供的资料
    以实物/无形资产出资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1·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核准的公司章程/合同(原件)2·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原件)3·外汇登记证(原件)4·实物海关报关单——外方投资者适用(原件)5·实物价值鉴定书(外商独资企业除外)(原件)6·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分期投入资金适用(原件)7·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中方投资者适用(验原件留复印件)8·实物出资方承诺6个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承诺书——中方投资者适用(原件);9·实物交接清单——中方投资者适用(验原件留复印件)10·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核准的批文(复印件)1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3·投资人身份证或商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1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5·实收资本入帐凭证(复印件)出资注意事项:一、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
    2023-06-06
    150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定程序
    (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1、公司设立准备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5、办理税务登记(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1、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2、办理企业名称登记3、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4、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5、办理企业登记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条件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制还是股份有限制,除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外,还需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条件。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公司应当具有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并且同时具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可见,我国法律法规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
    2023-06-27
    209人看过
  • 公司的货币资产怎么管理?
    一、现金管理(1)现金使用范围。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现金只能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津贴;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一般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2)库存现金管理。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本部按国家规定保留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三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中午。每日下班前结余现金都要放入保险箱。(3)现金收付管理1)、现金收付由专职出纳员负责。现金收付必须根据合法的凭证由出纳人员认真审核后办理。对于显然违反规定的收支,应当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数字差错的凭证,应当予以退回,要求补办手续,更正错误;遇有伪造、涂改凭证等虚报冒领的,应及时向领导反映。出纳人员
    2023-06-02
    453人看过
  • 关于确立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权
    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常超敏副主任律师随着司法改革、司法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进程的不断加快,保障人权是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获得辩护是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的前提,因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应当确立。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却没有规定律师有为其提供辩护的权利,可见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享有聘请律师的权利不是真正的辩护权,仅能称为广义的辩护权。故我国刑事诉讼法应进行修改,确立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权,使之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并轨,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司法公正。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进程。1979年7月1日通过的第一部《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阶段律师不能参与,犯罪嫌疑人没有聘请律师的权利。随着我国司法文明的进步,已不适应社会法制的发展需要,经历十几年后,于
    2023-06-07
    247人看过
  • 在公司清算阶段,股东与公司关系的处理
    从时间上看,从公司被解散或勒令关闭清算之时至公司被注销的这一期间视为公司的清算阶段。应明确的是,公司解散是公司停止其经营活动,并经清算后终止其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是法人走向消灭的一个程序。在这一阶段,股东或公司应遵守以下规定,完成清算,使公司安然消亡,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一)公司解散后,公司应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二)在公司被解散时(合并或分立除外),由股东组成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三)清算后,若清偿公司全部债务后的资产仍有剩余,对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分配,这是股东对剩余财产的分配权;(四)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在清算期间,若公司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若股东不按新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和注销,将
    2023-06-22
    429人看过
  • 一人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比例是100%.出资比例是不同形式的出资各占总出资的百分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法第57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可能是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二)我国公司法上的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为一个股东享有。在该股东为公司法人时,其设立的一人公司就是通常所称的全资子公司。一、公司法一人公司是什么意思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此之外,我国公司法上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属于一人有限公司,只是其投资主体特殊而已。二、有关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
    2023-06-21
    297人看过
  •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执行资金支出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支出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责,有效的控制公司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是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而制定。第三条本制度规范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下属子公司参照执行。第二章岗位分工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并健全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第五条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第三章资金支出审签人的责任第六条经
    2023-04-24
    223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货币
    相关咨询
    • 公司重组与设立阶段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由于我国拟进行国际股票融资的企业组织通常不具备境外募股公司的主体资格,某些业已进行股份制改组的公司往往也存在着不符合拟上市国家财务法律要求的情况,因此在进行股票发行准备之前,通常要进行原有企业的公司化或公司重组工作,实践中又称为“企业股份制改组”。此项工作的基本目标在于设立符合中外法律要求的股票发行人公司主体,解决所有妨碍国际股票发行与上市的财务法律障碍,实现整体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其他商业性目标;其
    • 关于公司法约定货币出资的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
      公司法原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但在2014年公司法做了修订,配合资本认缴制度的实施,上述规定已经取消了,即注册公司不再要求货币出资的比例,也不再限制出资的最低金额(特殊行业,还需执行相应的规定),由全体股东认缴并按照约定期限交纳出资。
    • 公司法所要求的货币出资比例是多少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1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关于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0
      签订合同的两个阶段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方以签订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另一方接受的意图。承诺是被要约人同意的意图。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以什么方式以货币资产出资到新公司设立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8
      开办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及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具体而言,出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货币。《公司法》要求货币出资的部分必须占到注册资本的30%。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 二、非货币财产。 1、实物。实物的范围比较广泛,可以是房、车,也可以是机器、设备、原材料等,但实物一般都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物品,否则其他股东一般不会同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