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犯是否犯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8:55:42 384 人看过

预备犯同样是属于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根据《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为绑架准备工具是什么罪呢

为绑架准备工具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中止未遂和预备有什么区别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犯罪(成立未遂的时间条件,前提条件),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未能得逞。特征:

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具体犯罪的行为,确定是否着手)。

犯罪没有得逞(未遂的形态条件)

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质的要求和量的要求)(区分犯罪中止)(原因:行为人主观熟悉错误,)

二、犯罪未遂的分类:实行终了的未遂(行为人认为着手实施犯罪全部行为结束,)、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不能犯未遂(工具不能犯、对象不能犯)

三、处罚原则比照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的特征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分类:自动放弃犯罪的中止,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中止。特征:

必须是在犯罪预备过程中或犯罪实行过程中放弃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前提条件。

必须是主动放弃犯罪(自动性是实质条件)

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

二、放弃能够重复实施行为的定性按犯罪中止论处(倒:枪杀某人,第一枪没打中,第二枪自动放弃了)

三、处罚原则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失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失的(不是法定的损害结果),可以减轻处罚。即:定其罚而免其刑区分:悔罪态度。区分于未遂后的悔过表现。区分于犯罪的未遂。动机不影响犯罪的中止。必须是有效性的。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了犯罪预备工具、创造条件(侦察地形、尾随、跟踪、拟定计划、练习犯罪技能)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了犯罪预备工具、创造条件(侦察地形、尾随、跟踪、拟定计划、练习犯罪技能)的,是犯罪预备具备以下特征:

行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

犯罪预备行为必须是在着手实施犯罪前停止下来

犯罪预备行为停止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

二、预备犯的处罚原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重区分犯意流露,有主观上的恶意。犯罪预备,有主观上的恶意,同是有预备工具,创造条件。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是否着手实施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是否基于主观的意志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是否具齐备了具体犯罪构成的所有要件。

三、犯罪预备的含义是什么认定及处罚是怎样的?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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