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人事争议案件:
(1)国家机关与公务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工资、辞职、辞退、履行聘任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
(2)事业单位与职员、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因调动、工资、辞职、辞退、履行聘任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
(3)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有关人事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人才流动争议和其他人事争议。
2、法律依据: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一、不受理范围是什么
1、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下列人事争议案件: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因人事任免、奖惩、人员调整等发生的人事争议争议;
(2)在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司法行政、国家安全、保密机关从事保密工作的机要工作人员,因调动、辞职发生的人事争议;
(2)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发生的人事争议;
2、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3、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共同当事人。
-
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仲裁程序详解
274人看过
-
单位处分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428人看过
-
仲裁受案范围中出现行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界定的发展方向是怎样的
372人看过
-
仲裁的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279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和裁审关系的思考
23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受理范围国家规定
435人看过
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专门性的人事仲裁机构居中对人事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行为,是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结合而采用的一种解决人事争议纠纷的方式。 劳动人事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 更多>
-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劳动争议?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71,劳动仲裁主要负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为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规定劳动仲裁可以受理的案件: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人事争议仲裁属于什么调解范围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3属于人事争议,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事仲裁。但是应注意提出申请的时效问题。“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确认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
单位处分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0在司法实践中曾一直存在分歧。根据目前上海市的相关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单位做出的如罚款之类的处分是否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应该说是区别对待的。简单说,区分为涉及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变更的和不涉及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变更的。单位处分是用人单位对违纪的劳动者做出的一种惩戒,也是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体现,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原则上不应干涉,但一味的不予干涉将会导致自主权滥用,劳动者权益无法有效保护。因此,根据上
-
合理界定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有哪些类型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应当受理的范围吗?如何理解劳动争议仲裁法?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08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