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是房屋被强拆的被征收人维权的最重要一步。一旦政府的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一方面被征收人可以和征收方协商谈判补偿事宜;另一方面,被征收人也拥有了申请行政赔偿的法律依据。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官有错,民可诉之,行政机关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若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运用法律赋予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最有力的选择。
宜春村民状告村委讨要采光权
为了索要自己房屋的通行、采光权,宜春市袁州区的农民袁和平两次同自己所在村的村委会对簿公堂。袁和平向本报投诉称,一审、二审法院依法作出了相应的判决后,他所面临的问题并未完全解决。凉棚加砌的围墙让袁和平家的大门通道变得非常狭窄!
屋前凉棚砌墙堵路,村民两次状告村委会
37岁的袁和平,是宜春市袁州区芦村乡韩塘村吼择组的农民。为了自己房子的通行和采光,他两次将村委会告到法院。
2001年6月,袁和平与韩塘村委会分别从芦村供销社购买了韩塘分店的店房之后,村委会方面多次找他,要求他不要购买此房,袁和平要求村委会方面负责退买房款或将房子转卖给村委会,但村委会方面不答应。
而芦村供销社韩塘分店惟一的通道为前面的凉棚,让袁和平意向不到的情况是,我买下房子没有多久,村委会就把凉棚靠近我房子的这一面砌上了围墙,只留下一个很小的门过路,让袁和平更气愤的是,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我们家的通行、采光,还影响到了我小卖部的生意,没多久小卖部就关门了。
直到2005年10月,村委会公开拍卖凉棚。根据韩塘村委会和村民袁康根于2005年11月22日签署的协议,袁康根以25588元的价格买下了凉棚。没有几天,袁康根就在凉棚剩余的三面砌墙建房子。袁和平说,袁康根只在南头的一个角落里留下一条很小的路,让他到别人家门口过路,不仅让我的房屋没了通道,而且更加影响到我家的房屋滴水、通风、采光及店房安全。
此后,袁和平多次找到乡政府、区政府信访部门要求排除妨碍,但均没得到有效解决。2006年2月19日,袁和平将韩塘村委会和袁康根列为被告诉至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判决,韩塘村委会负责组织人员拆除凉棚南面墙西头的一根没有砌墙的屋柱和南墙西头109cm墙体和西墙南面凹处156cm的墙体,使袁和平购买的韩塘供销分店的房屋大门与袁康根南墙之间的通道不少于2.25米。
袁和平对此判决表示不服,逐上诉至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但二审认为,袁康根购买的凉棚在1993年建起时只有屋柱和屋顶,四周没有墙体。2001年袁和平购买店房后,对村委会在凉棚北面砌了墙体未提出异议。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8月24日下午,袁和平站在自家购买的店房前,指着长满青苔、剥落的墙面对记者说:瞧,他们这样把墙一堵,我家的房子都成什么样子了!据了解,自从袁康根把凉棚翻盖后,袁和平就搬出了这座房子。
袁和平提出,村委会2001年在凉棚里加砌围墙以及2005年袁康根买下凉棚后加砌围墙,都是没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审批的,也因此留下巨大的安全隐患。韩塘村村委会主任袁细苟表示:当时没有想到这也要审批,在农村都是习惯这样的做法,没有这种意识。
卖凉棚未经全体村民同意
记者在当地采访时了解到,这个公用凉棚是1993年由全村各小组村民集资建造的。很多村民认为,村委会根本就没有权力出售全体村民共有的集体财产。
村委会为何要拍卖凉棚?村支书袁德华以及其他几名村干部都表示:因为村里没有钱,村委会平常办公什么的,开销很大。袁德华说,当时拍卖凉棚是经村委会成员和韩塘村江背组村民的同意,之所以征求江背组村民的同意,是因为凉棚是建在江背组的土地上。
但记者随后采访了6名江背组村民,他们都表示当时并不知道村里要拍卖凉棚,村委会只通知了当时的江背组组长。更多的村民提出,凉棚是属于全体村民集资的集体财产,要拍卖应该通过全村各小组村民的同意,而且拍卖来的钱只能够应用到村里公益性事业方面。
乡政府:多次协调未成功
芦村乡政府肖副书记告诉记者,从今年7月初,二审法院判决之后,袁和平就多次找到乡政府,要求协调解决这一问题,乡政府也多次派人前往韩塘村协调处理此事。经过一番调查了解后,乡政府通过与当地村委会沟通,给袁和平协调了另外一块地皮建房子,毕竟他买供销社的房子也是为了建房,但袁和平没有接受这一协调意见。
袁和平要求拆除凉棚的全部墙体,村里面也要求他承担相应的损失才肯坐下来谈,肖副书记表示乡政府对此是非常无奈的。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
村委组织村民强拆应该怎么办
464人看过
-
村委会强拆房屋如何起诉
335人看过
-
村委会强拆村民房屋是否违法
268人看过
-
农村民房被村委强拆村委是否有合法依据
454人看过
-
村委强拆民房该怎么赔偿?
265人看过
-
村委强拆房屋应该找什么部门处理
122人看过
采光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取适度光源的权利,也包括采光利益。 采光权是一种相邻关系权,它是指在一个所有权限制范围内,因日照遮挡所造成的权利人视觉上的障碍,因此权利人有请求相邻方进行某种行为以实现日照需要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 更多>
-
要求村里的村民给赔偿,遗留房屋被村民强拆如何赔偿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7农村村民对其在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房屋所有权,其财产权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该房地产公司的高某等四人并不具有强制拆除权力,在未经过五户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对五户村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了强拆,并且造成了数额巨大的损失,因此高某等四人已经符合我国《刑法》中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
农村房屋被强拆怎么办, 如果农村房屋被强拆或侵占, 该怎么要求赔偿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法律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房屋遭强拆可向当地政府和人民法院进行控告起诉,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具体规定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
-
被村民强拆房屋怎么办房屋强拆赔偿的内容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1遗留房屋被村民强拆按照被侵害财产的标的物价值以及附着在该标的物上的其他价值损失进行赔偿。 房屋被强拆后,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都因房屋灭失而成为不可能,因此对强拆房屋的赔偿方式主要是给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直接损失计算。
-
农村房屋被司法强拆,应该如何维权?强拆的申请时效是多久?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2合法强拆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强拆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行政机关申请强拆及权利人。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该解释具体规定了
-
村民在农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屋拆迁,应该如何补偿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0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