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什么情况下失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20:40:17 75 人看过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以下情况下失灵: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一、出租人私自买房违法吗

出租人私自卖房构成侵权,侵犯了承租人的知情权和优先购买权。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二、卖房子租客不搬算违约吗

房子卖了租客不搬,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25条有关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并不属于租客违约,如果出租人与买受人的买卖合同约定了交付房屋期限的,出租人无法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属于出租人对买受人的违约,按照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房子租出去了,是否就不可以卖了

房子租出去了还可以继续买卖。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这就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没有依法履行该义务,承租人可以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或赔偿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下,不得分割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在下列情况下,承租人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只租赁部分房屋,出租人出售整体房屋的;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出租人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与第三人的亲属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过户登记的;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构成条件1、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构成条件是:房东要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租人未通知或承租人或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七条出租人
    2023-08-18
    97人看过
  • 在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之间谁有优先权
    如果共有人与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可以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是民法学界的通行做法。相关知识:承租人应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首先,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必须有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否则承租人将无法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的,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第二,承租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在出售前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决定拍卖房屋并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三,承租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购房的条件与第三人购房的条件相同。无论从房价、付款方式等方面来看,承租人都不会购买比第三方购买条件更好的房屋。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行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期间。出卖人在出售房屋前通知其他共有人的,
    2023-05-07
    6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法院不支持
    以下情况发生时,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法院不支持:(一)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时;(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四)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当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而购买房屋的权利。出租人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后果,就是承租人可以以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法院宣布出租人的买卖行为无效。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房屋承租人的权利,它不是依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而产生的,是依法律规定产生的,是强制性的。同时,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也有一定的限制:1、出租人售房时,承租人仍在租赁该房屋。准备租房和租过该房的承租人,是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2、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相对而言的
    2023-07-21
    29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承租人不享有有限购买权
    一、什么情况下承租人不享有有限购买权1、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二、什么情况下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下列情况下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仅租赁部分房屋、出
    2023-06-12
    283人看过
  • 债权人什么情况下优先受偿
    如果被执行人足够偿还债务,则债权人有优先权。如果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则会采取平等主义。而在被执行人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因查封而享有优先受偿权。优先权又称先取特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享有的优先取得债务人财产的权利,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享有优先权。一、撤销的财产其他债权人可以分配吗撤销保全的财产,其它债权人可以要求分配。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
    2023-03-15
    455人看过
  • 什么时候承租人不能优先购买
    下列情况承租人不能优先购买:(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办理登记手续的。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四种情形: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综合上面所说的,在租赁合同里面,只要一方是因另一方而受到损失的,那么就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赔偿,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就要协商好所有的条款,从而可以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所以,合同是不能轻意违反的,不然就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
    2023-07-29
    285人看过
  • 出租房买卖,承租人时候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材料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1
    2023-02-28
    459人看过
  • 妨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需要赔偿相关的费用,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
    2023-02-28
    411人看过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起诉状范本
    原告张*强,男,被告武汉市**区房地产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江岸区洞庭街35号3栋1-3层1室。法定代表人:余*毅,董事长。诉讼请求:1、判决原告优先购买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763号一层房屋使用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坐落于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763号(原1227号、1267号,建筑面积89.47平方米)一层门面房屋是被告的直管公房。该门面房自2001年起一直由原告租赁经营,租赁合同每年签订一次。2011年8月22日,被告又与原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租赁期限至2012年6月30日止,合同约定原告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在2011年8月4日,被告与案外人孙*友签订《协议书》一份,将已租赁给原告的房屋使用权以人民币1431520元的价格出售给孙*友。对此原告毫不知情。直至2011年12月12日,被告与孙*友签订了《非住宅租约》后才通知原告。为此,原告起诉至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2023-05-05
    456人看过
  •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主要在哪些情形下受到限制?
    主要有共有人优先购买、出租人基于特殊身份而出卖租赁物、租赁物以特定方式发生权属变化等等。如出租人将房屋赠与他人的,房屋被强制征收、征用的,房屋以招标形式出卖的,以及房屋被强制执行等。这主要是考虑到,在赋予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同时,也要保障出租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牺牲出租人的权利来满足承租人的要求。因此,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不是没有任何条件和限制的,它不能损害出卖人的实体利益,而且也不是绝对地剥夺其他人的购买机会。因此,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对抗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基于与第三人的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以低于市价出卖房屋,而离开该人身关系,出租人则不愿出售房屋的,一般情况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仅租赁部分房屋,而出租人出售整体房屋的,承租人也不是当然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3-06-09
    66人看过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之合同签订
    在出卖存有租约的房产时,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业主未在签合同前合理期限内通知租户,就侵犯了租户的优先购买权,一旦租户起诉,业主就将需要向租户承担赔偿责任。为了避免这种风险,业主应当如何解决租户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呢?首先,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前通知租户,提示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具体说,应提前15天通知租户。如果租户在15天内未明确表示购买,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通知的方式最好是书面形式,并以快件形式寄往租户自己提供的地址,以保留证据。其次,通知的内容要明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交易条件的,包括与达成意向的买方商定的总成交价,税费及佣金的承担方式,定金、首期款及余款的数额及支付时间等内容;二是关于租户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时间及程序的,要求租户如愿以同等条件购买应立即回复,并应在收函后15天内以同等条件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以及交付定金,过期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不购买应出具书面的《
    2023-06-10
    282人看过
  • 承租人必须取得优先购买权吗?
    承租人不是必然拥有优先购买权的,是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在出卖人将标的物出卖于第三人时,得以同等条件优先于他人购买的权利,又称先买权。一、出租的房屋还能卖么房子租出去了还可以继续买卖。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就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没有依法履行该义务,承租人可以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或赔偿损失。二、租赁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还能租吗租赁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还能租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我国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三、租客优先购买
    2023-06-23
    487人看过
  • 两种人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先于承租人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同等条件下,一般是指在同样的价格下,对房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在房屋买卖中,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房屋共有人.包括共有人和按份共有人。房屋共有人中有人要卖共有房屋,必须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另一种是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有权出卖房屋,但是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而且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一套房屋既有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又有承租入主张优先购买权,则同等条件下,共有人先于承租人。只有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承租人才可购买,且承租人相对于其他购买者来说,仍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共有人和承租人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买卖行为无效,造成损失的,还可要求赔偿损失。(荣)
    2023-06-10
    329人看过
  • “未经批准优先购买”的情况下如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实施规划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按照年度计划批准土地利用。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因此,在“未经批准先发制人”的情况下,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表明没有征地批准文件的,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查处地方政府或相关企业违法征地行为。国土资源部门有行政不作为行为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十
    2023-05-31
    36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承租人有权就要取得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未在15日内明确表示购买的;(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已办理登记手续的。
    • 哪些情况下承租人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哪些情况下承租人不能行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
    • 什么情况下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的法律效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22
      下列情况下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仅租赁部分房屋、出租人出售整体房屋的;出租人基于与第三人的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以低于市价出卖房屋的;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且已过户登记的。
    • 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房屋或者存在其他侵害优先购买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
    • 谁具有优先购买股权的资格?什么情况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意思?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中的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经股东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在两个以上股东都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那么,什么情况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请看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