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国际海事组织《1965年国际海上运输便利公约》1999年修正案生效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29:49 393 人看过

各沿海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中远(集团)总公司,中海(集团)总公司,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中外运(集团)总公司,中国船东协会,各海运院校:

国际海事组织便利运输委员会第27届会议于1999年9月9日以第FAL.6(27)号决议通过《1965年国际海上运输便利公约》(以下简称“《便运公约》”)1999年修正案。该修正案对《便运公约》第1至4节进行了修正。根据《便运公约》第Ⅶ款,公约修正案将通过默认接受程序生效。

近接国际海事组织通知,该修正案在其默认接受程序规定的时间内(截止2000年10月1日),未收到任何缔约国的反对意见,因此,根据《便运公约》第Ⅶ(2)(b)款的规定,该修正案已于2000年10月1日被视为接受,并将于2001年1月1日生效。

我国是《便运公约》的缔约国,且未对该修正案提出反对意见,因此,该修正案将对我国具有约束力。现将该修正案(中文本见附件)正文发给你们,请你们做好准备,届时遵照执行。

附件:经修正的《1965年国际海上运输便利公约》1999年修正案(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0日 2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海上运输相关文章
  •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十项修正案
    近接国际海事组织通知,该组织从1994年至1996年通过的10项关于《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和《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以下简称《73/78防污公约》)及其强制性规则和导则修正案.在其默认接受程序规定的时内(截止1998年1月1日),未收到任何缔约国的反对意见,因此,根据《安全公约》第Ⅷ(b)(vi)(2)(bb)款的规定或《73/78年防污公约》第16(2)(g)(ii)款的规定,这10项修正案已于1998年1月1日被视为接受,并将于1998年7月1日生效。具体如下:一、1994年修正案1994年5月召开的第63届海安会以第MSC.31(63)号决议通过了对《安全公约》附则第Ⅴ章航行安全和第Ⅱ-2章构造-防火、探火和灭火的修正案。中文本见附件1。第63届海安会以第MSC.32(63)号决议通过了对《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
    2023-06-06
    55人看过
  • 交通部、国际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海运国际集装箱中转货运站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海运国际集装箱中转货运站,是国际集装箱运输和物流系统的重要环节。随着我国海运国际集装箱运输事业和多式联运、物流等新兴运输技术的发展,我国集装箱中转货运站的建设取得了很大发展,集装箱中转货运站在国际集装箱运输和货物的供应链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是,近年来,集装箱中转货运站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集装箱中转货运站(企业)的设立没有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有的中外合资(合作)集装箱中转货运站外方出资比例不符合我国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规定;有的集装箱中转货运站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等。为切实加强对海运国际集装箱中转货运站的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海关,要高度重视对集装箱中转货运站的管理。国务院1998年第243号令,修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
    2023-06-08
    254人看过
  • 关于启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规范国际海运业的经营行为,加强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际海运经营人(含国际海运公司、国际船舶代理公司和外商独资船务公司)、托运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际海运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决定从2000年4月1日起,从事国际海运经营人一律使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或《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经交通部批准,凡从事国际海运、国际海运船舶代理业务的企业和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及其分公司,在收取运费、船舶代理费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用时,必须向付款人开具《专用发票》。国际海运公司和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及其分公司使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国际海运船舶代理公司使用《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二、凡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企业,必须凭税务登记证件和交通部的批准文件(证书),并持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出具
    2023-06-08
    283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国际海洋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适应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我国国际海洋运输管理工作先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对搞活外贸运输、推动国际海洋运输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在国际海洋运输管理中政企不分,行政干预过多,一些改革措施没有到位,使得货运代理(以下简称货代)、船舶代理(以下简称船代)及国际海洋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船公司)的经营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企业缺乏活力,影响了我国国际海洋运输事业的发展。因此,必须对我国国际海洋运输管理工作进一步改革。特作如下通知:一、放开货代、船代,允许多家经营,鼓励竞争,以提高服务质量。凡符合开业条件、合法经营的企业(包括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经批准都可以从事货代、船代业务,货主和船公司有权自主选择货代、船代,承运人与货主可以建立直接的承托运关系,任何部门都不得进行行政干预。二、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展国际海洋运输事业。凡符合开业条件、合法经营的企业(包括大型企业集
    2023-06-08
    426人看过
  • 关于加强国际运输船公司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交通部发布文号: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公司的要求,我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去年十月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船公司在办理一九八九年度的年检和重新登记前,先由我部进行行业归口审核。目前,此项年审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获准从事国际运输船公司和船只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重新印发,详见附件一,并就今后加强国际运输船公司的管理事项,通知如下:一、凡未列入《名录》的船公司和船只(不包括我部授权广东、福建、广西、海南四省、自治区交通厅核准的一千载重吨以下航行港澳航线的商船),除非持有本通知下达后我部发出的单项批准文件,从一九九0年十月一日北京时间零时起,不得再从事国际间水上客货运输,各港务局、港务监督均须切实执行。二、船检、港监部门应按《名录》,对船舶所持证书严格审验,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予以纠正。三、通过此次年审,对每一船公司的运输经营范围均作了较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民法规定,公司超出核定范围
    2023-06-08
    390人看过
  • 国际海上运输合同(格式)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订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1)品名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允许溢短装:____%(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6-06
    330人看过
  • 国际海上运输的合同规定?
    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1、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2、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货物所有人委托的运输代理人或货物保管人。3、收货人。是运输合同的收益人,享有接收货物的权利,也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一、托运人和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是:请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运输货物、要求承运人承担损失等权利,提交有关文件、货物包装、支付报酬等义务。收货人的权利与义务是:请求托运人支付报酬、交付货物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运输、保管、交付货物等义务。二、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下列合同债权人有留置权:1.加工承揽合同。2.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3.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4.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
    2023-04-04
    210人看过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执行1994年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本部直属总公司:现将交通部《关于执行1994年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通知》(交安监发(1996)8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关于执行1994年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各海(水)上安全监督局(港务监督),长江、黑龙江港航监督,各港务局,中远(集团)及各远洋公司,各海运集团公司,各船舶代理公司和各外贸公司:经第27套修正案修订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新版《国际危规》)已于1995年1月1日开始生效,由于国际海事组织出版工作的推延,影响了新版《国际危规》(中文版)的翻译出版工作,经过努力,现新版《国际危规》(中文版)已出版完成。为了正确执行和使用新版《国际危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新版《国际危规》(中文版)定于1996年11月1日起在国际航线船舶运输危险货物中执行,旧版
    2023-06-08
    477人看过
  • 中国海事局与国际组织合作
    从山东海事局了解到,国际海事组织、中国海事局和国际石油工业环境保护协会溢油应急反应研讨会近日在青岛举行,三方形成了合作机制,以提高中国溢油事故防备和反应能力。国际海事组织、中国海事局和国际石油工业环境保护协会在研讨会上就合作开展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等,初步确定了合作进程以及下一步的活动方案。三方还对中国的海上溢油风险、溢油应急策略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对溢油应急防备和反应系统中的关键环节和技术,如应急行动管理、应急能力评估、应急设备检测等进行了研究,以期解决中国船舶溢油应急中的难题。此外,三方形成了合作机制,将支持中国更好地履行《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等,促进政府与企业界的合作,进一步加强中国溢油事故防备和反应能力建设,提高中国乃至本地区应对重大海上溢油事故的能力。中国高度重视海洋环境保护和海上溢油应急工作。经过多年发展,中国由政府和企业共同组成的海上污染应急力量已初具规模。
    2023-06-06
    261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明确硅铁等危险货物在国际海运中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各海(水)监局,港务(航)监督,中远(集团)总公司,中海(集团)公司,长航(集团)总公司、部直属及双重领导港务局,各外轮代理公司: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危规》)第29套修正案中,放宽了对硅碳等危险货物的运输要求。为便利海上运输,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现将《国际危规》等29套修正案关于硅铁等货物的规定和具体要求明确如下:1.硅铁(含硅≥30%——〈90%)、UNNO1408《国际危规》第4343页硅铁在包装形式下运输(包括中型散装容器和集装箱),外贸部门在每一票次货物出口前,如提供该产品已通过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试验与标准手册)第Ⅲ部分中的33.4.1.4段关于第4.3类的测试证明,可做普通货物运输。2.(1)碳(来自动、植物的)、UNNO.1361,《国际危规》第4224页(2)活性炭、UNNO.1362,《国际危规》第4224页
    2023-06-08
    260人看过
  • 关于《<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附件B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79届会议于2004年12月9日以MSC.172(79)号决议通过了《1988年议定书》(以下简称“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附件B修正案。根据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第VI条第2(g)(ii)款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06年7月1日生效。我国是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现将修正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附件B修正案(MSC.172(79))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二○○六年七月十九日
    2023-06-08
    353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加强国际船舶代理业和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管理的通知
    各省、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各港务局,各国际船舶代理公司: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我国国际航运市场发展很快,除国际航运企业以外,船舶代理企业、集装箱运输企业从数量上、经营规模上和完成的业务量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增长,为国家对外贸易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航运市场逐步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个别航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开辟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有些企业在经营国际船舶代理和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中,行为不规范,甚至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跨区域、超范围经营,不执行国家费收规定,个别国际船舶代理企业代理未取得班轮航线经营权的船舶,严重扰乱了国际航运市场秩序。为了逐步建立我国健康有序、竞争规模的国际航运市场,针对当前我国国际船舶代理业和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存在的问题,现就加强国际船舶代理业和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管理的若干措施意见通知如下:一、自1990年我部颁布《国际船舶代
    2023-06-08
    184人看过
  • 关于实施国际海运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于今年1月21日发出了《关于启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9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从事国际海运经营人一律使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或“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专用发票”的实施对加强国际海运业的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和维护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专用发票”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用发票”的实施工作,主动与当地税务主管机关联系,协调“专用发票”的印制、领购、使用管理等问题,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确保“专用发票”如期顺利实施……二、下列国际海运经营人,凭“交通部水路运输批件”办理“国际海运企业批准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后
    2023-06-08
    489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废止执行《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第二项补充规定(爆炸品部分)的通知
    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各有关港务局、海上安全监督局:自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日(83)交海字2130号《关于执行〈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补充规定(爆炸品部分)的通知》公布以来,对于满足爆炸物品及时出口,节约船舶运力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其第二项补充规定对保证运输安全没有十分把握。为此,现决定废止第二项补充规定,并自文到之日起,船舶载运爆炸品(含特资)按《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执行。
    2023-06-08
    170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海上运输是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运送货物和旅客的一种运输方式。它包括沿海运输、国际海洋运输。海上运输利用天然海洋通道,船舶吨位一般不受限制,具有运量大、成本低等优点。但海运受地理条件限制,有时受季节影响。... 更多>

    #海上运输
    相关咨询
    • 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2
      1、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 2、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货物所有人委托的运输代理人或者货物保管人; 3、 收货人:虽未参与运输合同的订立,但是运输合同的收益人,享有接收货物的权利的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如及时提货、支付运费、负检验义务等。
    • 国际海运新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6
      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或者中国企业法人申请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符合《海运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条件,考虑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国际海运市场竞争状况和国家关于国际海上运输业发展的政策。交通运输部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其他适当媒体上及时公布国际海运市场竞争状况和国家关于国际海上运输业发展的政策。上述状况和政策未经公布,不得作为拒绝申请的理由。
    • 相关国际运输旅客须知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1
      承运人的死亡时由于旅客自身疾病所致,承运人不存在过错,所以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 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中关于海运运输及国际船舶运输的规定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0
      《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是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使用自有或者经营的船舶、舱位,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服务以及为完成这些服务而围绕其船舶、所载旅客或者货物开展的相关活动,包括签订有关协议、接受定舱、商定和收取运费、签发提单及其他相关运输单证、安排货物装卸、安排保管、进行货物交接、安排中转运输和船舶进出港等活动。(二)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包括中国国际船
    • 那年的国际交通法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4
      根据《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的规定,拥有国际驾照,并且持有有效本国驾照的人,可以在英、美、法、日等180多个国家或地区开车。但是我国并没有加入这个《公约》,所以持有国际驾照并不能在我国内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