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有哪些计算方法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一、诉讼时效起算点的常见计算方法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民事案件千差万别,因此,具体到各个案件,其时效的起算点也不相同。通常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开始起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起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算。
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法律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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