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本条是关于保管人向寄存人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的规定。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后,保管合同成立。保管人应当向寄存人给付保管凭证。给付保管凭证不是保管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依交易习惯无须给付保管凭证的,也可以不给付保管凭证,但也不影响保管合同的成立。
关于保管凭证与保管合同的关系,有的学者主张,在有保管凭证的保管中,保管人给付保管凭证后,保管合同始为成立。在无保管凭证的保管中,保管合同自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起成立。这种观点的前提还是承认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是在有保管凭证的保管合同成立的时间上提出了不同的主张。这种观点没有解决在有保管凭证的保管合同中,在寄存人交付保管物后,一旦保管人应当给付而未给付保管凭证,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所以不能把给付保管凭证作为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而是以寄存人交付保管物作为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只要寄存人交付了保管物,即使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而未给付,也应当认定保管合同成立,否则极不利于保护寄存人的利益。
从原则上讲,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后,保管人就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依交易习惯无须给付的除外。例如在车站、码头等设立的小件寄存处,一般的交易习惯是给付保管凭证。而在某些商场外的停车场,按照交易习惯就不给付保管凭证,只要有车位就可以停车,只是出来时需付款,保管人给付付款凭证。
现实生活中,人们为了互相协助而发生的保管行为,多是无须给付保管凭证的,因为这是基于寄存人与保管人之间互相信任。给付保管凭证在现实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多数情况下只有口头形式没有书面形式,因此保管凭证对确定保管人与寄存人、保管物的性质和数量、保管的时间和地点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一旦双方发生纠纷,保管凭证将是最重要的证据。
-
保管人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怎么理解
101人看过
-
领取保管物时保管人是否应当给付保管凭证?
307人看过
-
保管人接受被保管的财物后,是否必须给付保管凭证?
320人看过
-
保管合同寄存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寄存人怎样支付保管费
253人看过
-
顾客寄存的物品,可以交给第三人保管吗
485人看过
-
保管合同的成立必须要求寄存人交付保管物
350人看过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
保管人向寄存人给付凭证的义务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保管凭证的给付,不是保管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是保管合同的书面形式,仅是证明保管合同关系存在的凭证。保管凭证可以是书面证明,也可以是小件的标志物。在实践中,关于保管人向寄存人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从原则上讲,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后,保管人就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依交易习惯无须给付的除
-
-
保管人接受保管财物后是否必须给付保管凭证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5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后,保管合同成立。一般来说,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保管凭证对确定保管人与寄存人、保管物的性质和数量、保管的时间和地点等具有重要作用。一旦双方发生纠纷,保管凭证将是最重要的证据。但给付保管凭证不是保管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依交易习惯无须给付保管凭证的,也可以不给付保管凭证。例如在车站、码头等设立的小件寄存处,一般的交易习惯是给
-
被保管的财物给付保管凭证必须是原始凭证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9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后,保管合同成立。一般来说,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保管凭证对确定保管人与寄存人、保管物的性质和数量、保管的时间和地点等具有重要作用。一旦双方发生纠纷,保管凭证将是最重要的证据。但给付保管凭证不是保管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依交易习惯无须给付保管凭证的,也可以不给付保管凭证。例如在车站、码头等设立的小件寄存处,一般的交易习惯是给
-
寄存人应该如何支付保管费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4寄存人支付保管费的方法是: 1、寄存人应当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的费用; 2、对保管费用的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寄存人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将保管费用支付给保管人; 3、寄存人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用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