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原配夫妻关系是否还存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5:43:14 386 人看过

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然终止即自动终止。夫妻一方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经不复存在,必然导致夫妻关系的消灭和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员死亡的判决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员死亡之日。被告死亡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被告死亡之日起消灭。

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如何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一方去世后,此时该方拥有的房产份额一般为一半,可以继承的,就是房产的另一半。

一般如果离婚了,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被继承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如下: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2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再婚相关文章
  • 夫妻离婚后原法院确认的扶养关系是否有效
    [案情]姜老太(1931年生),无业无收入。许老汉(1921年生),月收入2100元。二老皆中年丧偶。1993年10月,姜老太与许老汉登记结婚。10年后,二老生活均难以自理,遂入住养老院。2005年1月,许老汉脑溢血病愈后,即独自随子女生活。2005年3月起,许老汉每月支付姜老太生活费300元。同年5月,许老汉因想离婚,不再给付姜老太生活费。同年7月,姜老太提起诉讼要求许老汉尽扶养义务。法院判决:“许老汉自2005年8月起,每月付姜老太扶养费600元,于每月的20日履行。”2006年1月,许老汉提起离婚诉讼。同年3月,法院判决二老离婚。离婚判决生效后,许老汉即不再给付姜老太生活费。2006年7月,姜老太向法院申请执行扶养判决。[分歧]面对两份生效判决,对该案能否执行产生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扶养判决是生效判决,离婚判决并未判决许老汉不再负有扶养义务,所以应该执行;第二种观点认为,应该中
    2023-06-13
    412人看过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家暴离婚有赔偿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家暴离婚有赔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明确表明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因为家庭暴力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相关的司法解释更进一步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所有权要求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因家庭暴力而请求损害赔偿的,通常是在离婚时提出。如果在离婚时没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并且在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放弃这项请求,那么,在办理离婚登记一年内,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赔偿,对方如果不同意,受害方可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诉讼请求。一、家暴
    2023-06-22
    404人看过
  • 夫妻关系是否因配偶离世而破裂?
    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婚姻关系就会自动解除。这里说的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配偶去世购房合同用更名吗如果购房合同是和房产公司签的(未经网签),可和新买主到房产公司改签合同。如果是经网签的合同,就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配偶的死亡证明等资料到房管局更名。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
    2023-07-17
    109人看过
  • 夫妻分居后存款如何在夫妻关系中取出
    夫妻分居,另一方单独取走存款,如果是为了家庭开支,那就不可以追回。如果是为了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可否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出售、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二、可否起诉分割婚内财产如果夫妻没有离婚,一般能起诉分割婚内财产。但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则二人可以在不离婚情况下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
    2023-04-01
    381人看过
  • 夫妻有一人死亡关系还存在么
    一、夫妻有一人死亡关系还存在么夫妻有一人死亡婚姻关系不再存在。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夫妻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再婚时需到派出所开个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二、夫妻一方死亡债务谁还确定了死亡债务人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后,接下来可以这样处理: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2.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由其遗产继承人承担,继承了死亡一方的遗产的,那么另一方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超过部分就不需承担。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
    2023-03-02
    364人看过
  • 夫妻间也存在借贷关系
    2008年5月,李女士以自有房屋作抵押,向银行贷款14万元。2008年9月李女士与刘先生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009年2月,李女士书写借条1份,借条内容为:今借到李先生现金陆万圆整,同时注明此款两年内还清,月息为2%。刘先生同时还在李女士书写的内容下写明“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日前,李女士与刘先生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前夫归还借款6万元及利息。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令刘先生偿还借款及利息。【案件分析】李女士与刘先生虽然在“借款”时是夫妻,但法律没有禁止夫妻间发生借贷关系,因此夫妻可以成为借贷关系的当事人。李女士借出的欠款来源于其婚前自有房屋抵押的贷款,属于个人财产,加之有借条为证,因此借贷关系成立。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将个人财产出借给对方即形成了一般的民间借贷关系,应当偿还。
    2023-04-29
    273人看过
  • 原配夫妻离婚后又复婚还是原配夫妻吗以及复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原配夫妻离婚后又复婚还是原配夫妻吗原配夫妻离婚后又复婚还是原配夫妻,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二、复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复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
    2023-06-24
    455人看过
  • 可撤销婚姻中存在夫妻关系吗
    我是是存在可撤销婚姻的。并且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就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领结婚证不到一个月可以撤销吗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是因受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除受胁迫之外情形是不可以撤销婚姻的,只能通过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二、胁迫结婚如何判刑胁迫结婚是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行为,所以不会判刑。但因胁迫结婚的,属于可撤销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
    2023-03-12
    73人看过
  • 离婚后,原配夫妻能否重新协商财产分配?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能随意要求变更。但若存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协议离婚后则可以要求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当事人要求撤销该协议,应当有充足证据证明在签订该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应予以撤销的情形。此外,符合以下两种情形的,也可以要求重新分配财产:1、在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2、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婚内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的行为。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处理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夫妻财产分割在离婚领取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对于以下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3、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
    2023-07-17
    93人看过
  • 夫妻关系婚内借条离婚后是否有效呢
    一、夫妻关系婚内借条离婚后是否有效呢夫妻关系婚内借条离婚后是有效的。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二、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只起诉一方吗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只起诉夫妻一方的。且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债权人可以依据生效裁判文书,申请法院执行,在执行程序中能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
    2023-05-06
    367人看过
  • 夫妻关系破裂后是否可以避免离婚?
    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没有复合会判决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签订离婚协议后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可以,六个月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夫妻关系没有完全破裂,第一次起诉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但这也取决于审判的情况和对方的意思。第三次开庭会判离婚吗一、第三次开庭会判离婚吗1、第三次开庭会判离婚。若无特殊情况,法院应当会判决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
    2023-07-04
    237人看过
  •  原告与检查院是否存在关系?
    根据素材,若犯罪嫌疑人所犯之罪情节较为轻微,人民检察院有权作出不起诉决定。若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若犯罪嫌疑人所犯之罪情节较为轻微,依据法律规定不需受到刑罚或免除刑罚处罚的,人民检察院有权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免 起 诉 : 检 查 院 如 何 处 理 犯 罪 嫌 疑 人 的 财 产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如果检查院以盗窃罪起诉,
    2023-09-29
    62人看过
  • 离婚后夫妻存款该如何分配
    一、离婚后夫妻存款该如何分配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法律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出轨属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行为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三、离婚分割财
    2023-11-18
    483人看过
  • 离婚与夫妻生活是否有关系?
    没有夫妻生活能离婚。但法院不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因为这种情况不属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下列情形属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对于不选择诉讼方式离婚的,若能够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老婆有赌博能离婚吗男方可以因其配偶赌博而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3-07-21
    219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再婚
    词条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 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更多>

    #再婚
    相关咨询
    • 是否会存在夫妻关系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不明白你的意思!不知道你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请你把事实表述清楚些,把需咨询的问题说的明确些,以便给予答复。
    • 夫妻死亡后婚姻关系是否存续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4
      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就不存在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 夫妻关系是否存在竞业限制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17
      竞业限制不能够当然延及劳动者配偶。 竞业限制条款或者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及其配偶通过意思自治达成合意,约定竞业限制延及劳动者配偶,应该属于合法有效的约定,依法予以保护。 假如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涉及的保密范围及保密程度有必要延及其配偶,也愿意支付其配偶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劳动者及其配偶也愿意参与到竞业限制范围来,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应该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
    • 老伴去世夫妻关系是否还存在效益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妻合立的遗嘱,属于两个人的共同遗嘱,其实际生效日期,是在两个老人都过世以后,仅仅一个去世,还有一个在世,其遗嘱就还没有生效
    • 离婚后与继子是否还存在法律关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0
      视情况而定。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关键不在于继父母的婚姻状况,而在于是否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父母离婚时,继子女可由继父母抚养,已形成的抚养关系不消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根据该规定,继父母离婚时,继子女可由继父母抚养,已形成的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