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课税的特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8:42:08 55 人看过

亦称“行为税”,是按课征对象分类的一类。指对经济活动中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征对象征收的种类总称,具有特殊的目的性。行为税的征税对象,是国家税法规定的,除商品流转、劳务收入、收益所得、财产占有、特定目的、资源开采和占用等行为之外的其他各种应税行为。因此,在按征税对象对税收分类时,凡不能归入流转额课税、所得额课税、财产额课税、资源占用课税等种类的税种均属于行为税范畴。国家课征行为税,是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对某些行为加以特别鼓励或特别限制。

因此,行为税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当某种行为的调节已达到预定的目的时即可取消。

(2)收入的不稳定性。往往具有临时性和偶然性,收入不稳定。

(3)征收管理难度大。由于征收面比较分散,征收标准也较难掌握,征收管理较复杂。

(4)调节及时。能有效地配合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寓禁于征”,有利于引导人们的行为方向,针对性强,可弥补其他税种调节的不足。

行为课税具有较长的历史。欧洲在中世纪就有国家对铸造金银货币的行为课征铸造税。我国在战国时期,就对牲畜交易行为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务院规定设立了印花税、交易税、屠宰税、特种消费行为税等4种行为税。

目前,我国现行税制中属于行为课税的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筵*税、屠宰税、证券交易税等。它们的主要特点:(1)针对性和目的性较强。如**税只对几种规定的牲畜的屠宰行为征税;设立筵*税,意在引导合理消费,提倡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2)保障合法权益。如商事凭证在完纳印花税后,可代理以增强法律效力。(3)收入主要归地方财政,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7: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券交易相关文章
  • 敲诈勒索的行为特点有哪些
    1、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2、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3、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4、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财物,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可以表现为三种不同的情况:1、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2、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3、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当场交付财物。一、因经济纠纷引起的敲诈勒索怎么处理因经济纠纷引起的敲诈勒索的处理方式一般是自己掌握情况,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报警。但是在报警之前,必须要确定敲诈勒索行为确实存在,可以从以下方面判断此违法行为是否存在:1、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
    2023-03-08
    456人看过
  • 敲诈勒索的行为有哪些特点
    敲诈勒索的行为特点如下:1、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2、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3、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4、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财物,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可以表现为三种不同的情况:1、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2、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3、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当场交付财物。一、抢劫没抢到钱该怎样定罪抢劫罪是行为犯,不仅以抢劫到的钱财为定罪量刑依据。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抢劫行为,就构成抢劫罪。法院会根据犯罪人的年龄、作案时间、作案手段、地点和造成的结果量刑处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
    2023-03-23
    333人看过
  • 税收行政诉讼的特点有哪些?
    税务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或裁定税务管理相对人不服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或复议决定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从税务行政诉讼与税务行政复议及其他行政诉讼活动的比较中可以看出,税务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点:(1)诉讼当事人具有特定性一审原告只能是承受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管理相对人,被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在二审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作为上诉人。(2)诉讼对象为具体行政行为税务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对象。(3)以复议为前置程序税务管理相对人对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不服,必须经过复议之后,才可提起上诉;但是对于其他税务争议,起诉前是否经过复议,可以由作为当事人一方的管理相对人自行选择。(4)实行合议、回避和两审终审的原则对于发挥集体的力量,加强法律监督,充分保证审判的公正性,防止各种疏漏和误判是十分必要的。一、税收征收先复议再诉讼吗税收征收先复议再诉讼,这是根据我们国家的《行
    2023-04-11
    476人看过
  • 税务行政诉讼的特点有哪些
    税务行政诉讼的特点税务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或裁定税务管理相对人不服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或复议决定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从税务行政诉讼与税务行政复议及其他行政诉讼活动的比较中可以看出,税务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点:(1)诉讼当事人具有特定性一审原告只能是承受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管理相对人,被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在二审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作为上诉人。(2)诉讼对象为具体行政行为税务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对象。(3)以复议为前置程序税务管理相对人对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不服,必须经过复议之后,才可提起上诉;但是对于其他税务争议,起诉前是否经过复议,可以由作为当事人一方的管理相对人自行选择。(4)实行合议、回避和两审终审的原则对于发挥集体的力量,加强法律监督,充分保证审判的公正性,防止各种疏漏和误判是十分必要的。相关知识: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除共有原则外(如人民法院
    2023-05-04
    366人看过
  • 税收行政诉讼的特点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税务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或裁定税务管理相对人不服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或复议决定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从税务行政诉讼与税务行政复议及其他行政诉讼活动的比较中可以看出,税务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点:(1)诉讼当事人具有特定性一审原告只能是承受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管理相对人,被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在二审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作为上诉人。(2)诉讼对象为具体行政行为税务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对象。(3)以复议为前置程序税务管理相对人对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不服,必须经过复议之后,才可提起上诉;但是对于其他税务争议,起诉前是否经过复议,可以由作为当事人一方的管理相对人自行选择。(4)实行合议、回避和两审终审的原则对于发挥集体的力量,加强法律监督,充分保证审判的公正性,防止各种疏漏和误判是十分必要的。一、诉讼管辖的特点行政诉讼法上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
    2023-03-01
    204人看过
  • 房产税的特点有哪些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一、中国房产税最新消息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
    2023-02-20
    128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券交易是指证券持有人依照交易规则,将证券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证券交易是一种已经依法发行并经投资者认购的证券的买卖,是一种具有财产价值的特定权利的买卖,也是一种标准化合同的买卖。 证券法规定必须采用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行价格优先、... 更多>

    #证券交易
    相关咨询
    • 行为特点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属复杂客体。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采用了秘密窃取、物质引诱或者胁迫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所有的商业秘密; 2、行为人采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商业秘密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泄露、转让因工作而使用的商业秘密。三、侵犯商业秘密
    • 行政行为特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6
      1、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注意立法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别,立法行为是创制法律规范而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规范。 2、裁量性:行政行为具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3、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可以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行政行为,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 4、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 5、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 行政行为有哪些特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6
      1、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注意立法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别,立法行为是创制法律规范而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规范。 2、裁量性:行政行为具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3、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可以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行政行为,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 4、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 5、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 违约行为的特点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我国《合同法》采用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的表述来阐述违约行为的概念。在学理上,违约行为也被称为不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违约行为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违约行为仅限于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也就是说违约行为的主体具有特定性。这一特征从根本上说,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决定的。根据相对性原则,只有合同当
    • 行政行为具有哪些特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1
      1、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