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09:21:42 116 人看过

应注意:存在有效的合同、可让与的债权、达成转让协议、转让要通知债务人、遵守一定程序。

一、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一——存在有效的合同。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二、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二——可让与的债权。

按照法律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1、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2、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3、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4、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三、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三——达成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四、债权转让生效条件四——转让要通知债务人。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

五、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五——遵守一定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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