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由什么部门发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2:12:12 302 人看过

一、机动车号牌由什么部门发放

1、机动车办理登记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二、无牌车上路怎么处罚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二)驾驶无牌车上路属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会被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三)对于无牌车辆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到上一级的交通部门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

(四)驾驶无牌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的,将按以下的责任认定:

1、车辆在买卖过程中,因未过户而导致在车辆管理所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无法上牌,并开车上路出现交通事故,由事故的责任人(驾驶员)和车辆所有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一般因驾驶员的过错造成事故的,而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3、驾驶员因在执行职务中驾驶无牌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怎么申请补发长春市机动车号牌
    一、如何申请补发长春市机动车号牌长春市要去补办机动车号牌,在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可以去车管所按以下流程进行办理: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车管所进行申请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3、合格的发放临时车牌号4、15个工作日后前往车管所领取新牌号注:原车牌号已登记使用3年,若丢失或损坏的可补办原车牌号码。二、补办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行驶证3、补办相关的申请表(办理点领取)三、机动车号牌补办条件汽车牌照丢失或损坏时可申请补办。
    2023-05-28
    237人看过
  • 低保是由哪个部门发放
    城乡低保都属于民政部门管理。一、领了低保有什么影响吗领了低保没有什么影响。领低保可以享受很多优惠待遇,比如:无房时可以廉价租房、购买经济适用房、减免房租和取暖费、减免孩子学费以及节假日一次性生活补助(实物或现金)。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如下: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二、撤销
    2023-02-23
    282人看过
  • 换押证由哪个部门发放?
    一、换押证由哪个部门发放?换押证由公安机关发放,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在押的,接收案件的单位要向看守所送达换押票。如果案件在公安局,法院和检察院要提审该人要经过公安局在提审手续上盖章同意,如果案件在法院或者检察院,以此类推。换押证移送形式,是由司法机关办理的,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换押证,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法律文书。仅限于司法机关使用。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
    2023-04-28
    322人看过
  • 伪造机动车号牌构成什么罪
    一、伪造机动车号牌构成什么罪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刑法规定来看,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十年有期徒刑,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七年有期徒刑,前者明显比后者重。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二、行驶证过期了怎么办(一)年审过期年审过期是指在规定的年审时间内错过了年审的时间,一般规定年审的时间是一年或两年。在这种情况下跟年审没有合格是同样的道理,在这种情况下行驶证是暂时不能用的,车辆也
    2023-03-28
    499人看过
  • 机动车号牌安装规定是什么
    机动车号牌安装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性强、社会危害性大、行为性质恶劣。从根本上治理这些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有必要进一步完善驾驶人记分制度,通过提高违法记分分值对违法行为人实施严格的教育管理。针对社会关注和群众呼声,公安部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123号令提高了对上述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加大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威慑和惩处力度。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8.10的规定:车辆前后分别设置适
    2023-05-30
    132人看过
  • 拖拉机牌证农业部门发
    草案规定,对机动车包括农用机动车的管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胡光宝说,对这样的规定,常委会几次审议中一直有不同的意见,分歧集中在对农用机动车,包括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牌证发放,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还是由农业(农机)部门负责。主要有三种意见:第一种主张维持1986年以来实行的管理体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业(农机)部门负责;第二种主张在保持现行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拖拉机和小型农用运输车的牌证发放由农业(农机)部门负责;第三种主张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对此,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认为,三种意见各有一定道理,但解决问题,既要坚持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统一性,又要认真考虑我国对农用机动车牌照发放的管理现状,区分拖拉机和其他农用机动车的不同情况。据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在坚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实施统一管
    2023-04-23
    252人看过
  • 合肥机动车核发临时号牌条件
    受理条件:(一)机动车未销售的(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提示:办理流程:申请人向海外海车辆管理所机动车业务办理分中心提交申报材料,车管所审查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申报条件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申报条件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2023-05-29
    362人看过
  • 机动车号牌丢失怎么办
    法律综合知识
    1、当机动车牌照丢失的时候拿上自己的行驶证和产权证到车管所去补办。在这个期间,车管所会根据车主的实际情况给主办一个临时牌照。2、交管部门开的临时车牌,每次只管1个月,因此车主必须一个月办一次临时车牌。(每办一次都要交一定的费用)3、如果再次丢失其补办程序是一样。车牌补办手续很简单。4、外地车牌补领牌照,只能在发牌地车管所办理。5、到派出所开证明的办法只是应急的办法,建议车主把行车证和丢失证明、车主身份证寄回老家,再拿车辆的登记证书托朋友去当地车管所补办牌照,牌照要一个月后做好,期间会发个临时牌照,车主拿这个临时牌照上路就合法了。补办机动车牌照需要哪些材料?1、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未申领证书的一起补办)。2、车主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一份。3、交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一张(私车)。4、交验有效的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公车)。5、公车由车属单位在《补领、
    2024-05-08
    86人看过
  • 泉州机动车号牌自主选号
    一、机动车所有人在网上自主编号时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二、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使用官方认可的浏览器进行选号,不得针对系统开发外挂、插件等程序进行辅助选号,否则所选的号牌号码视为无效,且将其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三、window7操作系统与机动车号牌自主选号系统不兼容。四、一辆车(以车辆识别代码作为判定)只允许使用一台客户端计算机进行选号,如有多个客户端用户试图用同一个车辆识别代码进入系统时,系统将全部中止其进入。一个IP地址只允许一台计算机访问选号网站。五、机动车所有人在网上自主编号时应严格按照"号牌自编系统"中的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录入机动车及机动车所有人相关信息,如录入的信息与实际资料不相符
    2023-05-30
    255人看过
  • 厦门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厦门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一)机动车所有人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①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②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③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二)车辆到环保部门检测符合厦门市现阶段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三)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情况: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4.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5.机
    2023-05-24
    168人看过
  •  义乌市电动车上牌由哪些部门负责?
    车管所是负责管理各种类型的车辆的机构,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电动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等。未领取汽车牌照、汽车驾驶执照和汽车登记证明书的汽车所有者应向车辆管理所申请登记,并提供汽车所有者身份证明、申请登记的车辆标准照片、汽车来源证明书(海关监督车辆除外)、国产汽车出厂合格证明书、进口汽车进口证明书和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车辆管理所是汽车登记机构负责的汽车行政管辖区。车管所是负责管理汽车及其它车辆的机构。汽车包括各种类型的汽车,如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电动汽车、电动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拖拉机车组、手持拖拉机车组、手持拖拉机变形运输机,以及被拖拉的半拖车和全拖车等。)未领取汽车牌照、汽车驾驶执照和汽车登记证明书的,汽车所有者应当填写汽车登记申请书,持有以下资料,向汽车所有者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登记,检查车辆:(一)汽车所有者身份证明(二)申请登记的车辆标准照片(三)汽车来源
    2023-11-16
    421人看过
  • 佛山机动车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和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法
    (一)车辆管理所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1、登记审核岗审查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并查验有无被凿改嫌疑;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符合规定的,受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并在受理凭证上签注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时间。2、牌证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调阅档案,比对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制作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机动车所有人。3、车辆管理所将下列资料存入机动车档案:(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2)《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原件。(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二)车辆管理所办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1、牌证管理岗审查
    2023-05-29
    375人看过
  • 长春市什么条件可以申请补发机动车号牌
    一、长春市什么条件可以申请补发机动车号牌汽车牌照丢失或损坏可以申请补发机动车号牌。二、拓展资料当事人车辆号牌丢失的,可以凭身份证到车辆登记车牌的车管所填写申请表,申请补办车辆号牌。如果当事人是异地户籍,还需要在本地的居住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一)未销售的;(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2023-05-28
    145人看过
  • 长春市机动车号牌补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长春市机动车号牌补发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二、长春市机动车号牌补发办理的条件1、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2、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内容有错误的。
    2023-05-11
    346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机动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处罚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5
      那是套牌。根据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扣留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标志和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扣留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
    • 成都机动车改变车牌号牌号色需要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8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说明见《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2、机动车登记证原件;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4、被盗期间颜色发生变化的,还应当提供相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还款证明原件;5、将使用性质变更为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还应当提供《四川省特种车辆报警器及标志灯申请表》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6、因使用性质变更需要变更号牌的,还应当提供原机动
    • 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带机动车号牌、不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5
      《安全法》相关规定: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
    • 移动信号塔由什么部门审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6
      您咨询的法律问题答复如下:细节方面咨询工信部
    • 成都机动车号牌备案颜色由什么决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01
      办理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属于被盗抢期间颜色被改变的,还应提供相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原件; 5、属于将使用性质变更为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还应提供《四川省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申请表》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6、因变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