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赔偿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工资。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之前12月平均月薪。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根据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根据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残疾的,享受下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标准为:七级残疾13个月的工资,八级残疾是11个月的工资,九级残疾是9个月的工资,十级残疾是7个月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
工伤赔偿如何申请
工伤赔偿应由用人单位向有关部门递交材料申请。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有特殊情况,经报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限,如用人单位没按规定提出申请,职工本人、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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