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是指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具体分析其本质属性,可以从其构成要件来掌握:第一,寻衅滋事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本罪既侵犯了公共秩序,同时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公私财产权利等。第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四种,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所谓殴打,既可以是向他人投掷石块、砖头等,也可以是拳脚相加;这里的情节恶劣,往往是指无事生非,打人取乐,并造成他人轻伤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二是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情节恶劣,一般是指经常或者多次追逐、堵截他人的;追逐、拦截、辱骂老人、妇女、儿童的;以极端卑鄙下流的语言辱骂他人的;结伙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价值较大的公私财物,经常或多次强拿硬要或多次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以上四种行为之一的,便构成本罪。第三,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本罪的犯罪目的与动机较为复杂,有的是以惹是生非来获得精神刺激,有的是用寻衅滋事开心取乐,有的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和胆量等等。通过分析寻衅滋事罪的本质属性,可以对照得出本案被告人孟某、骆某的行为特征:孟某、骆某二人犯罪的客体也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案发现场的公共场合秩序,同时又侵犯了莫某一方多人的人身权利;孟某、骆某二人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如本案情节中的骆某手持砍刀架在余某的脖子上,并让戴某等人蹲在墙角,孟某打了戴某两巴掌,踢了莫某几脚;孟某、骆某二人犯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孟某阻挠其司机朋友拉莫某等人,因此发生摩擦引发争执,孟某遂电话联系其朋友被告人骆某来到现场,二人的行为表现符合惹是生非获得精神刺激、寻衅滋事开心取乐、证明自己的能力和胆量等主观心态。综上所述,孟某、骆某二人的行为特征更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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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目的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所追求的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是物质性的,也可以是精神性的;可以是违法的结果,也可以是不法状态本身。犯罪目的对犯罪动机具有决定和制约作用,它支配着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的选择和对危害结果的追求。...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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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具有什么性质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6寻衅滋事罪的特征有: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特征,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寻衅滋事罪的主观特征,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3、客体特征,违反社会秩序。《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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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的性质区别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6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⑴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且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即应承担法律责任。而聚众斗殴罪则要求以聚众的形式,至少要求主体在3人以上,在处罚上,聚众斗殴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⑵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其犯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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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不是属于司法类寻衅滋事罪?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7寻衅滋事罪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我国《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侮辱、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集中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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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行为的性质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8双方行为的性质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事实确定。如果构成该罪,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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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性质及构成要件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4成立寻衅滋事罪的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有如下表现: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