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赔偿的基本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09:04:27 287 人看过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擅自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重新投放市场的。实际上,实践中商标侵权的案例很多,但由于其中一些只是普通商标,法律对其保护甚少,导致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商标侵权是指违反《商标法》关于商标使用的规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1、赔偿数额的标准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大家都知道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使用与自己近似的商标,但一方面,该权利的作用仅限于同行业和服务项目的,这就使商标侵权认定的任务非常复杂和艰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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