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具体是什么情形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19:50:38 236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情形如下: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留置,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公司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1.保证

保证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3.质押(质权)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4.留置

留置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已经占有的对方财产采取的扣留处置的一种保证方式。

5.定金

定金是以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二、非正规贷款公司可以不还钱

不可以,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债务纠纷可能扣押财产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一)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二)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一、欠钱金额达到多少可以申请立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欠债不还是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所以无论欠钱多少公安机关都不会立案的,如果向
    2023-04-06
    356人看过
  • 没收个人财产的具体情形
    人民法院会对犯罪分子处以没收个人财产刑法的情形有:犯罪分子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存在严重的经济犯罪;以及存在其他严重犯罪的清醒的。《刑法》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取保候审什么情况下会被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保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交纳,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此外,目前法律对保证金的上限没有作出规定。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只能择其一。《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保证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
    2023-07-06
    363人看过
  • 抵押期间是不是允许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如果当事人对此有特殊约定的,则要遵循约定。抵押人在转让了抵押财产后,应当及时同时抵押权人。如果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024-05-15
    330人看过
  • 具体什么情况下不允许协议离婚
    在以下情况下不允许协议离婚:1、双方不能就离婚事项协商达成一致;2、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失踪、下落不明;3、一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女方入赘男方家庭要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男方入赘女方家庭要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已订立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诉讼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感情破裂,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未能就离婚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二、精神病人同居怎么离婚1、如果该精神病人可以控制和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可以选择协议方式或者诉讼方式离婚。2、如果该精神病人属于不能或者完全不能控制和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只有在配偶存在损害其利益的时候才可以在变更监护人后由监护人代替其提出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
    2023-03-28
    338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被扣押债权人是否合法
    一、债务人财产被扣押债权人是否合法债权人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一般是不合法的,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的是人民法院,债权人需要先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再申请法院执行。擅自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可能会构成治安违法行为。二、债权人怎么起诉债务人1.在起诉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还有保存的转账凭证等证据。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债权债务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3.法院受理:(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2)法院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3)法院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4)符合条件的,法院追加当事人。4.开庭审理:开庭3日前法院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
    2023-08-01
    101人看过
  • 增值税不允许抵扣的情形是哪些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一般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新开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审批期间除外)购进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4.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购进农产品除外)不允许计提抵扣进项税。5.一般纳税人在认定批准的月份(新开业批准为一般纳税人的除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6.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抵扣联交叉稽核比对没有返回比对结果或比对不符时,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7.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取得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比对不符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8.一般纳税人取得允许抵扣的,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认证不符或虽认证通过但未在认证
    2023-05-05
    372人看过
  • 破产清算财产不允许清算哪些情形
    法律规定不适用破产清算的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例如出卖人在当时发给债务人的货物,但债务人尚未收货也未全部付款的;以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一、公司破产了股东还需要还债吗公司破产了,并不由股东直接承担债务。由破产企业用破产财产还债,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二、破产财产的基本范围有哪些破产财产范围有: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人民法院
    2023-04-10
    21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允许债权转让?
    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具体如下:1、根据合同性质不允许与的情形,主要指一些与人身密切相关的合同权利不能让步;债权让与会实质性改变债务人义务或者增加债务人承担的风险的,不得让与;不作为债权不能让步这几方面;2、当事人约定不能让步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债权人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3、依法不得转让的。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的权利。债权转让的例外情形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4、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
    2023-07-07
    349人看过
  • 不允许离婚的情况具体有哪几种方式呢
    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夫妻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哪不允许离婚的情形主要包括:(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二)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三)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四)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法院不判离婚;(五)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六)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否则法院都不会判离婚的;大多数初次诉讼
    2023-07-27
    413人看过
  • 法律允许扣留欠钱不还债务人的财产吗
    法律不允许扣留欠钱不还的债务人的财产,如果债权人私自扣留债务人的财产,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一、欠钱人失联怎么要钱欠钱不还而且失联的,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2、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3、失联超过两年的,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欠款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4、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二、有房本抵押还会执行担保人吗债务人房屋抵押担保和人的担保时,债务人逾
    2023-06-29
    410人看过
  • 具体什么是产权年限呢
    工业用地产权年限是多少年?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可分为: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而对于工业用地,我们一般说的是使用年限。在我们国家土地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一般农村都是集体土地,城镇的属于国有土地,就是国家拥有所有权,我们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个使用权是有年限的,按照用途分为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其他50年。这个是土地法里面规定的,从土地法颁布就没有变化过。不过这个使用权期限的计算是从国家一级土地市场(各个地方的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出让这宗土地开始算起,比如一个开发商2007年从土地一级市场买的一块住宅用地的使用权,然后2009年转让给另外一个开发商开发建设,2010年的房子卖给业主,那么业主所买房屋所占土地使用年限从2007年开始算起。
    2023-06-13
    329人看过
  • 没有债权债务允许抵押吗
    没有债权债务不允许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没有债权债务关系,则无法设立抵押权。一、不得抵押的财产有什么不得抵押的财产如下:1、土地所有权;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二、民法典对居住权与抵押权怎么规定的关于居住权与抵押权的规定如下:1、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
    2023-06-28
    214人看过
  • 扣押财产相关债权人有权分
    市民隗先生:我曾借给王某50万元,因他到期未还,我向其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并扣押其33万元的生产设备,这是王某唯一值钱的财产。但在此前,法院判王某支付李某60万,故李某要求与我分配变卖这些生产设备所得的款项,请问,我是否应与他分配?房山法院民二庭刘倩法官:您应该与李某分配这些款项。第一,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不等于谁申请归谁,也不等于获得优先受偿权。从财产保全的概念可以看出,财产保全只是为了防止财产的流失,不是对利害关系人或提出申请人债权的特别保护。第二,相关人员有权参与按比例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0条规定,只要债权人持有金钱债券执行依据,就可以申请参与分配,且金钱债券执行依据包括法院的判决。
    2022-04-23
    125人看过
  • 哪些财产不允许债务人或第三人进行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得抵押的财产如下: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哪些财产或权利不可以成为遗产或不可以继承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渔业权等。须重新申请,不能继承。承包经营权。承包的收益可以继承,法律允许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继承承包。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转移,但是此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还有几种特殊情况
    2023-07-04
    13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债务不履行的效力是什么?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30
      双方是基于相互之间的信任而签订债权债务合同的,所以一般来说债务人理应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违约,不履行合同,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呢?贵州兑诚律师事务所陈昌杰律师解析。 一、债务不履行的效力(1)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如果为全部不能,则债务人可全部免除义务;如果为一部不能,则债务人免除不能部分的债务。如果为永久不能,债务人不再负履行义务;如果为一时不能,则除非以后的履行对债权人已无利益,债务人仍不能
    • 不允许债权转让的情形都有什么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26
      1.以特定身份为基础之债权。如,退休金的受领金;再如,革命残废军人的抚恤金,职工因工伤残抚恤费,复员、转业军人的资助金、复员费。 2.与劳务密切联系而产生的债权。如画家为他人画像而产生的债权关系。 3.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委托、雇用。 4.不作为的债权。最典型的莫过于同行竞业而产生的债权。
    •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0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例如:运输合同中托运人不交运费;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产品的人不交加工费,承运人和加工人作为债权人就可依法扣押托运的物品或定作物,以敦促债务人交付有关费用,如果债务人仍不交付超过规定期限的,承运人和加工人就可以依法以扣押的财产折价或以变卖扣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这即民法上的留置权。 2)当债务人
    • 扣押债务人财产的情况有什么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
      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抵押财产高于担保债务,允许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的限制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利用其优势地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违背了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该合同应当被确认无效。在订立抵押担保合同时,债务人往往处于经济困难、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当抵押的财产价值高于所担保的债权时,如果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就归抵押权人所有,债权人可能利用合同,取得抵押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