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多重买卖的所有权归属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9 23:29:01 464 人看过

一、动产多重买卖的所有权归属如何确定?

普通动产买卖合同,出卖人一旦把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即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主张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确定: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取得所有权;

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并主张对标的物的所有权;

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的买受人可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并主张所有权。

二、多重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形式有什么?

(一)、普通动产多重买卖

普通动产买卖合同,出卖人一旦把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即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主张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确定: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取得所有权;

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并主张对标的物的所有权;

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的买受人可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并主张所有权。

(二)、特殊动产多重买卖

买卖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并主张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

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

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

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

(三)、不动产多重买卖

对于不动产的多重买卖,买受人就算取得标的物的控制,仍不见得就取得所有权,因此,不动产多重买卖合同,所有权的取得与标的物交付占有无关,应依照有关规定经登记才能取得。

对于普通动产的多重买卖,出卖人把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对于特殊动产的多种买卖,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不动产的多种买卖,买受人取得标的物后,不一定取得所有权,只有经过登记,才能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9: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一间住宅两个卖家,产权归属如何确定?
    一房二卖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归房屋登记一方。第一次卖出后,原主人属于无处分权人。如果再次卖给第三人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以后,第三人不知情的可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第三人是恶意的或者以不合理的价格接受转让的,则不能合理获得房屋所有权。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一房二卖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对一房二卖纠纷,应分别不同情况予做不同的处理:1、一方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或预售登记的,则办理了登记的购房人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然后另一方可以向卖方要求赔偿。2、两个买受人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也没有办理预售登记的,如果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则房子的使用权属于这一方:(1)已经实际居住。(2)已经实际付清房款。(3)给房屋增加了附加价值,如其中一方已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修缮等增加房屋价值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
    2023-07-01
    250人看过
  • 女方用彩礼购买房产,产权归属如何确定
    若婚约下所赠送之金银财帛等礼品是在新娘正式出嫁之前所获取或者在婚后才获取但是赠与方明确表达过此物仅赠予新娘的,那么这些礼物便可以被视为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在婚姻期间,女方使用这些彩礼购置房产并且产权证上注有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将被界定为夫妇二人的联合财产,成为按照法律规定而规定的夫妻共有资产;反之,若上述房产仅在女方名下注册,那么此房产即可被定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若该礼品乃是在婚后才收到而赠与方并未提出任何关于赠予的标的仅局限于单方面的说明,那么这种情况下,这类彩礼可以被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用这样的共同财富购买的房屋同样也是夫妻共享的共有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与支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
    2024-07-28
    305人看过
  • 普通动产买卖合同存在多重法律关系怎么确定标的物归属
    一、普通动产买卖合同存在多重法律关系怎么确定标的物归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买卖合同存在多重法律关系怎么向法院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
    2024-01-23
    469人看过
  • 如何确定专利知识产权归谁所有
    一、如何确定专利知识产权归谁所有(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二)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三)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四)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五)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六)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
    2021-12-19
    380人看过
  • 一房二卖房屋所有权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对一房二卖纠纷,应分别不同情况予做不同的处理:1、一方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或预售登记的,则办理了登记的购房人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然后另一方可以向卖方要求赔偿。2、两个买受人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也没有办理预售登记的,如果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则房子的使用权属于这一方:(1)已经实际居住。(2)已经实际付清房款。(3)给房屋增加了附加价值,如其中一方已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修缮等增加房屋价值的行为。《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4-05-15
    47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能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不能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是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一、房屋所有权的特点房屋所有权的特点,一方面由房屋本身的性质所决定,另一方面也由各国的房屋所有权法律制度所决定。我国房屋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1、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2、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
    2023-03-17
    73人看过
  • 无房产证的房子如何确定产权归属
    一、无房产证的房子如何确定产权归属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未办理登记的房屋,一般由兴建者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产权归属有争议的,利害产人可以申请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民法典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可否买卖民法典规定,房屋没有取得房产证的,不影响二手房买卖,但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百零九条【不动
    2023-06-04
    216人看过
  • 建筑物所有权的定义:如何明确一栋建筑物的所有权归属?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定义是,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所有人对其专有部分享有独自占有、使用的专有权,对共同使用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建筑物的整体享有成员权,构成的建筑物的复合共有权。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具体内容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
    2023-07-17
    127人看过
  • 农村未确权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如何解决
    一、农村未确权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如何解决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农村房屋如果办理产权登记的,登记在谁名下所有权归谁。如果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确权后取是房屋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的解决办法如下: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4-03-08
    334人看过
  • 婚后买房只写一人名,产权归属如何确定
    涉足结婚之后购买房屋事宜时,只在一方名下的情况并不一定会被判定隶属共同财产范畴。实际情况可能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其中,可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类型:(一)在某些情况下,婚后购买房屋且只有一方名字的行为,实际上构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1.当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时期内,夫妻双方共同采购的建筑物,尽管房产证仅仅记录了其中一方的姓名,但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2.如夫妻双方的父母为购置首期付款提供了支持并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责任,但在事先未做任何约定的情况下,该行为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存在。(二)在另外一些特定情况中,虽然也涉及到婚后购买房屋仅有一方的名字这一现象,然而这些情况并未被视作共同财产的表现形式。具体而言,可能出现以下两种典型的情形:1.在夫妻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即使产权证书只记于出资者子女一人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4-07-26
    74人看过
  • 如何确定多个买方的房子归属顺序?
    多个买方按以下顺序确定房子归属:1、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的为买受人;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的,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为买受人;3、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也没有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买受人的实际支付金额、是否办理了网上签约、合同成立等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买受人。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根据民法典离婚房子归属问题怎么确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男女双方可以协商处置房屋的归属问题。《民法典》之中关于共同财产离婚归属的规定具体如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
    2023-07-04
    294人看过
  • 以他人名义购买如何确定房屋产权归属?
    龚律师:我表哥女友的姐姐是公务员,女友便叫其姐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一套商品房(贷款期限20年),房屋的产权证是她姐姐的名字。女友与其姐约定:首付5.5万元由姐姐支付,妹妹原有的一套价值5.5万元的小房屋归姐姐所有,其余贷款由妹妹偿还。所购新房归妹妹使用,贷款还清后才能将房产证变更为妹妹的名字。因女友难于偿还贷款,便叫我表哥帮她还清贷款后才能与之结婚。请问,如果我表哥帮女友还清贷款后结婚,我表哥是否享有对这套房屋的产权?此事该如何处理为妥?读者罗女士罗女士读者:房屋产权的确认一般以产权证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准。以夫妻一方的名义登记为所有权人的,应确认另一方享有所有权。因此,你表哥女友以其姐的名义购买的商品房,因产权证登记的是她姐一人的名字,依法只能认定为其姐所有(如有合法婚姻,可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你表哥及其女友都不享有该房屋的产权。至于你表哥的女友和她姐私下的约定,包括还贷款的钱由你表哥的女友
    2023-04-22
    249人看过
  • 如何确定电影版权的归属
    I。如何确定电影版权的所有权电影作品和通过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版权应由制片人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师等作家,作词人和作曲人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根据与制片人和剧本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音乐和其他作品,有权单独行使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使用的将其作品制作成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视为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著作权人有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作品的著作权法是自然人,其保护期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保护期限依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内容是什么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电影作品属于艺术“作品”的范畴,制作人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2023-05-07
    422人看过
  • 买房登记前,如何确定房屋归属权?
    要是在结婚之前购房并且是全款支付,这样的情况下一般办理房产证也是登记在自己一方的名下,那么此时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离婚的时候就不能要求分割。但要是婚前只是给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话,则离婚的时候对方可以享有部分份额。父母婚前出资买房,房子归谁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
    2023-07-03
    3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继承纠纷中房产的所有权归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0
      如果只是想确定所有权(这房子是不是你家的),那当然是所有权确认纠纷,如果还涉及继承问题(是你家的,是老一辈的,现在需要分这个祖房),那就是还有继承纠纷,继承纠纷还可以细分,如果有遗嘱就是遗嘱继承纠纷或者遗赠纠纷,没有遗嘱就可能是法定继承纠纷。
    • 如何确认所有权房屋归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31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人名为准。 1、占有: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
    • 出现了一房二卖,如何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及归属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0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三)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
    • 土地补偿费的权属应归谁所有?如何确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如何确定其所有权的归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6
      按照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出卖共有房屋:(1)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因此对于共同共有房屋,但由于产权证上确实只有一方名字,此时,在该方出卖房屋时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单独所有人,申请人应当在15日内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买受人取得房屋产权,买受人依据民法中善意取得制度当然取得房屋产权。如果出卖人没有提交证明书但是买受人善意即有理由相信其有处分权。需要提供担保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