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买的宅基地面临拆迁怎么赔偿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拆除与建设单位须依照严格制定的房屋拆迁标准,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及实际使用者提供合理而周到的补偿项目与费用,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首先是针对被拆迁房屋物权业主的房屋补偿款(即房屋重置费用),这部分款项旨在填补该房屋在拆除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害,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折旧情况进行相应层级划分,采用每平方英尺的美元单价作为计算基准;其次是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对所在被拆迁房屋内居民的生活便捷度进行考虑并给予适当的临时居所补偿(即周转补偿款),这部分费用以居民的临时居住环境为参考,按每个月的人数给予相应的补贴;最后也是相当重要的一项,即是鼓励住户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或者主动为了公共利益选择放弃某些权益的激励措施(即奖励性补偿款),例如,住户可以自愿调职至市区以外,且并不要求拆迁单位为其安排新的住房设施等等。
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价主要以宅基地的地理位置补偿价格以及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本价两者相乘得出最终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宅基地拆迁怎么赔偿
针对农村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实施的拆迁行为本身并不涉及赔偿事宜,然而,由于此类房产所占土地面积较大以及其所处环境的特殊性,应当按照其建筑物面积进行计算,并结合当前市场对于同类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予以合理的补偿。
在宅基地拆迁补偿方面,具体的项目内容包含了基地补偿费用、房屋补偿费用以及装修费用、安置费用与搬迁费用、困难补助金与奖励金、房屋内部各类家电设备迁移补偿、非住宅性质房屋运营损失补偿等等,所有这些都将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规定和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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