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将会被拆除的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2:30:16 392 人看过

(一)违反一户一宅原则的

国家政策明文规定,农村建房必须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即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家庭成员想要另立门户建房的,必须先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分户,然后再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建房,严禁私自建房,一户多宅的现象。

(二)私自建房未经审批的

前几年,农村建房还比较自由,有钱有地就能建房,而且想怎么建就怎么建,基本上不需要经过村委就能搞定了。但是现在建房可没有那么简单了,不管是拆房建房,还是新建房都是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而且要等到审批结果下来后才能动工建设,否则一旦发现将被强制拆除。

(三)宅基地建房超标的

以前,谁家生活好了,家里有闲钱了,都会翻新房屋或是新建房屋,只要农民家中有钱,建多大面积都没有强制的规定。但是现在建房必须按照宅基地证上的面积建造,绝对不允许超标,否则将视其为违规建筑处理。

(四)建房超过限高标准的

为了保证农村建房安全,国家对农村建房的高度也有了一定的限制,农民建房必须在规定的高度之内,一般来说,住宅的层高基本在2.6米到3米之间,最高不能超过3.3米,要是超过了国家这个“限高令”,也是要接受相应处罚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一、房屋拆除工程的准备工作

(一)进行详细的书面技术交底,提供原建筑物的图纸及地质资料,切断和封堵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一切水、电、通风等线路及各种管道。

(二)撤出所需要的设备及物资,施工开始后,非现场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在施工现场,乙方在拆除前准备水车防尘。

(四)组织施工有关人员商讨、研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五)根据现场情况及工程安排,准备必要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等进场,并提前做好关键路口的安全标记及指挥。

(六)开工前,参加工程的施工人员认真接受对拆除区域内的技术交底,地上、地下障碍物的书面交底,双方做好记录。组织工长、安全员及施工人员要认真熟悉和掌握施工范围及结构特点,清楚地上、地下障碍物和制订安全措施,要有严格的安全和施工工艺的记录。

(七)拆除施工中必须采取降尘措施,施工现场采取低噪音、低粉尘的施工方法。

二、合法房屋被违章拆除后能否确权

合法的房屋被违法拆除的,如果就房屋权属产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拆迁时,抢建的房屋会被强制拆除吗?
    一、拆迁时,抢建的房屋会被强制拆除吗?近期抢建的违建房,拆迁时并无补偿。法律规定,未取得《临时建筑许可证》或其他相关批准文件,责令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报建许可前严禁施工并做好相关安全措施。若仍然抢建,执法人员将采取措施,强制拆除违法搭建物,全部拆除完毕。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通常认为,征收范围确定的标志是房屋征收公告的发布。因此不得在明知不可为的时候抢建。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四)分列房屋租赁户名。二、申请房屋拆迁需要办什么样的手续?需要拆迁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提出申请,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
    2023-06-02
    494人看过
  • 房屋被强制拆迁情况如何办理
    一、房屋被强制拆迁情况如何办理?1、房子拆迁被强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被强拆了可能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搬迁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二、强拆违章建筑有补偿吗?强拆违章建筑是不用赔偿的。违章建筑是不能获得补偿的。违章建筑是没有获得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所建筑的,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不能进行补偿的。只有合法且在期限内是可以进行补偿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
    2024-01-28
    8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仲裁员将被除名
    《仲裁法》对仲裁员资格做了严格规定,以有利于争议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而且为对当事人负责,确保争议事项仲裁的公正性,《仲裁法》第38条对仲裁员的除名做了规定,仲裁员有《仲裁法》第34条第4项规定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或者有《仲裁法》第58条第6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除名。《仲裁法》第34条第4项规定: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仲裁法》第58条第6项规定: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仲裁法》对仲裁员规定了严格的仲裁纪律、私自会见当事人,必有不能公之于众的事,很难保证其能严格保守仲裁秘密,至于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情节严重则构成刑事犯罪。仲裁委员会坚决予以除名。
    2023-04-25
    236人看过
  • 房屋被划入拆迁红线内,多久会被拆除
    一、房屋被划入拆迁红线内,多久会被拆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被划入拆迁红线范围内的,什么时候会拆迁是没有具体规定的,通常签订拆迁补偿方案后,要在一年内实施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
    2023-04-30
    11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违章建筑不会被拆除?
    一、什么情况下违章建筑不会被拆除?1、在法规颁布前建造的房屋。规定了农村住房建设的面积,因此以前建造的房屋,即使面积很大,也不会拆除。2、符合规划的农业设施/工业厂房。建设时手续不全的农业设施或者工业厂房,只要符合当地规划,处罚后也可以补办手续,一般不会被拆除。3、因体制原因手续不完整的房屋。在以前的农村地区,许多户籍或宅基地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一些符合分户建房的农民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单独建造住房。对于这类房屋,只要手续补办完,就不会被拆除。4、不影响他人的附属房屋。许多农村家庭在房屋旁边建车库、储藏室等小型建筑,只要不影响村庄的整体面貌,不占用公共空间,不损害他人利益,也是不会被拆除的。5、强制拆迁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的安全。如果房屋与重要建筑物密切相关,强制拆迁将威胁到重要建筑物,那么此类非法建筑也不能被拆除。6、拆除违建会损害公众利益。有些非法建筑已属公共设施,如果拆卸会损害公众利益
    2024-02-04
    84人看过
  •  红线内房屋的拆除时间将会在哪一天到来?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实施房屋征收需要先补偿、后搬迁,那么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后,征收单位可以随时进行拆迁工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实施房屋征收需要先补偿、后搬迁,那么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后,征收单位可以随时进行拆迁工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房 屋 征 收 补 偿 】 签 订 协 议 后 可 随 时 拆 迁 吗 ?根据我国《房屋征收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因此房屋征收部门无权直接拆迁。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拆迁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应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并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3-09-02
    49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农村房屋宅基地将被回收
    一、农村房屋确权后是永久性的吗?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没有有效期的,但并不意味着是永久的。毕竟,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农民朋友对其只有使用权,且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农村房屋确权,确定的是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农村房屋的确定必须满足相关的规定: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且不能超过规定的面积。具体的宅基地面积规定,以当时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为准;2、农村村民符合规定的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且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不作为超面积处理,可以进行农村房屋确权;3、非农户口之前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村集体成员、非本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
    2023-05-09
    63人看过
  • 遇到农村房屋强行拆除的情况该怎么办?
    被拆迁人遇到非法强制拆迁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农村房屋产权证明怎么办理(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先村民在建筑房屋前应先向村集体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然后向当地镇(街道)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建设的报批手续,才能进行施工建设。房屋建成后村民应当向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竣工验收,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明。(二)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经过规划建设办批准建设及验收合格的房屋,村民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应当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土地使用证、报
    2023-07-03
    84人看过
  • 将来农村房屋会全拆吗
    一、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常见的是“两证一书”,即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现在关外买卖的农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在实践中,还有村民和合作方使用早已过期的证书、或者是超过证书规定面积私下加建的,这些都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这种风险非常大,可能被政府强制拆除,将来拆迁,政府也可能不给予补偿。如果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证书(绿本),表明政府对产权人的权利是认可的,一般不会是违法建筑。二、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国土局的作法,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农民房买卖的现象在深圳特别是关外还比较多,只要原先的买房人没有异议,买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由于农民房没法过户,因此,即
    2023-03-07
    279人看过
  • 房屋拆迁特别情况的处理
    (一)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二)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三)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四)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一、对房屋拆迁补偿有异议如何维权(一)解决拆迁补偿纠纷的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2023-02-20
    163人看过
  • 农村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出现哪两种情况将会被收回
    虽然有很多农村人已经定居在了城市或者搬到了其它的地方去了,但是他们在农村的老房子仍然在,而这些长期闲置下来的老房子所有权将会发生改变,出现以下这两种情况农村的老房子将会被收回。1、户口外迁,主动退回现在有很多农村人将户口迁了出去,为了不再有任何羁绊,他们会选择将农村的老房子和宅基地等退回,这个时候老房子的所有权就不再属于你了,当然,退回之后,你也能获得一笔补偿。2、户口外迁,房屋倒塌法律规则,假设户口迁进来了,但老宅没有坍塌损毁或由于风雨腐蚀而消逝,那么这栋老宅还是你的。除非你主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恳求收回自家老宅,那么老宅才会被收回,房屋主人也会因此领到一笔补偿款。但是假设户口曾经外迁,房屋由于多年无人寓居、无人翻修,招致风雨终年腐蚀,最后倒塌、成为一片废墟,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屋就会被收回,屋主就失去了对房屋的一切权和运用权,房屋和所在的地皮,将被另行分配。假设老宅在国度征地的范围内,
    2023-06-15
    446人看过
  • 房屋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况
    委托人委托他人办理拆迁的,委托人未按委托人要求签订拆迁协议的,该协议无效。由于移民安置过程不是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如果进行委托,必须征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拆迁人的拆迁许可证被吊销,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未按照法定程序将补偿标准告知被拆迁人的。如果拆迁公司未按规定程序将拆迁补偿表告知被拆迁人或评估房屋重置价格,被拆迁人无法了解房屋重置价格的真实情况,其中应视为法律规定拆迁公司故意虚报或故意隐瞒房屋重置价款,故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应认定该决定无效。部分产权人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的效力被拆迁房屋为共有产权房屋的,安置补偿协议的主体应当是全体产权人。部分业主代表其他业主签字的,应当出具有效的委托书。如果委托关系无效,则本协议的有效性尚未确定,其他业主可向法院起诉确认协议无效。协议确认无效的,应当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支持被拆迁人提出的安置诉讼请求,法院应当要求被拆迁人提供相应的住房。如果没有住房供应,可
    2023-05-31
    323人看过
  • 农村房屋的拆除命运将何去何从?
    到2030年农村房子不一定全部拆除。农村具有特定的自然景观和社会经济条件,指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居的地方,是不同于城市、城镇而从事农业的农民聚居地。农村是相对于城市的称谓,指农业区,有集镇、村落,以农业产业(自然经济和第一产业)为主,包括各种农场(包括畜牧和水产养殖场)、林场、园艺和蔬菜生产等。跟人口集中的城镇比较,农村地区人口呈散落居住。在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前,社会中大部分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同城市相比有其特点:1、人口稀少,居民点分散在农业生产的环境之中,具有田园风光;2、家族聚居的现象较为明显;3、工业、商业、金融、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较低。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农村处于封建社会末期。沿海地区已先后和数量不等地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在农村中占统治地位的仍然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小农经营的自然经济;4、地方习俗较浓厚。多数农村有本地的一些约定熟成的习惯风俗;5、交通不发达,
    2023-07-10
    279人看过
  • 农村地区的下列“空心房屋”将被拆除。有没有拆迁补偿
    以下四种“空心房屋”属于拆迁范围:1。未经修缮、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2。已经不能满足正常生活需要的危房存在安全隐患,主要是土砖房和木屋;3。违法建设部分“空心房”;4、除宅基地标准外,每户有一套房子的房子也在空心房的范围内。政策:房屋倒塌或闲置房屋,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确定。拆除空心房屋有没有补偿?目前,很多地区都出台了空心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重庆为例,重庆市空心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每亩10万至20万。由于各地宅基地的平均面积和经济水平不同,补偿标准也会有较大差异。但对于违法建设空心房屋将不予赔偿。使用权确定后,集团报县级人民政府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土地。如果空置房不能强制拆除,如果要拆除空置房,必须与当事人沟通,征得当事人同意。农村“空心房”的评估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程序进行。鉴定结果不同,治疗方法也不尽相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属于危房的空心房屋,另一类是属于危房的空
    2023-05-02
    49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房主有,但房屋在房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拆除了,如何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
      房主有房产证,但房屋在房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拆除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在没谈好的情况下,房屋被强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2
      )首先,遭遇强拆不能进行暴力抗衡。拆迁时有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先补偿后拆迁,所以对方肯定违法。b)其次,可以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收集证据。c)最后,强拆后需要尽快提起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拖得时间越长对您越不利,房屋遭遇强拆比较项目比较着急,是维权的好时机。d)建议来电详细告知您具体维权方法。
    • 什么情况下国家能够建造被法律拆除的房屋?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3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限定:废除违规建筑和超出准许时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赔偿;废除未超出准许时限的临时建筑,应当予以适当赔偿。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十一条限定:对违法建筑依据《城市规划法》及地方城市规划实施条例限定处置;《城市规划法》实施前违法建筑的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足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处置。
    • 宿迁的小产权房将会如何被拆除?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17
      小产权房是指没有合法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房屋,若涉及拆迁安置,各地处理方式不一,建议积极与拆迁人协商处理。若涉及赔偿,只要小产权房的性质属于履行审批手续的房屋,就有权要求安置赔偿。具体赔偿方式应参照当地拆迁补偿标准,以所签署的拆迁安置协议为准。如果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
    • 房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拆迁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拆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包括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内产权仍未明确的),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的,或者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内未答复的,经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拆迁人可以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货币补偿后先行拆迁。因此,拆迁人确实无法与被拆迁人联络的情况下,可以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对当事人的私有房屋进行拆迁。在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包括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内产权仍未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