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发票可否用于购销合同,工程发票的开具方法
购销合同属于混合销售,应该开具国税发票。工程发票的开具方法如下:
1、纳税人到工程所在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
2、纳税人应提供资料:需出示的资料: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需报送的资料:
(1)付款方(省邮电工程局)对建安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建安合同。
(2)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说明:如果属于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3、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4、税收问题税务机关一般实行“一窗式”服务,采取“先缴税、后开发票”的原则,缴税、代开发票都可以在一个征收窗口完成。税负大约在5.8%左右。
二、发票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此条说明发票是付款原始凭证。即说明:买方收到了发票,说明卖方已经收到了钱款。
三、买卖合同中先开发票后收款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
基于信赖的“先开发票后付款”交易中,如果缺乏相应的特别书面约定或者其他补充材料予以证明买方并未付款。当卖方以拖欠货款起诉至法院时如果买方不诚信,此时,若买方以发票来证明其已经支付货款,卖方则处于不利的诉讼境况,即卖方需要另外举证来抗诉。
实践中:如果买方以发票证明其已经支付货款且卖方不能向法院提交双方在结算方式有特别约定的证据,也不能证明购买方确实未曾付清款项。最后法院会判决卖方败诉。
四、该如何防范呢?
1、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明确约定付款方式、结算方式;或者写明开具发票不代表已经付款等字样;或注明付款凭证应以银行转账或另行出具收据为准。
2、在交付发票时,让买方写收据同时在收据中注明未收到钱款。
3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尽量按规定在取得款项后再开具发票。
-
开具发票流程,具体怎么报销?
397人看过
-
加工费是否可以开具收购发票
58人看过
-
电子发票可否用于报销?
369人看过
-
购销合同对于开票是否有必要?
389人看过
-
是否可以同时开具两张购房发票?
232人看过
-
具体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模式是怎样的
78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购房合同注销发票可以吗?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6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购房合同注销发票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
-
开具虚假工程合同报销假发票怎样处理?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6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关于“数额较大”(即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各地司法机关的标准有所不同。以上海为例,上海市高院、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第33条规定,职务侵占数额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因此,文首廖某一案中,虚假报销金额显然超过5000元,已达到刑事处罚标
-
发票购销合同一定是需要的吗?开发票要购销合同书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8税局一般根据发票,你收的发票和开出的发票,这些来往企业都需要有购销合同。合同当然需要盖章,可不要原件,传真件复印件也行。已经有发票来往的企业,没有合同的需补合同。购销合同印花税计征是按发票金额来的,不按合同本身计提缴纳。所以,发票购销合同是必须要的。
-
开具发票流程,具体怎么报销?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3发票报销流程:开具发票,取得合法凭证;粘贴原始凭证;根据原始凭证发生的交易时间分类,详细填写报销单并编号;报销单必须经上级领导批准;领导批准后,财务人员还需要对文件和报销标准进行审核;付款根据审批签署的报销审批表进行付款。
-
代开的工程发票还能投入购销合同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6遇到此类法律问题,首先应该详细描述案情电话咨询一下律师,让其帮您分析一下案件案情。然后再结合案情和律师谈妥代理费,一般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财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分段收取,各地标准不一。 律师代理权限分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 一、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理委托人起诉、应诉、参加法庭调查、调解、开庭,提供有关证据和代为陈述以及发表辩论意见等。 二、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