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10:52:40 451 人看过

一、哈尔滨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需要的材料

死亡人员死亡证明或服刑人员判决书

二、哈尔滨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的办理条件

已领取养老待遇的离退休人员,经稽核、家属或单位申报、信息核查比对等方式确定或疑似冒领、死亡、失踪、判刑、重复领取待遇等原因,办理暂停养老保险待遇

三、哈尔滨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办理的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五条: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3、《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全文。

4、《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全文。

5、《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全文。

6、《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第三十一条: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服刑的,县社保机构停止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

7、《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第四十九条: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资格认证工作,不断完善退休人员信息管理,对发生变更的及时予以调整并根据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如下处理:(二)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重新通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三)退休人员失踪、被判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资格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或终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对多发的养老金应予以追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2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哈尔滨补充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事项名称】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办理机构】哈尔滨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办理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部街72号(哈尔滨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申报变更收缴窗口)【联系电话】0451-84276364【所需材料】初次办理:1、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登记表;2、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申报表并加盖公章;3、参保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复印件。【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办结时限】手续齐全10分钟办结。【办理依据】《关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享受待遇和建立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的通知、《哈尔滨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关于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表格】《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申报表。
    2023-05-29
    212人看过
  • 哈尔滨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须具备的条件
    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供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领事指定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热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进行技术改进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找造成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公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
    2023-05-10
    236人看过
  • 什么条件能够申请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待遇转入
    一、什么条件能够申请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失业人员在参保地审核失业待遇,户口在哈尔滨市法律依据:《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2007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第五章第四十六条、《关于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2〕551号)。二、一般的流程1、失业人员或亲属携带申请材料到失业窗口开具《失业人员待遇转移联系函》,转移基金到帐后失业人员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失业窗口即时办理。2、网上上传申请材料,开具《失业人员待遇转移联系函》。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在45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
    2023-05-11
    482人看过
  • 哈尔滨市民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的条件
    申请享受生育表现待遇须符合的2个条件:1、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连续满12个月的用人单位职工;2、按政策规定生育或计划实行生育的参保职工。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生育保险]
    2023-12-11
    198人看过
  • 哈尔滨居民养老保险停保办理条件
    哈尔滨居民养老保险停保办理条件;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停保;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参保人员死亡;其他。缴费单位(或个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停保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2024-05-04
    469人看过
  • 哈尔滨参保人自何时起方可享用养老保险待遇?
    问:参保人自何时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答:参保人员于年满60周岁当月完成申领待遇领取手续后,从到达领取年龄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养老保险]
    2023-12-07
    143人看过
  • 哈尔滨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规定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023-05-29
    144人看过
  • 哈尔滨养老保险金由什么构成
    问:养老金由什么构成?答:参保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养老保险]
    2023-11-29
    174人看过
  • 哈尔滨职工参保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哈尔滨职工参保登记需要什么材料1、《哈尔滨市社会保险首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2、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地税)、《组织机构同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此项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提供)4、《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在职职工增减情况申报表;5、增加人员的应提供《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新增人员信息采集表;6、员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员工与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证明。8、《哈尔滨市社会保险登记表9、《哈尔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表等相关表格10、参保人员信息11、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职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2、劳动合同复印件13、应付工资、应付福利、管理费用等明细账14、近三月工资发放会计凭证二、哈尔滨职工参保登记流程怎么走1、提交材料申请2、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服务大厅受理申请3、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准予登记决定4、办结三、
    2023-05-19
    305人看过
  • 滨州离退休死亡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材料
    所需材料:1、《社会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报表2、参保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3、医院死亡通知书、火化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属滨州市户口的,火化证明书需经户口所在地殡葬管理机构盖印确认)4、属非火葬区土葬的必须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5、有供养对象的,提供相关人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6、原单位或(无单位的)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等机构开具并经公安部门加盖意见的供养关系证明书;供养对象年满16周岁的须提供学生证及学校在读证明等相关资料7、开户人为参保人本人的银行(暂时指定为广发银行)存折原件及账户页复印件1份8、地税停保变更申报表复印件1份(注:所有复印件须以A4纸格式提供)
    2023-05-10
    118人看过
  • 哈尔滨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哈尔滨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是什么?能报销多少钱?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1、普通门诊:医保范围内的费用使用个人帐户资金结算,个人帐户不足的,由个人现金自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在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00元(含个人帐户支付部分,不包括门诊特殊疾病和门诊特殊治疗)以上的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公补资金)对一般公务员补助80%,医疗照顾人员补助95%。参保人员异地居住、长期驻外人员、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门诊发生医疗费用补助标准同上述普通门诊医疗费补助标准一致。2、门诊特殊疾病(门诊十八种慢性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参保人员自付20%,不设起付线,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金额为5000元,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内个人自付部分,由公补资金对一般公务员补助85%,照顾公
    2023-05-08
    113人看过
  • 哈尔滨工伤保险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工伤保险]
    2023-11-19
    392人看过
  • 哈尔滨养老保险可以退吗?
    农村养老保险退保工作业务流程事项名称:农村养老保险退保工作业务流程办事程序:退保工作业务流程1、退保人写一份退保申请,写明退保原因,并带相关材料(如:升学、招工、户口迁移、死亡等)到乡(镇)农保管理机构办理手续。2、乡(镇)农保管理机构对相关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与申请人的“缴费证”、“缴费记录卡”一起报区、县(市)农保管理机构。3、区、县(市)农保管理机构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核算每人应退保金额,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农保管理机构。
    2023-05-30
    319人看过
  • 哈尔滨养老保险交多少年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必须达到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才能按月领取退休金,如果超过15年则缴费年限越长退休金就越多.如果经济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交纳到退休为好.办理退休按月领取退休金。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需要企业与职工个人共同缴纳。1998年1月1日,我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中规定对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养老金;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只是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对于1995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办法实施后退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其中,对于1997年底前参加工作,办法实施后退休,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也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不满10年的,个
    2023-05-10
    5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工伤保险待遇能否代替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1
      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 1、填《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劳动保障部门备有); 2、提交一些有关材料:劳动合同书(复印)、本人身份证(复印)、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等。人身伤害保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能代替工伤保险待遇。享受工伤待遇,要经过: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
    • 哈尔滨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6
      企业单位参保登记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哈尔滨个人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1、准备资料。2、审核材料。3、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个人在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后,以上
    • 哈尔滨的养老保险怎么样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1
      按照《关于办理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补缴人员跨省转移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哈尔滨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补缴费用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保人员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3年)时,需提供法院、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补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无法院、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相应文书的,应填报《黑龙江省
    • 附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材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6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90天内向单位或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其中失业妇女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二)生育妇女的身份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需要什么材料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10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应当向经办机构提交被供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伤职工工资证明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材料:(一)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二)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的,提交公证书;(三)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