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禁止土地使用权交换使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6:30:26 158 人看过

法律并不禁止土地使用权交换使用,国土局的土地交换权属登记流程:

l、《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3、原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1份

4、双方土地交换协议及具结保证书原件1份

5、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原件1份

6、用地红线图原件1份

7、规划部门同意调整土地规划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8、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交换的还应提交原件1份

1)集体士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调换土地的证明

2)国有土地用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调换土地的证明

3)村、乡镇(街道)同意调换土地的证明

4)划拨土地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收益金缴纳收据(公益事业用地除外),出让土地应提交出让合同及出让金、契税缴纳收据

9、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与出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交换的还应提交原件1份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金、契税缴纳收据,划拨土地的土地收益金缴纳收据(公益事业用地除外)

10、双方主管部门同意调整用地的证明原件1份11、集体土地之间、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之间的交换,分别收取以上8、9项相关材料。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对土地使用权的利用其实是非常的灵活方便的,双方当事人能够接接受土地使用权交换的具体方案的话,法律上不会强行禁止的。可是土地使用权交换使用绝对不能仅仅是订立所谓的口头协议,因为土地使用权的交换对双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交换协议范文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在国内是非常重要的,由于土地的国有制,我们是无法直接拥有土地的,拥有的只能是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土地的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税务问题,但有些时候可能会遇到土地不方便使用的情况,这时候可能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互换的问题。那土地使用权交换协议要怎么写呢?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一、互换地块概况1、甲方愿意将位于的土地,总面积平方米,合亩与乙方互换,包括区域内的渠、路。四址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2、乙方愿意将位于的土地,总面积平方米,合亩与甲方互换,包括区域内的渠、路。四址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二、履行期限和方式:甲乙双方自愿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后永远归对方所有。三、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自愿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2、现甲、
    2023-04-13
    48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非法出售是否违反法律?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法院对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如何裁判1、法院对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裁判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2023-07-04
    38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置换有什么办法?
    土地使用权置换办法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用地置换行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用地置换,是指依法取得的不宜利用的原有建设用地,在完成土地复垦后与经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以下简称农用地)或者其它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的行为。第三条建设用地置换应当遵循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切实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置换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置换后的建设用地用途应当与原建设用地用途相同,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第六条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的,置换后的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置换前的建设用地面积;复垦的建设用地的质量等级低于被置换的农用地质量等级的,应当按照农用地质量等级系数折算为用于置换的农用地的数量;复垦后的建设用地的质量等级高于被置换的农用地质
    2023-06-20
    186人看过
  •  赠与土地使用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根据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有权按照协议规定继承土地,且其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因此,当事人可以合法地继承土地使用权。根据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有权按照协议规定继承土地,且其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土地使用权继承:遗赠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指在一个人去世后,其土地使用权由其遗产继承人继承。而遗赠协议是指遗嘱中关于遗产分配的具体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遗赠协议在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然而,
    2023-08-28
    35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办理事项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办事程序1、受理;2、调查;3、测量;4、审核;5、报批;6、发证。申报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个人身份证明;4、土地权属来源证明;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等(详见附件)。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金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土地收10元;2、企业、自收自支单位面积在1000m2(含1000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面积在2500m2(含2500m2)以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4、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的在500m2(含500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5、城镇居民住房(私房)面积在100m2(含100m2)以下,每宗
    2023-06-05
    152人看过
  • 抵押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法律争议?
    合法。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必须是建筑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价款优先受偿权。能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吗是否能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2、但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发包方同意,则可以抵押。农村土地承包流程,具体如下:1、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2、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3、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的条件,具体如下: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
    2023-07-06
    337人看过
  •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税何时交纳
    纳税时间: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土地使用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
    2023-03-26
    196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终止问题
    所有权被认为是永久性的,即只要房屋存在所有权即存在。但是,土地使用权则是有期限的这样,在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结合下,必然有一个土地使用权终结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一)地上权制度的安排地上权制度是存在于私人之间的一种安排,地上权的设定一般是有一定期限的,甚至一些国家的立法为地上权设定了最长期限,一般为30至100年。这主要是因为土地是社会中最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资源,为保障土地所有权人特别是其继承人的利益,对地上权存续期间作了限制。这也就意味着现代地上权均存在一个终结问题。在地上权期满或消灭时,房屋的归属的一般原则是土地所有权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例如,《意大利民法典》第953条规定:“如果地上权是附确定期限设立的,则在期限届满时,地上权消灭,土地所有人成为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人。”同样,在德国,“地上权因期限届满而消灭时,地上建筑物因地上权归于土地所有权人也同时归于土地所有权人。”为调和地上权人(建
    2023-06-10
    134人看过
  • 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需要缴纳?
    在现代工农业高速持续发展的今天,为了确保土地使用权不阻碍相关产业的变革,需要对土地进行集约化管理。在此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回收也就变得不可避免。那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需要缴纳?文中会对此内容详细介绍。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
    2023-06-20
    48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股权划拨是否合法?
    通过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股权投资是被允许的,但股东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且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通过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股权投资是被允许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但是,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作为股权投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作为股权投资
    2023-11-13
    190人看过
  • 租户交土地使用费,还是房东交土地使用费
    一、土地适用费的概念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也应向其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二、租户交土地使用费,还是房东交土地使用费1、看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有约定让谁承担,就由谁来交。2、如果没有约定让谁来交的,那就一般是房东承担,因为土地使用人是房东,不是租客。三、有关土地使用费的缴纳政策1、关于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问题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
    2023-05-04
    113人看过
  • 农民相互协商交换土地使用权合法吗
    农民相互协商交换土地使用权合法吗。交换后,双方取得了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失去了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文从交流的性质、特点、原则和要求出发,探讨其有效性的审查和认定。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规定:“为了方便耕作或者满足自身需要,承包人可以交换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是农民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的土地,为便于耕种和管理而进行的交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形式之一,是一种法律行为。交换的性质和特征本质上是一种互惠契约。交换合同达成后,双方农民应与用人单位变更原土地合同。表面上看,交易是地块的交易,但实质上是具有物权转让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易。权利交换后,原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关系变成交换后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调整。从交换是经营权相互之间的转让的角度来看,它类似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另一种法律方式。但是
    2023-05-08
    298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被限制使用?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查封。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拍卖吗?不可以拍卖。一、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不能买卖也不能抵押,抵押的应该是土地使用权。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抵押问题。单独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除荒地使用权外,其他都为法律所禁止。地上房屋与土地使用权一同抵押的,如属企业房产,法律允许,但以后能否转让变现则无法律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
    2023-07-10
    429人看过
  • 【拆迁法律常识】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
    2023-04-23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废止时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8
      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
    • 土地使用权禁止抵押是合理的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5
      土地使用权禁止抵押是合理的,但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 土地使用权是否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7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集体土地的流转中,最前提和基础的就是产权明晰,也就是先要完成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就是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
    • 承包土地互换是否变更使用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3
      农村土地以户为单位,证书上的人仅是户内成员的代表,其它成员也可代表本户,故变更新户主是可以的。 为了方便管理,及时领取国家政策性补贴,土地承包合同的户主是可以更改的。首先新户主代表全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再到镇农村经营管理站(有的省市设在镇财政所)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再由镇向县人民政府申请重新给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此项工作是合同管理机构是日常性工作,很容易办理。
    • 置换老人土地使用证是否违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9
      违法,他让你的签的文件,本质上就是“以罚代管”。因此,从法律上讲,耕地要改变使用性质需要审批,改变用途后还需要重新发证,显然他没有那么大能力。他只是帮你打通了这些部门关系,如果上面查的松,他们就“以罚代管”放任你的行为,一旦查得紧,他们就公事公办。记住一点,土地合法的最终标志是土地使用权证,就像房屋是不是小产权,要看能不能办下房产证一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