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禁止土地使用权交换使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6:30:26 158 人看过

法律并不禁止土地使用权交换使用,国土局的土地交换权属登记流程:

l、《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3、原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1份

4、双方土地交换协议及具结保证书原件1份

5、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原件1份

6、用地红线图原件1份

7、规划部门同意调整土地规划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8、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交换的还应提交原件1份

1)集体士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调换土地的证明

2)国有土地用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调换土地的证明

3)村、乡镇(街道)同意调换土地的证明

4)划拨土地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收益金缴纳收据(公益事业用地除外),出让土地应提交出让合同及出让金、契税缴纳收据

9、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与出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交换的还应提交原件1份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金、契税缴纳收据,划拨土地的土地收益金缴纳收据(公益事业用地除外)

10、双方主管部门同意调整用地的证明原件1份11、集体土地之间、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之间的交换,分别收取以上8、9项相关材料。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对土地使用权的利用其实是非常的灵活方便的,双方当事人能够接接受土地使用权交换的具体方案的话,法律上不会强行禁止的。可是土地使用权交换使用绝对不能仅仅是订立所谓的口头协议,因为土地使用权的交换对双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2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交换和置换分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交换是相邻的集体所有制单位,为了改变土地利用的缺点、机械化作业条件和水利灌溉条件,进行局部土地界线的调整与交换部分土地。经调整后,土地利用条件得到改善。土地使用权的交换必须在自愿基础上产生,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协商解决,因而可由交换单位提出申请,在土地管理部门指导下,经协商提出方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划界,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物,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时,其地上的建筑或其他工作物也随之抵押;当地上的建筑或其他工作物抵押时,其适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国土规划作为政府对空间利用的基本干预手段,推进规划法治化、科学化和民主化尤为重要。推动制定国土规划法律法规,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国土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及修改程序。建立健全“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组织方式,把专家
    2023-06-29
    40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办理事项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办事程序1、受理;2、调查;3、测量;4、审核;5、报批;6、发证。申报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个人身份证明;4、土地权属来源证明;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等(详见附件)。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金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土地收10元;2、企业、自收自支单位面积在1000m2(含1000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面积在2500m2(含2500m2)以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4、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的在500m2(含500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5、城镇居民住房(私房)面积在100m2(含100m2)以下,每宗
    2023-06-05
    152人看过
  • 法律是否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地赔偿?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具体有什么1、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关于土地使用权需要进行登记。然后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限制的,根据土地的性质有所不同,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七十年;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为四十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
    2023-07-11
    177人看过
  •  赠与土地使用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根据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有权按照协议规定继承土地,且其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因此,当事人可以合法地继承土地使用权。根据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有权按照协议规定继承土地,且其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土地使用权继承:遗赠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指在一个人去世后,其土地使用权由其遗产继承人继承。而遗赠协议是指遗嘱中关于遗产分配的具体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遗赠协议在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然而,
    2023-08-28
    35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非法出售是否违反法律?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法院对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如何裁判1、法院对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裁判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2023-07-04
    386人看过
  • 国家禁止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可以,但只有集体成员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或者出租给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合并等情况依法转移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国家禁止非法种植什么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
    2023-08-07
    75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终止问题
    所有权被认为是永久性的,即只要房屋存在所有权即存在。但是,土地使用权则是有期限的这样,在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结合下,必然有一个土地使用权终结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一)地上权制度的安排地上权制度是存在于私人之间的一种安排,地上权的设定一般是有一定期限的,甚至一些国家的立法为地上权设定了最长期限,一般为30至100年。这主要是因为土地是社会中最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资源,为保障土地所有权人特别是其继承人的利益,对地上权存续期间作了限制。这也就意味着现代地上权均存在一个终结问题。在地上权期满或消灭时,房屋的归属的一般原则是土地所有权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例如,《意大利民法典》第953条规定:“如果地上权是附确定期限设立的,则在期限届满时,地上权消灭,土地所有人成为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人。”同样,在德国,“地上权因期限届满而消灭时,地上建筑物因地上权归于土地所有权人也同时归于土地所有权人。”为调和地上权人(建
    2023-06-10
    134人看过
  • 出租土地使用权由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出租土地使用权由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1.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税由租赁方或者是承租方来缴纳,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确定谁拥有土地使用权,最简单的情况当然是,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农村集体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出租后,承租方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当然是纳税人.但在实务中,许多企业、会计、地税机关、甚至专家对出租土地导致的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这样判定的:如果属于应税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土地出租需缴纳哪些税费出租土地应按租赁无形资产缴纳税费,具体税种、税率如下:1.增值税5%;2.城市建设税7%(县级为5%);3.国家
    2023-09-19
    441人看过
  •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税何时交纳?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税的交纳时间是转让合同约定之时开始缴纳,如果没有约定的,应当从受让人实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次月开始缴纳,并且应当由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进行纳税,此时原土地使用权人对于该土地的纳税义务也随着使用权一同转让给了受让人。一、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税何时交纳?纳税时间: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土地使用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
    2024-01-08
    263人看过
  • 土地没有使用完交不交土地使用税
    在日常生活中,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的,对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是需要依法进行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税的,所以如果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但未开发和使用,也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只要拥有了土地权属证明和使用证明,就代表土地已经处于可使用的状态了,本身未被使用是不能成为不交土地使用税的原因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该何时交1、房地产的产权所有人取得房屋产权后,可能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税发【2003】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申报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
    2023-07-22
    433人看过
  • 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需要缴纳?
    在现代工农业高速持续发展的今天,为了确保土地使用权不阻碍相关产业的变革,需要对土地进行集约化管理。在此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回收也就变得不可避免。那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需要缴纳?文中会对此内容详细介绍。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
    2023-06-20
    48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侵占是哪些法律
    非法占用的土地要责令退还。对已建的建筑物及设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没收: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拆除。除此之外,可以并处罚款。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农村宅基地建房面积超标如何处理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
    2023-06-22
    460人看过
  • 抵押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法律争议?
    合法。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必须是建筑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价款优先受偿权。能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吗是否能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2、但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发包方同意,则可以抵押。农村土地承包流程,具体如下:1、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2、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3、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的条件,具体如下: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
    2023-07-06
    337人看过
  •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有法律效力吗
    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出让是需要向国家支付出让金的,而划拨一般是不需要支付使用费的,只有一些安置等其他费用,对于转让,其中也还有一些不同的形式。如果要涉及相关事项的负责人,应及时了解其中的具体方式和细节,防止出错。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条件包括哪些?(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符合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相关政策,属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其他用地等;3、取得规划选址和土地审查意见;4、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6、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二)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符合以协议
    2023-08-04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废止时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8
      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
    • 土地使用权交换契税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9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
    • 土地使用权禁止抵押是合理的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5
      土地使用权禁止抵押是合理的,但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 土地使用权是否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7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集体土地的流转中,最前提和基础的就是产权明晰,也就是先要完成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就是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
    • 承包土地互换是否变更使用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3
      农村土地以户为单位,证书上的人仅是户内成员的代表,其它成员也可代表本户,故变更新户主是可以的。 为了方便管理,及时领取国家政策性补贴,土地承包合同的户主是可以更改的。首先新户主代表全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再到镇农村经营管理站(有的省市设在镇财政所)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再由镇向县人民政府申请重新给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此项工作是合同管理机构是日常性工作,很容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