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纠纷如何列被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0:45:32 294 人看过

一、拆迁安置纠纷如何列被告?

被告是征地主管部门,征地主管部门要对房屋拆迁安置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拆迁安置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拆迁安置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四、拆迁安置纠纷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哪些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提起行政诉讼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由于拆迁工作本身就是由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处理的,所以拆迁安置纠纷的被告只能是房屋征地主管部门。除了要列明被告,当事人还要陈述清楚个人的诉求以及拆迁安置纠纷的事实和理由,同时满足其他条件的法院才会受理拆迁安置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如何处理,如何进行安置
    一、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二、行政或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邮编:电话:委托代理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邮编:电话:被拆迁人(以下简
    2023-07-31
    219人看过
  • 拆迁安置怎么解决纠纷?
    一、拆迁安置怎么解决纠纷1、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
    2023-06-15
    261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哪些?怎么解决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
    随着苏州工业园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拆迁工作力度的加大,政府在园区建造了相当数量的拆迁安置房。在近两年苏州商品房价格节节攀升的带动下,在园区的大量拆迁安置房也开始流入二手市场。这些产权手续不齐全,买卖程序不正规的二手房源,成为房地产市场上引发矛盾和纠纷的新因素。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自4月至8月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00多件,其中因拆迁安置房买卖引起的纠纷达40多件,占受理民事案件总数的10%。园区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类:拆迁安置房大量涌入园区房屋买卖市场,对园区二手房源形成冲击。由于拆迁安置房价格较低,与园区开发的商品房有较大的价格优势,形成了园区房屋买卖的另一种竞争。众多的房源使买房者难以辨认,一些两证手续不全,产权不明,甚至虚假房源信息成为房屋买卖纠纷隐患。拆迁安置房往往通过一些资质较差的房屋中介公司推向市场,造成买卖纠纷的发生。有的被拆迁户通过报纸、网络以个人名
    2023-06-05
    494人看过
  • 申请拆迁安置房买卖缘何纠纷多
    据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统计,今年4月至8月,因拆迁安置房买卖引发的纠纷达40多起,占受理各类民事案件总数的10%。针对城市化过程中因征地、拆迁失去住房的农民,苏州工业园区在异地建造大量拆迁安置房,并按照每户每人补偿一定面积,以低廉的价格卖给他们。一些拆迁户往往会被安置两至三套房屋,由于园区二手房市场火热,他们便把多余的房子进行出售。出于种种原因,这类房源却成为纠纷的导火线。法院工作人员从大量买卖纠纷案件中发现,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交付房屋,中间间隔时间长、市场变化大,产生的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原先的合同无法履行,引出纠纷。据介绍,有的拆迁安置房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没有办理的情况下就进入二手房市场,一些黑中介为了利益,不按正常房屋买卖程序,向购房者销售此类房源。再者,有拆迁户通过网络以个人名义售房。由于信用得不到保障
    2023-06-08
    496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过户有纠纷吗
    有纠纷。安置房的购买一般是有指标规定的,但是并非所有具有指标的人都愿意购买此种类型的房屋,所以不少人为了得到经济利益,会将指标进行转让,这也就增加了发生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概率。安置房过户产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沟通一直都是解决纠纷的第一步,而且对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最快捷的方式,所以首先要进行协商。在协商解决的同时,购房者还应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以防自己处于劣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虽然不如协商简单方便,但是也是较为快捷的解决双方纠纷的方式。一、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1、审查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合法,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2、合同的主要
    2023-02-13
    110人看过
  • 拆迁安置纠纷时效多少年
    一、拆迁安置纠纷时效多少年1、三年。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房屋拆迁时的补偿都有哪些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2023-06-15
    178人看过
  • 拆迁安置诉讼的被告有谁
    拆迁安置诉讼的被告一般是房屋征收部门。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房屋拆迁补偿相关事宜订立补偿协议,协议订立后,若房屋征收部门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拆迁赔偿是民事纠纷还是法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纠纷与民事纠纷中的合同纠纷具有相同的属性,属于民事诉讼。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拆迁人协商达成的协议,不是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只能采取一种行动予以执行。决定协议合法性或取消协议的不是行政程序。当事人一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履行本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流行的,这里指的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两个民事平等主体的区别普通的。将其理解为特定情况下的民事诉讼。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
    2023-04-01
    168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如何书写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适用于拆迁安置纠纷)原告:,性别:男,汉族,1937年12月23日生身份证号码:住址:上海市xxx区xx路,电话:原告:,性别:女,汉族,1942年5月9日生身份证号码:住址:上海市xx区xx路,电话:被告:上海市xx区xx镇人民政府住所地:上海市xx区xx镇xx路2008号法定代表人:程xx(镇长),联系电话:一、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共计275078.5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安置房差价损失共计1458803.4元;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入住奖励补偿费17747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9000元)。二、事实和理由:2011年7月11日,原被告签订了编号为:沪奉(奉动)迁协字第xx号的《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份,约定:被告拆迁原告位于xx村737号房屋(有证面积为:177.47㎡,无证面积为36.90㎡),各项货币补偿
    2023-06-08
    478人看过
  • 谁是拆迁纠纷中的被告?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动迁补偿可以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以人民政府为被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承租人的拆迁款兄妹可以分割吗不可以分割,被征收入限定为所有权人,对承租人在征收补偿中的利益未予考虑。相关法律知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2023-07-02
    462人看过
  • 为何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难以避免?
    据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统计,今年4月至8月,因拆迁安置房买卖引发的纠纷达40多起,占受理各类民事案件总数的10%。针对城市化过程中因征地、拆迁失去住房的农民,苏州工业园区在异地建造大量拆迁安置房,并按照每户每人补偿一定面积,以低廉的价格卖给他们。一些拆迁户往往会被安置两至三套房屋,由于园区二手房市场火热,他们便把多余的房子进行出售。出于种种原因,这类房源却成为纠纷的导火线。法院工作人员从大量买卖纠纷案件中发现,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交付房屋,中间间隔时间长、市场变化大,产生的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原先的合同无法履行,引出纠纷。据介绍,有的拆迁安置房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没有办理的情况下就进入二手房市场,一些黑中介为了利益,不按正常房屋买卖程序,向购房者销售此类房源。再者,有拆迁户通过网络以个人名义售房。由于信用得不到保障
    2023-07-02
    420人看过
  • 抚养权纠纷被告列谁
    离婚后起诉抚养权的被告是夫妻中的另一方,因为是对方跟你有抚养权纠纷。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一、法院如何判决孩子归谁1、两周岁以下的小孩怎么判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2、两周岁以上的小孩怎么判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
    2023-03-30
    434人看过
  • 拆迁安置纠纷怎样收费合理
    一、拆迁安置纠纷怎样收费合理拆迁安置纠纷应该是根据法律当中的规定收费合理,涉及财产纠纷,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的标的百分比进行收取,具体要以案件性质和金额来进行确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拆迁安置协议的内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
    2023-05-27
    175人看过
  • 平潭拆迁安置纠纷怎么申请动迁
    解决房屋拆迁纠纷问题就可以申请动迁,具体的流程如下:依法取得市发展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定点地图、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应当持上述批准文件向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提交拆迁申请,经批准拆迁后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并下发权力经委托,双方签署了拆迁协议。拆迁实施单位应当按照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进行深入调查,制定拆迁方案和实施方案。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拆迁的补偿和安置签订书面协议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所发生的民事关系主要是拆迁补偿安置,对于拆迁补偿安置以及相关的问题,拆迁当事人应该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的界定。拆迁当事人必须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除上述主要内容外,协议一般还应包括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
    2023-02-27
    78人看过
  • 租赁合同纠纷还是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2007年6月1日,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农信社)与陈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由陈某租用农信社的23间房屋办企业。租期从2007年6月1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止,每年租金12000元。合同还约定,租赁期间,如遇城区规划调整需拆除房产或出租方对该房屋整体转让,承租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搬出租用房屋,出租人退还承租人剩余期间的租金,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和承担人因之而遭受的损失。陈某依约交纳了第一年的租金,并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修,企业生产红红火火。2007年11月8日,该县因新城区整体规划需对租赁房屋进行拆迁。农信社发行了通知义务,要陈某限期腾房,不赔偿任何损失,遭陈某的拒绝。2007年12月30日,拆迁人撇开房屋承租人,与拆迁人农信社达成拆迁补偿协议。2008年3月25日,农信社会以租赁合同纠纷为由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立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判令被告立即搬出原告的
    2023-04-22
    255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拆迁纠纷被告如何调解纠纷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09
      被告想要调解就需要拿出一个调解的态度与原告进行协商,只要双方达到共识,就可以达到让原告撤诉的目的;但在双方协商好之后就需要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才能保障到原告的利益不受损。
    • 拆迁安置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6-08
      1、双方所签的合同有效时的纠纷处理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房产商擅自改变房屋座向等情况,可能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而改变的,但按规定房产商应在规定期限内告知被拆迁方变更方案。如果房产商未告知,房产商应承担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存在有价差,应按合同约定安置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分别进行评估,房产商补偿被拆迁方的价差损失,且房产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现在修建
    • 拆迁安置案件被告被告有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
    • 如何处理房屋拆迁中的拆迁补偿纠纷?如何处理好拆迁安置合同纠纷?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
    • 拆迁安置如何认定被安置人口?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2
      有本市户口的: 1、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2、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1)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