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和有期徒刑并罚应如何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8:30:42 109 人看过

管制和有期徒刑并罚的执行方式:依据我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的,应待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仍须执行管制。在司法实践中,负责执行的司法机关可以指派所属的派出机构或者有关单位的保卫组织执行。

一、数罪并罚有期徒刑计算年限是什么

数罪并罚有期徒刑计算年限: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减刑后再犯新罪怎么处理

减刑后再犯新罪怎么处理

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在减刑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再犯新罪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数罪并罚的方法执行。

数罪并罚分为判决宣告前的数罪并罚和判决宣告后的数罪并罚。判决宣告后的数罪并罚又分为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和又犯新罪的数罪并罚。

判决宣告以后又犯新罪的并罚是指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三、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多少

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在一定地点监禁的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根据相关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适用什么并罚原则?
    管制和有期徒刑并罚的执行方式:依据我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的,应待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仍须执行管制。在司法实践中,负责执行的司法机关可以指派所属的派出机构或者有关单位的保卫组织执行。一、犯犯如何数罪并罚主犯数罪并罚的方式: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二、数罪并罚是多少条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并罚是指同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而对数个罪名合并处罚的制度,所以数罪是指两个或者以上的罪名。三、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数罪并罚的服刑期限是多久诈骗罪侵犯公
    2023-03-09
    479人看过
  • 管制和有期徒刑并罚分别是怎样的规定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管制的和拘役的区别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
    2023-08-02
    226人看过
  • 有期徒刑和管制判决如何实施
    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处以有期徒刑;被判处有期徒刑并管制的,或是拘役管制的,仍应当执行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执行。司法实践中,负责执行的司法机关,可以指定派出机构或是有关单位的治安组织执行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应该如何执行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
    2023-06-30
    463人看过
  • 2023管制执行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如何执行管制刑罚
    管制执行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如何执行管制刑罚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在执行管制时,执行机关应当向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地的有关群众,宣布该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管制的期间长短
    2023-06-11
    476人看过
  • 有期徒刑和管制同时判处怎么执行
    我国刑法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一、贪污受贿罪连并罚怎么判刑贪污受贿数罪并罚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二、如果在缓刑期间被查了酒驾会被判刑吗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酒驾被查的,如果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和判处的缓刑合并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
    2023-06-22
    333人看过
  •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之间的并罚问题
    刑法第六十九条对犯数罪被判处除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的主刑的并罚作出了规定,但只对同种主刑的并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时如何决定执行的刑罚的问题,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这不能不说是刑事立法上的一处重大疏漏。但这一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又会不可避免地遇到。对于这一问题应当如何处理,目前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三种:第一种观点主张分罪执行,即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时,应当按照从重到轻的顺序分别逐一执行,先执行有期徒刑,然后再依次执行拘役、管制。第二种观点主张重刑吸收轻刑,即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时,只执行数刑中最重的刑罚,较轻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当犯数罪其中被判有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时就只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就是最有力的例证。第三种观点主张折算,即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时,首先将不同种自由刑折算为同一种较重的刑种,即将管制、拘役折
    2023-04-25
    145人看过
  • 最高刑期合并有期徒刑执行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达到25年。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有期徒刑刑期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有期徒刑是指一个期限,根据犯的罪轻重来判时间长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2023-07-15
    236人看过
  • 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可行性
    1、有期徒刑和拘役能合并执行。2、当行为人因犯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应当将有期徒刑和拘役合并,只执行有期徒刑。3、此外,如果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与有期徒刑不同的是: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而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待遇不同。
    2023-07-06
    90人看过
  • 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如何在监外执行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在监内服刑的罪犯,监外执行的方式为: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死缓和无期徒刑可以监外执行吗无期徒刑符合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但是死缓是不可以监外执行的。无期徒刑监外执行的条件只有一个,即只有在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时才可暂予监外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
    2023-08-14
    189人看过
  • 拘役有期徒刑如何合并处罚?
    1、拘役有期徒刑合并后执行有期徒刑的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2、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3、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一、拘役、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
    2023-06-25
    491人看过
  • 拘役刑、管制刑如何并罚
    如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拘役刑、管制刑均系主刑,不适用附加刑与主刑并罚时的并科原则。拘役刑、管制刑是不同刑种,不适用同种主刑之间并罚时的限制加重原则。拘役刑和管制刑是什么意思1、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2、拘役: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3)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
    2023-07-29
    151人看过
  •  想知道如何对管制和有期徒刑进行同等程度的处罚?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判决中,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则有期徒刑需执行完結,而管制仍需继续执行。法律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简言之,管制在有期徒刑和拘役执行完毕后仍需继续执行。在判决中,若被判有有期徒刑和管制,则有期徒刑需执行完畢,而管制仍需继续执行。法律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 罪 并 罚 怎 么 判 ?数罪并罚是指在一个人犯有数个罪名的情况下,对其所犯的各个罪名进行并罚处理,即对犯罪人处以多个刑罚,并将这些刑罚累计起来执行。对于数罪并罚的刑罚计算,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犯罪人犯有数罪,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
    2023-09-05
    160人看过
  • 并罚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法律规定的具体实践。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之间的并罚应采用吸收原理。被告人犯两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管制刑的,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被有期徒刑吸收;被告人犯两罪分别判处拘役刑和管制刑的,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被拘役刑吸收。理由如下: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均为主刑,附加刑与主刑并罚不适用。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系三种不同刑种,不适用同一主刑并罚时限制加重的原则。管制与拘役如何数罪并罚管制与拘役怎样数罪并罚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拘役和管制的,由于是不同的处罚措施,所以需要分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
    2023-07-09
    324人看过
  • 有期徒刑和管制可否鉴定为有期徒刑
    管制不属于有期徒刑的刑罚,是主刑的一种,只能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一、管制拘役属于行政责任吗不属于。管制和拘役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主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二、无期徒刑最高坐牢几年无期徒刑是有期徒刑与死刑之间的严厉处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一种刑罚方式。判无期不减刑的,终身监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类型如下:(一)控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无期徒刑是有期徒
    2023-03-07
    8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有期徒刑和管制处罚与执行如何计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17
      被判管制的执行: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有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 有期徒刑和拘役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 并罚之后执行的刑期如何确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人犯数罪,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
    • 有期徒刑管制能并入执行期间的刑罚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6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特有的一种轻刑。
    • 有期徒刑和数罪并罚能否合并执行?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05
      管制不能与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刑法》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 管制和有期徒刑并罚怎么执,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9
      管制和有期徒刑并罚的具体执行方式为: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