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公司可以调动工作吗?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在怀孕,哺乳,产假期间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辞退,降低工资,或者解除合同,如果有上述行为,职工应当依法要求赔偿,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单位不能延长工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规都规定了,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1、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上海市实施办法》第23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该期间的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即如果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安排其他劳动。
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降低怀孕女职工的工资?
用人单位调整了怀孕女职工的岗位之后,往往根据调岗调薪的原则,按照新的岗位发放女职工工资,这样是否也可以呢?这就是需要回答的第二个问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上海市实施办法》第23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该期间的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原工资性收入。”根据这些规定可知,用人单位不能降低怀孕女职工的工资性收入。即使用人单位调整了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也不能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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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女职工可以随时公司调动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1怀孕期间,公司不能随意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调动岗位需要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怀孕的女职工不能胜任,不能适应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在减少劳动量、改善相应工作条件的基础上,调整岗位,安排其他劳动。 单位不得将怀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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