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回避的理由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9 00:49:56 313 人看过

1、一般情况下,相关人员属于本案中的当事人,或者是本案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相关人员与本案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

3、相关人员与本案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对案件的公正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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