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合同义务的作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08:52:44 202 人看过

先合同义务的渊源如下:

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

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

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

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

5、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

先合同义务存在的时间界限

先合同义务产生于何时,又终止于何时,无疑对于当事人以什么样的根据提出请求至关重要。合同成立后,在不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之间产生基于合同的约束关系,自然互负因合同而产生的一系列义务,包括主义务、从义务、附随义务等。至于说前述合同成立后各种违反义务的具体形态及其法律后果以及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等,应让诸违约责任制度的完善加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先合同义务相关文章
  • 什么是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的特征有哪些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特征如下: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5.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一、关于实践性合同和诺成性合同的区别1.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2、对当事人义务的规定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的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上的过失责任。二、缔约过失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认定标准是:1、一方违背了基于诚实信
    2023-03-01
    413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指的是什么
    (一)先合同义务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先合同义务存在于缔约过程,其起止时间分别为要约生效与合同生效,作为合同附随义务,先合同义务之产生与存续依赖于缔约行为及当事人对合同生效之期待,先合同义务突出的特征在于义务的法定性与附随性.先合同义务法律制度的价值在于体现民法衡平、正义的理念与诚信精神。(二)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旨在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一、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分别有什么含义性质上看两者都属于附随义务,严格的来说两者都是不存在与合同关系存在内,而是存在一合同关系的一前一
    2023-02-28
    86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的内容
    先合同义务
    1、协力义务即缔约双方共同尽力促成合同缔结成功的义务。在契约缔约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导致合同最终不能成立的情况。如发现新的伙伴、提出新的要求等,不断的修改协议会导致合同的缔结无限期的拖延,要求对方出让某些利益或使对方承担更多的债务等。[6]若当事人一方无力或无意缔约的情况下,恶意谈判或恶意终止谈判损害对方的利益并且该行为有证据证明的,这就违反了协力义务。2、告知义务即情报提供义务,其包括:不向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义务,这是告知义务最基本的解释。如不欺诈的义务,不作错误陈述的义务等。合同订立之前重要事项的告知义务。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主要指产品制造人应在其产品上附使用说明书或向购买人告知使用方法。瑕疵告知义务。即对物品的缺陷和不安全因素有告知义务。对于某些特殊的合同,如保险合同、公司认股合同、广告推广式买卖合同等,其中的一方当事人,必须负责详细陈述各种与合同的有关的情况的正面义务。3、保护义
    2023-04-16
    382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的特征
    先合同义务
    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即缔约合同的双方为缔约合同进行接触磋商,由一种普通人之间的陌生关系进入特殊密切联系的关系,实现了义务主体的特定化、相对化。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诚信原则要求缔约双方维持特殊的信赖关系,互守诺言,讲究信用,共同促成合同缔结成功。如果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即使合同未成立或已经订立的合同被撤消或宣布无效,也要进行损害赔偿。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法律强制缔约双方承担的义务。是一种强制性规范而非任意性规范,不是由当事人合意产生的义务,也不允许双方排除。因此违反先合同义务是违法行为而非违约行为。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相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所生的合同义务而言,先合同义务并不决定合同类型,不以给付义务为内容。而且随缔约关系的不断发展,依据诚信原则逐渐形成不同内容的协力、告知、保护、保密等义务。5、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在要
    2023-04-16
    395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的规定
    先合同义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一、限购政策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房屋买卖合同买方限购合同无效,买方存在缔约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二、缔约过失责任情形有哪些缔约过失责任情形有以下这些:1、一方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2、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的合同信息的情形;3、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情形。三、过失责任是否法定缔约过失责任是法定的。
    2023-04-04
    174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的内容
    先合同义务
    按照诚信原则的要求和先合同义务的界定,可将发生缔约当事人承担的先合同义务加以具体化,这就是协力义务、告知义务、保护义务和保密义务等。1、协力义务即缔约双方共同尽力促成合同缔结成功的义务。在契约缔约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导致合同最终不能成立的情况。如发现新的伙伴、提出新的要求等,不断的修改协议会导致合同的缔结无限期的拖延,要求对方出让某些利益或使对方承担更多的债务等。[6]若当事人一方无力或无意缔约的情况下,恶意谈判或恶意终止谈判损害对方的利益并且该行为有证据证明的,这就违反了协力义务。2、告知义务即情报提供义务,其包括:不向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义务,这是告知义务最基本的解释。如不欺诈的义务,不作错误陈述的义务等。合同订立之前重要事项的告知义务。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主要指产品制造人应在其产品上附使用说明书或向购买人告知使用方法。瑕疵告知义务。即对物品的缺陷和不安全因素有告知义务。对于某些特殊的
    2023-06-09
    47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和承担的法律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其种类和形式有诚信缔约义务、告知、协助、保护、保密等。... 更多>

    #先合同义务
    相关咨询
    • 什么叫先利用合同确认义务先利用合同义务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08
      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1]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 先合同义务的定义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31
      先合同义务是法学理论中的一个概念,一般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但在合同没有正式签署之前形成的合同双方的义务。 先合同义务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需要遵守先合同义务的主体,一般是正在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的特定主体; 2、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先合同义务并非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提前约定的,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先合同义务是强制性义务,不能免除。作为订立合同的双方而言,双方都必须遵守先合同义务,即使
    • 先合同义务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8
      先合同义务有以下特征: 1、先合同义务基于诚信原则产生; 2、主体特定性,须订立合同的双方为缔约合同进行接触磋商; 3、先合同义务是法定义务,违背先合同义务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什么是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的特征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是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合同义务其中一种形式。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基于诚信原则而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双方当事人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二、合同法上关于合同的义务有哪些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
    • 什么是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的特征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1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特征如下: 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 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 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 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 5.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