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溺亡酒友有责任吗,是否需要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5:43:27 495 人看过

【事件经过】

吃完饭失联尸体7天后被发现家属索50万赔偿金

刘先生与单先生一起吃饭喝酒后便与家人失联,7天后被发现溺亡在坝河中。经法医检验,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酒状态,不排除溺死。认为明知刘先生视力不好且醉酒,却让其夜晚独自回家,刘先生的家属将单先生告上法庭,索赔50余万元。昨天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溺亡家属向酒友索赔

据刘先生家人说,2015年11月19日,刘先生与单先生共同参加朋友父亲的葬礼。午饭后,单先生先开车带刘先生去歌厅唱歌,随后又找另一个朋友喝酒。晚7点后,刘先生失联。后单先生声称,当晚7点左右,他将刘先生放在楼梓庄桥东坝河边让其自行回家。7天后,刘先生的家人接到警方通知,经辨认,坝河里发现的尸体确定是刘先生。法医检验确认刘先生血液酒精含量为152.5mg/100ml,不排除溺死。

家属认为,单先生明知刘先生视力为四级残疾,却让醉酒的刘先生夜晚独自回家,未尽到帮助义务。为此,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508489元。

被告称已尽到相应义务

昨天上午,刘先生的妻子、女儿和单先生均到庭。单先生首先对好友的意外身亡表示遗憾和惋惜,但否认其应承担责任。

单先生说,警方的调查结论是不排除溺死,该结论没有查明死因,也不能证明死亡与饮酒存在任何因果关系。二人饮酒行为发生在去年11月19日,而发现尸体却在11月26日。究竟何时死亡,死于溺水还是死后被人抛尸于河中未能查清。

“按照常理,冬天河水较浅、河面结冰,尸体不太可能在河里浸泡7天后才被人发现。另外,刘先生死亡后在水里浸泡数天,其血液酒精含量如此之高,也不符合病理常识。”单先生希望法院调查刘先生生前的手机通话记录,并就人死后血液酒精含量的相关知识征求专家意见。

单先生还称,现有法律并未规定喝酒的人应当将其他一同喝酒的人安全护送回家,他不是酒局的组织者,也未主动邀请刘先生喝酒。晚上喝酒时,他未劝刘先生过度饮酒,且对方实际也就喝了一两酒,喝酒时还一直在玩手机,头脑处于清醒状态。“我们六点十分开始吃饭,七点左右他就走了,说家里人总打电话,他得先回去。”单先生说,他走路送刘先生到马路边,距离坝河有100米远。“他说自己打车回去,不用我管,走的时候还在马路边上玩手机。”单先生认为,他已尽了相应注意义务。

原告称被告应担责五成

据刘先生的妻子说,刘先生平时戴1400度的隐形眼镜,戴眼镜后仍有300度的近视。对此,单先生否认他知道刘先生视力不好。他说,他女朋友和刘先生同住一个小区,二人通过小区街坊介绍相识,有时刘先生会打电话相约聚餐,他根本不知道刘先生眼睛有残疾,对方未提及过且平时也不戴眼镜。

“被告和我丈夫平时走得很近,我认为他应当知道。”刘先生的妻子还说,根据歌厅服务员所述,刘先生当时在歌厅时就已经喝多了。后被告带刘先生去朋友处喝酒。被告明知中午刘先生已喝酒,其有义务劝解、照顾、护送及通知家人,但未尽到该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应承担50%的民事责任。

最后,双方均同意庭下调解,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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