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婚姻无效的处理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6:34:05
123 人看过
宣布婚姻无效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常住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一诉讼的几名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对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应适用什么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对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含有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怎么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何宣告婚姻无效
73人看过
-
宣告无效的婚姻财产要怎么处理
414人看过
-
探讨婚姻宣告无效的方法
156人看过
-
上诉婚姻无效宣告的方法
206人看过
-
宣告无效婚姻的机关
342人看过
-
婚姻无效如何宣告有效
22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行为能力
词条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其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 更多>
#民事行为能力
最新文章
#民事行为能力
相关咨询
-
民法典宣告无效婚姻怎么处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0宣告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如何处理婚姻宣告无效的申请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30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婚姻宣告无效财产如何处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证,但他们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不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是欠缺结婚实质要件在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后
-
申请宣告无效婚姻的时间,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材料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7一、申请宣告无效婚姻的时间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结婚时双方或一方没有达到法
-
无效婚姻的宣告,宣告后的法律效果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一、无效婚姻的宣告(一)须经申请。申请人包括: 1、婚姻当事人。 2、利害关系人: (1)重婚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未达到婚龄的的近亲属; (3)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的,当事人的近亲属; (4)患有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的,与病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二)须于法定期限内申请。《婚姻法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申请宣告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