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涉外扶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1:20:58 348 人看过

扶养,是指特定亲属间一方对他方给予生活的上扶助。扶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抚养包括抚养(即尊亲属对卑亲属的扶养)、赡养(即卑亲属对尊亲属的扶养)和狭义的扶养(即配偶之间的扶养)。在扶养关系中,提供扶养的人为扶养义务人或扶养人,享受扶养的人为扶养权利人和被扶养人。

以产生的根据为标准,扶养可分为法定扶养、协定扶养和遗嘱扶养。法定扶养依法律规定而产生,协定扶养依合同规定而产生,遗嘱扶养遗嘱规定而产生。

扶养最显著的特征是只成立于特定的亲属之间,而且是只成立于一方有扶养必要而他方有扶养能力的特定亲属之间。这一特征使扶养同非特定亲属之间基于慈善或友谊而提供的生活上的扶助、同赔偿之债以及同返还之债区别开来。

国际私法上的扶养为含有国际因素或涉外因素的扶养,主要是指在扶养人和被扶养人中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的扶养关系。在国际民事交往中,扶养关系正日益增多。由于各国关于扶养的立法在扶养的范围、扶养的成立、提供扶养的方式和地点、扶养人的顺序、扶养的根据以及扶养的终止等方面有不少差别,在扶养关系中法律冲突不可避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扶养是什么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夫妻间的扶养,专指夫妻间互相供养和相互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定范围亲属间的扶养关系,是一种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同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一样,它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组成:第一,扶养关系的主体,是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扶养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扶养关系的主体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享受扶养权利的人,被称为扶养权利人;另一种是承担扶养义务的人,被称为扶养义务人。第二,扶养关系的内容,指扶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即扶养权利人享有的受扶养的权利及扶养请求权;扶养义务人承担的扶养义务。也就是说,扶养关系的内容包括扶养权利和扶养义务两个方面,前者是扶养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后者是扶养义务人承担的义务。第三,扶养关系的客体,是扶养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扶养权利人接受扶养和行使扶养请求权的行为,以及扶养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扶
    2023-04-21
    486人看过
  • 涉外收养的条件是什么?
    (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子女的能力;(3)年满三十周岁;(4)有配偶者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孩,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如果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则不受(1)、(3)、(5)条的限制。一、收养的法律效力是什么?(1)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从收养成立之日起,被收养人便取得与收养人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养子女身份也发生变化,但姓氏不是判断是否存在收养关系的标志。养子女的姓氏可以改为养父母的姓氏,也可以不改换姓氏。(2)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消除。为保证收养关系的稳定,防止和减少纠纷,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自收养成立之日起消除。(3)养子女与养父母的亲属之间,产生拟制血亲关系。在解释法定继承人范围时明确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养子女、养父母、养兄弟姐妹。二、收
    2023-05-07
    353人看过
  • 涉外抚养法律依据是什么?
    以下法律是涉外抚养应该适用的:涉外抚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双方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一、放弃抚养权是不是直接有效夫妻双方离婚后,有一方承诺放弃抚养权没有效,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承担监护、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义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二、二婚男方有没有义务抚养孩子二婚男方有义务抚养孩子,具体如下:1、虽然再婚子女跟再婚父母无血缘关系,但是,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将形成抚养教育关系;2、法律赋予与生父母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简单地说,再婚后一方对另一方的孩子具有抚养义务。三、涉外遗产继承是如何规定
    2023-04-12
    191人看过
  • 一般涉外抚养指的是什么
    一、一般涉外抚养指的是什么涉外扶养,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扶养,亦即在扶养人和被扶养人中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的扶养关系。扶养是指根据身份关系,在特定的亲属间,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生活上的扶助。扶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包括抚养(即尊亲属对卑亲属的扶养)、赡养(即卑亲属对尊亲属的扶养)和狭义上的扶养(即配偶之间的扶养)。而涉外抚养,也就是抚养人和被扶养人当中有一方为外国人。在扶养关系中,提供扶养的人称为扶养义务人或扶养人,接受扶养的人称为扶养权利人或被扶养人。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此条强调对扶养权利人权利的优先保障。适用最有利于扶养权利人法是用利益因素分析的方法来适用法律的,无论选择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该法律有利于扶养权利人获得最大的权益,则适用之,反之则不予适用
    2023-04-18
    205人看过
  • 什么是扶养义务
    狭义扶养义务主要是指的平辈之间的相互抚养,比如说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而并非是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广义的扶养包括赡养、扶养以及抚养,其中赡养指孩子对父母的赡养,抚养指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一、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涉外离婚种涉及孩子抚养的问题,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抚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抚养,应当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这主要是从有利孩子健康成长以及与抚养人的感情培养方面进行的考虑。抚养人和被抚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抚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二、父母抛弃子女,子女需要赡养父母吗子女被父母遗弃,赡养义务还存在。父母抚养子女以及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都是法定的,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权关系而产生,没有条件,而且必须履行。但是若被遗弃的子女被合法收养,则与生父母之间的关
    2023-04-03
    121人看过
  • 什么是遗赠扶养
    一、什么是遗赠扶养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公民)和扶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有两种:(1)公民与公民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2)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2、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二、遗赠扶养与遗赠的区别1、遗赠扶养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要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3、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
    2023-05-03
    303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涉外扶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4
      涉外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为监护人。监护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种义务。监护同亲权也有所不同。监护制度的作用在于在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而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帮助这种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得到实现,从而得到生存和发展,使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义务得到法律和强制性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0条监
    • 什么是指涉外扶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6
      涉外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为监护人。监护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种义务。监护同亲权也有所不同。监护制度的作用在于在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而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帮助这种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得到实现,从而得到生存和发展,使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义务得到法律和强制性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0条监
    • 什么叫涉外扶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4
      涉外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为监护人。监护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种义务。监护同亲权也有所不同。监护制度的作用在于在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而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帮助这种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得到实现,从而得到生存和发展,使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义务得到法律和强制性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0条监
    • 涉外扶养是什么意思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31
      涉外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为监护人。监护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种义务。监护同亲权也有所不同。监护制度的作用在于在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而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帮助这种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得到实现,从而得到生存和发展,使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义务得到法律和强制性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0条监
    • 什么算涉外扶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4
      涉外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为监护人。监护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种义务。监护同亲权也有所不同。监护制度的作用在于在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而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帮助这种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得到实现,从而得到生存和发展,使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义务得到法律和强制性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0条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