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可转让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7:50:08 147 人看过

债权转让,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

2、债权是可让与的债权。不可转让的债权包括依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达成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

4、转让要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

5、遵守法定程序。

一、借条转让是否要三方到场

只要债权人同意即可,不需要都到场。

为了保护平等主体之间的合法权益,债权的转让是有限制的,债权转让的条件是: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

5、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二、民法典关于债权让与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关于债权让与的规定如下:

(一)、下列债权不能进行转让: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其中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而且除非经受让人同意的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

(三)、债权转让后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给受让人,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1)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2)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六)、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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