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认定走私货物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8:12:13 105 人看过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此罪的犯罪对象是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和物品,并且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

走私货物罪的共同犯罪

走私普通货物罪在实践中大多表现为共同犯罪和单位犯罪。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共同犯罪属于一般共同犯罪。成立该罪的共犯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主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共同行为人主观上具备共同走私普通货物的故意。包括两个方面:双重的认识因素。即行为人不仅仅认识到自己是在走私普通货物,还认识到别人和自己走起走私普通货物,并认识到共同行为的社会危害。双重的意志因素。即行为人希望自己走私普通货物所造成国家税收秩序或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秩序的破坏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同时,行为人希望自己和他人共同走私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发生。二是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构成该罪的共犯要求共同的走私行为。共同的走私行为可以是共同运输、携带、邮寄走私的普通货物的行为,也可以分别是帮助行为、教唆行为、走私行为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153条、第157条规定,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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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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