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意外险的给付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09:16:26 213 人看过

员工意外险的给付范围如下: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一、意外伤害险包括哪些,购买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按照所保危险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两类:

按照保险责任划分,可以分为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综合意外保险和意外伤害误工保险。

1、按照所保危险分类

(1)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它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即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普通的一般愈外伤害而致死亡、残疾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它所承保的危险是一般的意外伤害。

(2)特定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它是以三个特定(特定原因、特定时间、特定地点)为约束条件的意外伤害保险,其承保的危险是因特定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或特定时间、特定地点遭受的愈外伤害。

2、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1)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它通常简称为意外伤害保险。此种保险只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满足被保险人对意外伤害的保险需求。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它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惫外伤害需要就医治疗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3)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此种保险是前两种保险的综合。在其保险责任中,既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保险金给付贵任,也有因该意外伤害使被保险人在医院治疗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

(4)意外伤害误工保险。意外伤害误工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工作,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购买保险所需的资料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即可。

二、意外伤害理赔期限是多久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应首先在规定的期限尽快通知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根据当时当地的交通条件和通讯水平而定。有24小时、三天、七天等规定;报案者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可以是受益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亲属、被保险人所在单位以及其他人员。报案可以采用口头、打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

另外,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必须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向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有时可以立即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中死亡;大多数情况下,被保险人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才能确定残废程度或确定支出医疗费数额。索赔时间要注意保险合同的规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都规定了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只要在此期限内(一般是3个月至1年),就不会失去要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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