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案必须看哪些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20:24:11 101 人看过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如《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私自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处理。《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关于禁绝鸦片烟毒问题的紧急通知》,《关于查禁非法私种罂粟的通知》。

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买卖,是指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非法购买或者出售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行为,所谓非法运输,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从事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运输的行为,包括国内运输和在国境、边境非法输入输出。所谓非法携带、持有,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持有权而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还必须具备数量较大这一要素。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八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1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立案标准规定及其司法实践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构成要怎么量刑行为人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应当这样量刑: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
    2023-07-03
    282人看过
  • 关于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刑罚及其司法实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由什么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3-07-11
    356人看过
  • 什么是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如1978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私自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处理。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1982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禁绝鸦片烟毒问题的紧急通知》,1988年公安部、卫生部又发布《关于查禁非法私种罂粟的通知》。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
    2023-05-01
    261人看过
  • 构成要件: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1)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2)主体为一般主体;(3)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3-08-18
    215人看过
  • 毒品原植物幼苗的非法运输如何被认定
    一、毒品原植物幼苗的非法运输如何被认定毒品原植物幼苗的非法运输如下被认定:1.行为人非法运输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2.行为人非法运输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3.行为人非法运输幼苗数量较大的。《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二、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要件构成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要件有: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为故意。三、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追诉时效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追诉时效是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10-07
    286人看过
  • 对毒品原植物幼苗非法交易的判刑规范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判刑标准为:非法毒品原植物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数量达到较大的标准才会立案侦查,以犯罪论处,数量较大的标准为:(一)买卖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二)买卖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三)买卖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新刑法对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既遂的判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3-07-06
    165人看过
  • 新刑法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该咋判?
    1、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谓非法携带、持有,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持有权而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4-04-16
    302人看过
  • 毒品原植物幼苗走私罪包括哪些罪名?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犯罪构成应为: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2.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事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3-08-08
    378人看过
  •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携带、持有,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持有权而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还必须具备数量较大这一要素。(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四)主观
    2023-06-27
    445人看过
  •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标准是什么?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条件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怎么构成的1、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数量较大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
    2023-07-31
    205人看过
  •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制。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罚。一、刑法对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既遂的定罪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由什么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由以下要件构成: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
    2023-06-22
    334人看过
  • 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罪有哪些处罚标准
    一、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罪有哪些处罚标准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罪有如下处罚标准: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2.如果种植3000株以上罂粟或数量较大的其他毒品原植物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构成要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是故意;3.客体要件是
    2023-09-16
    144人看过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立案追诉标准是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立案追诉标准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立案追诉标准如下:1.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的;2.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的;3.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4.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面积较大,尚未出苗的;5.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6.抗拒铲除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七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的;(二)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的;(三)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四)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面积较大,尚未出苗的;(五)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六)抗拒铲除的。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由以下要件构成:1.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
    2023-08-04
    289人看过
  • 什么标准下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才立案?
    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如1978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私自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处理。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1982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禁绝鸦片烟毒问题的紧急通知》,1988年公安部、卫生部又发布《关于查禁非法私种罂粟的通知》。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
    2023-03-11
    220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在国内非法买卖和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和幼苗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2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拥有未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和幼苗,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罂粟种子50克以上,罂粟种子5000克以上(2)大麻种子50公斤以上,大麻种子5万株以上(3)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
    • 非法买卖运输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非法买卖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应该如何判刑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5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 怎么样才会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1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如1978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私自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处理。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1982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禁绝鸦片烟毒问题的紧急通知》
    •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由哪些构成?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3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如1978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私自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处理。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1982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禁绝鸦片烟毒问题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