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一、侵犯隐私权判几年
侵犯隐私权的量刑标准如下: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向他人出售或者摄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认定侵犯隐私权的条件如下:
1、主观具有过错。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
2、违法行为的存在。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抑或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使得该行为具有违法性质。
3、损害结果发生。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侵害隐私并不直接与财产利益挂钩,甚至有时根本没有财产利益受损,受冲击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损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当然这并不否认隐私权遭受损害所导致的权利人经济上的损失。
4、具备因果联系。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往往具有直接关联性,侵害隐私权的后果表现为权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与私域生活的侵扰。
二、非法搜查他人住宅罪判刑几年
行为人非法搜查他人住宅,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的,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述罪行的,从重处罚。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三、非法侵入住宅罪指什么非法侵入住宅罪怎么判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
我国是如何应对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的侵权行为的?
488人看过
-
如何处置摄像头侵犯隐私权
378人看过
-
在路上偷拍侵犯肖像权吗,侵犯肖像权如何起诉
135人看过
-
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可以报警吗
325人看过
-
我国法律如何处罚侵犯隐私
144人看过
-
易烊千玺肖像被擅用,侵犯肖像权如何处罚
160人看过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 更多>
-
-
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有关的事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20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专有权,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具体而言,肖像权的内容包括肖像拥有权、制作权和使用权等方面。肖像拥有权指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未经公民的许可,他人不得拥有该公民的肖像,也不得损坏公民的肖像。肖像制作权是指制作肖像的决定权和实施权,即决定是否制作、如何制作肖像的权利。 肖像人可以自行制作肖像,例如
-
侵犯肖像权有没有也侵犯隐私权照片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4有。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个人隐私标识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所以肖像权也是属于个人隐私。
-
侵犯私人隐私权和肖像权,怎样举报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5是侵犯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拍的路人的照片行为属于非法收集和公开他人的私人信息,是对他人格权的侵害。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
-
网络平台主播侵犯了我的肖像权隐私权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9当事人的问题,可以参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121条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