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贷款的含义
根据《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发布)第七条的规定,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委托人负责提供资金,确定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回收贷款,并承担贷款风险;受托人负责代为发放贷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同时有权收取手续费:
(二)委托贷款业务的产生背景
委托贷款业务产生于我国特殊金融监管要求。在我国,企业借贷历来为法律和政策所禁止。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借贷违反了国家指令性计划;在市场经济时期,作为金融活动的企业借贷行为因游离于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之外,不便于国家计量和监督,不利于国家货币政策的顺利贯彻和执行。因此,《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商业银行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从法律上直接或间接禁止了企业借贷行为。为合法调剂企业资金余缺,委托贷款业务便应运而生。
(三)委托贷款的业务性质
关于委托贷款的业务性质,在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印发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统计制度》中作出了明确界定,委托贷款业务属于代理类中间业务,即商业银行以代理人身份为客户办理的,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而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一、企业融资的途径
1、普通贷款。普通贷款即一般的商业银行贷款,适合所有中小企业,按照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企业必须提供一定形式的担保才能获得。担保形式一般包括抵押、质押和信用保证三种,用于抵押的财产多为房屋、机器或土地,抵押率通常不超过70%;质押贷款要求以当事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质押率一般不超过90%;信用保证方式则需要借款人向银行提供有足够偿债能力的第三方(通常为企业),为贷款提供保证承诺。
2、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是商业银行受委托人的委托向企业发放的贷款,适合于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但这类贷款的借款人是由委托人指定的,商业银行只负责代为发放、管理,因此,企业应加强与委托人的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委托人一般包括政策性银行、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等,前两类委托人的贷款对象往往是特定的企业群体,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商务部委托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主要面向外贸企业,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面向乡镇企业,计华投资管理公司主要提供轿车零部件国产化配套资金等。其他的委托人,如企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等,其指定的贷款对象不拘一格,往往取决于借款人与委托人的关系。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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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委托人与银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第十九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一)诉讼保全担保。(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三)与担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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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委托监护的规定概述云南在线咨询 2024-12-191. 父母可以委托他人担任其子女的监护人,也可以由法定监护人授权他人代为实施监护人职责。 2. 监护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 3. 如果被监护人因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应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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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委托贷款?委托贷款业务存在哪些法律风险?湖南在线咨询 2024-12-101、委托贷款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1)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如果借款是信用借款,那么提前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至关重要; (2)未担保风险。为降低风险,委托人应尽量发放信用贷款,并采取一定的担保措施。没有担保的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时,债权将面临无法清偿的风险; (3)委托指示不明确的风险。委托人在委托受托人时,应将委托事项进行周全和具体的约定,避免贷款无人管理的情况; (4)利益冲突风险。同一借款人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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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委托义务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71、关于委托合同的报酬,根据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2、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3、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本条规定,主要是规范有偿委托合同,即委托人须向受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