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诉讼法律条款的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19:20:30 378 人看过

税收诉讼法律条款的原则是法院不能对所有的案件都能通过诉讼。税务诉讼即“税务行政诉讼”。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其合法权益受到税务机关的违法行为或不法行为的侵害时,向法院申诉请求撤销或制止这种违法行为并赔偿其损失的一种救济手段。

(一)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即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只有部分管辖权。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只能受理因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税务行政争议案。

(二)合法性审查原则。除审查税务机关是否滥用权力、税务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外,人民法院只对具体税务行为是否合法予以审查,并不审查具体税务行为的适当性。与此相适应,人民法院原则上不直接判决变更。

(三)不适用调解原则。税收行政管理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无权依自己意愿进行处置,因此,人民法院也不能对税务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四)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即当事人不能以起诉为理由而停止执行税务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五)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由于税务行政行为是税务机关单方依一定事实和法律作出的,只有税务机关最了解作出该行为的证据。如果税务机关不提供或不能提供证据,就可能败诉。

(六)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执行职务不当,给当事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应负担赔偿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税务机关作出补缴税款的处理决定,行政相对人依照法律应先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方可申请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19: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税务诉讼相关文章
  • 税收原则税收筹划——效率原则
    税收的效率原则,总的来说就是要求征税的结果使得社会的总效益增加。它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征税不应损害市场的运行效率,税收的作用应尽量是“中性”的,政府征税应避免对市场正常运行的干扰,不改变市场形成的相对价格,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二是征税费用要最小,税务机关征税要有效率。税收的效率原则最终要归结为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税收诸原则中,效率原则是核心原则。因为只有经济的运行效率提高了,生产力发展了,社会财富增加了,税收的征收才有充足的源泉。同样,只有社会财富总量增加了,才能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实现社会的公平。
    2023-06-07
    445人看过
  •  诉讼费用规定的法律原则
    在起诉状中,原告通常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但即使原告没有提出这一要求,法官也会根据“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来判断输方承担损失后果。这一原则在案件审理结束前都不会改变。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通常情况下,在起诉状中,原告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没有提出这一要求,法官也会根据“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来判断输方承担损失后果。这一原则在案件审理结束前都不会改变。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诉 讼 费 用 承 担 原 则 : 谁 败 诉 谁 承 担 后 果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
    2023-10-04
    218人看过
  • 什么是诉讼管辖诉讼,管辖的原则是什么
    一、什么是诉讼管辖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以及其他各类案件之间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二、诉讼管辖的原则是什么诉讼管辖的原则是:1.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2.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3.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4.兼顾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均衡负担。5.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6.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这是针对涉外民事案件确定管辖的原则,也是独立主权国家司法原则。7.管辖恒定原则。三、诉讼管辖相关规定诉讼管辖相关规定有: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2023-07-10
    293人看过
  • 2024因公死亡赔偿的法律条款原则是什么
    一、因公死亡赔偿的法律条款原则是什么1、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
    2023-12-19
    95人看过
  • 法律当中规定什么是税收诉讼?
    法律当中规定税收诉讼主要指的就是因为税收方面发生一些争议所提起的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行政诉讼起诉与税务行政复议的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况:(1)必经复议,即未经复议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征税问题发生争议,行政相对人必须先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否则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2)选择复议,即税务行政相对人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非因征税问题发生的税务争议均适用选择诉讼。(3)复议机关终局裁决,即行政相对人在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无权作出终局裁决,只有一种情况例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只能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但国务院的裁决是终局裁决。
    2023-04-02
    490人看过
  • 诉讼的前置条件税收是什么
    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我国当前的法律体系中,共有6种情况需要复议前置,散见于《海关法》、《国家安全法》、《商标法》、《专利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之中。其中涉及到税收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
    2023-06-20
    68人看过
  • 吸收犯法条处罚原则是什么?
    一、吸收犯法条处罚原则是什么?(一)重行为吸收轻行为,即以数行为中最重的行为定罪处刑,其余行为被该行为吸收;(二)行为吸收从行为,即如果数行为有主次之分,就按其中的主行为定罪处罚;(三)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即数行为中如果某一行为是为实施另一行为所进行的准备,则该行为被另一行为吸收,只按另一行为定罪处刑。二、吸收犯的特征是什么?吸收犯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数个相互独立的犯罪行为的存在,是吸收犯成立的前提条件。吸收犯是数个犯罪行为之间的吸收,如果只有一个犯罪行为,便无吸收的必要。吸收犯的数个犯罪行为应该是独立的。第二,吸收犯所具备的数个犯罪行为,均发生在一个犯罪过程中。这是吸收犯的本质特征。吸收犯只发生在同一犯罪过程中的数个行为之间。所谓“同一犯罪过程”,包括三个涵义:一是基于一个确定的犯罪故意,这是吸收犯的主观特征。行为人实施的数个行为是为实现同一个犯罪意图,由同一个犯罪故意支配。数行为
    2023-06-19
    436人看过
  • 税收诉讼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一是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二是税务机关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物或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三是纳税人不能提供担保;四是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一、税收诉讼保全的程序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纳税人在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
    2023-03-20
    498人看过
  • 税收行政诉讼要遵守哪些原则?
    (一)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即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只有部分管辖权。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只能受理因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税务行政争议案。(二)合法性审查原则。除审查税务机关是否滥用权力、税务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外,人民法院只对具体税务行为是否合法予以审查,并不审查具体税务行为的适当性。与此相适应,人民法院原则上不直接判决变更。(三)不适用调解原则。税收行政管理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无权依自己意愿进行处置,因此,人民法院也不能对税务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四)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即当事人不能以起诉为理由而停止执行税务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五)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由于税务行政行为是税务机关单方依一定事实和法律作出的,只有税务机关最了解作出该行为的证据。如果税务机关不提供或不能提供证据,就可能败诉。税收行政诉
    2023-08-08
    325人看过
  • 税款征收及其原则
    (一)税款征收的概念税款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将纳税人应纳税款组织征收入库的活动。从纳税人角度看,税款征收的过程同时也是税款缴纳的过程,并通过税款征收使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税款征收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也是税收征管的目的和归属。(二)收款征收的原则1.惟一征收主体原则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或个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2.征收法定原则税务机关的一切征税及其有关的活动都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人们不负有纳税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向人们收税。征收法定原则包含以下内容:(1)税权法定。税权法定是指税收的立法权和执法权都是法定的。税务机关不得自行处分税权。(2)税种法定。税种法定是指经法律设定或法律授权行政法规设定并开征的税种。税务机关不得擅自增减改变税目,调高或降低税率,未经法
    2023-05-05
    128人看过
  • 如何理解税收筹划的法律原则
    一、如何理解税收筹划的法律原则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是:1、合法性原则,2、事前筹划原则,3、目标性原则,4、全局性原则具体内容如下:合法性原则企业纳税筹划是在不违犯国家税收法律的前题下,纳税人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进行调整,以达到减轻企业税负,获取最大经济利益的一种企业管理行为。纳税筹划之所以有别于偷漏税行为,就在于其是遵守了国家相关税收法规的前题下的合法行为。依法纳税是每个法人、自然人应尽的义务,国家法规不容忍任何单位和个人贱踏,各种偷漏税行为是国家法律所不容许的。税收征管法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法人,由于承担的税种较多,纳税税基、地点、时限、税率、纳税主体等各有差异,进行纳税筹划,企业的税负就可能不同,加之我们国家税法还不是很健全,还无法
    2023-05-03
    420人看过
  • 税款征收的原则和方式
    税款征收是税务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有其应遵循的原则及方式。(一)唯一主体原则所谓唯一主体原则即指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的原则。新征管法第5条明确了税收管理权,确立了税务机关征税主体的法律地位。在税款征收这一章中,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机关是税款征收的唯一行政主体的地位。新征管法第29条和第41条均有明确规定。(二)税收法定原则所谓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即税务机关必须依法治税。(三)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四)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的原则。(五)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六)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七)税款优先的原则所谓税款优先原则即指纳税人缴纳税款优先于支付各种款
    2023-06-07
    369人看过
  •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是什么
    一、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是什么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如下:1.在来源上,法律规则在国家法上只能出自立法者之手,这在成文法国家中显得尤为突出,而法律原则的来源刚较为广泛;2.在内容上,法律规则是明确,具体的,法律原则是笼统,模糊的;3.从结构上看,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而法律原则一般情况下无固定的表现构成形式;4.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行为,其无法具有普遍适用性,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也宽于规则;5.适用条件上,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相比具有优先适用性,法律规则在针对具体案例时可以具体有针对性的应用,切实做到一对一的针对性适用;6.从功能上看,法律规则的基本功能在于对人们行为提供确定的,可预测的导向,法律原则是法律规范的基础或在法律中较为稳定的原理和准则。二、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可以同时使用吗法律原则
    2023-06-26
    259人看过
  • 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
    税收立法原则是指在税收立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准则。我国的税收立法原则是根据我国的社会性质和具体国情确定的,是立法机关根据社会经济活动、经济关系,特别是税收征纳双方的特点确定的,并贯穿于税收立法上作始终的指导方针。税收立法主要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从实际出发,这是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在税收立法实践中的运用和体现。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要求我们在一切工作中必须从实际出发,也就是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从客观存在的事物中,引出规律,来指导我们的行动。贯彻这个原则,首先要求税收立法必须根据经济、政治发展的客观需要,反映客观规律,也就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充分尊重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税收分配理论。其次,要客观反映一定时期国家社会、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既不能被某些条条框框所束缚,也不能盲目抄袭别国的立法模式,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科学的知识和技术手段,不断丰富税收立法理论,完善税法体系,以适应社
    2023-06-07
    376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税务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 其目的是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税务... 更多>

    #税务诉讼
    相关咨询
    • 税收中协税护税是什么意思,协税护税工作的原则是什么,原则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0
      税收中协税护税,协税护税内税务机关依靠非税人员协助办税,保护国家税收,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做好税收工作的一项制度和方法。在建国初期,为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征收,税务机关组织群众监督,协助办理税收工作,其中较为普遍的是职工的协税护税。在协税过程中,群众只起到协助办理的作用,不得擅自决定或更改税款数额的多少。原则(1)护税与生产相结合;(2)只护税不代替税务机关做具体征收工作;(3)护税工
    • 离婚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是什么,离婚诉讼的一般原则是什么样的原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6
      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离婚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有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户籍所在地;被告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特殊情况下则实行“被告就原告”的原则。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
    • 偷税罪的法律认定原则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5-01-07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故意实施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且数额较大并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的法律依据,如果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实施此类行为,将面临三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将面临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扣缴义务人若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且数额较大
    • 刑事诉讼法中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5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在刑事诉讼之中的用以指导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正确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依法由专门机关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
    • 什么是涉外行政诉讼,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是什么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在我国进行的行政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它要求在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方面给予本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或组织不低于本国公民或组织享有的待遇。即在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外国人和外国组织,享有和承担与我国公民、组织在行政诉讼中同样内容、范围与性质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不能因其外国人身份而增设权利或减少义务,也不能因此而限制权利或增加义务